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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读书>历史架空>大宋混世魔王>第六章 思维太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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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思维太固化

小说:大宋混世魔王 作者:凭鱼跃 更新时间:2019/1/11 12:00:37

被堵住门了?

秦牧完全没料到会发生这样的状况。按说谁家儿子新婚洞房时候,老爹也不能来听墙根呀。还这样不要命似的拍门。大宋是啥风土人情?太有违人伦了吧。

可不管怎么样,人家堵上门了。自己怎么跑?

面对两个小姑娘,秦牧自负还搞的定。连哄带骗,脱身不难。主要是自己行为没有任何亏欠。人不是秦牧杀的,小娘子一个两个,自己也没半点非礼过分的举动。所以行得正坐得端,他的心态很是踏实。除了一开始发现自己穿越之后,有片刻的惊诧之外,秦牧就一直冷静的考虑接下来的行动。

不管怎么样,必须先离开这房子,离开这俩姑娘,越远越好。这么小年纪,敢于用剪刀杀人,纵然看起来再天真,那也是有一股子狠劲。秦牧现在可没时间和精力对付她们。都是麻烦,撇开才是上策。

可是计划虽好,却不得不终止。

房间三面是墙,只有一面有门有窗。门外听起来有喧杂的声音,似乎人数不少。拍门声一下高过一下。感觉这房间的大门都要被拍散了,下一秒就要房门洞开,再没有遮掩。

秦牧抬手抓过蜡烛,倒过来按在桌面上。

蜡烛熄灭,房间内陷入黑暗。房屋外面,影绰绰有纷乱的火光。

秦牧贴近任潇潇脸旁,压低声音说:“你说,你已经睡下了。有什么事明天再来。”

“公公,官人已经歇息了,奴奴此时不便开门,公公有事的话,奴奴明日早起去听吩咐。”任潇潇也是急智,马上整理出一套话。这深更半夜的,你一个做公公拍儿媳妇房门,而且儿子还睡着了,媳妇当然不便开门了。有什么事,天大的事,明天早晨再说。这样即不失礼数,又可以名正言顺的不开房门。

躲得一时是一时。

“七娘,大事,赶紧开门。”门外的声音越发急躁。

秦牧差点疯了。

这什么家庭呀。儿子新婚之夜,公公拼命敲门。儿媳妇都说了不方便开门,这做公公的还不依不饶死缠着不放。自己做了什么孽,穿越到这样一户人家。

就算是穿越到这样一个乱七八糟的家庭,也并无不可,只要落地点不在这新房里面,别的任何地方,都勉强可以接受。但是偏偏自己就出现在人家新婚的洞房,而且还赤身**的靠着人家新媳妇。床上是死去的新郎官,门外是新媳妇的公公。

这什么狗血情节?

就算以秦牧的冷静,也一时半会找不出应对的办法。

门外越来越嘈杂,似乎这个公公带了不少人来。

邪门。

若是偷儿媳妇,肯定不能大张旗鼓带一群人。除非是别的原因。难道是捉奸?自己穿越时候好像被白光包裹住,也许这群人是被这道光引来的?倒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但是不管怎么样,管他偷人还是捉奸,自己纯粹是无妄之灾啊。现在想不跑也不行了。必须跑,还得跑的快。

秦牧借着窗户传来的微弱光亮,摸到床前,把死人的一对靴子脱了下来。

别说,虽然是古人,但是鞋子挺时尚。看起来好像高腰皮靴。穿的过程有点费劲,毕竟第一次接触,不太熟悉。不过幸运的是,虽然新郎官是武大郎一样的身材,却有一双大脚。这双鞋子,秦牧穿起来刚好,不大不小。莫非这是穿越福利?

有了鞋,衣服也得解决。古人的衣服就不那么好穿了。他刚才是把新郎的吉服胡乱裹在腰间,现在想要穿上,完全摸不到头绪。在秦牧看来,这根本就是一块布,短时间怎么都弄不明白。

“两位,帮我穿上这个。”

事态紧张,任潇潇也清楚,虽然新郎死了,新房多了一个陌生男人,但是一个穿衣服的男人,和一个不穿衣服的男人,那还是很不同的。所以她没有言语,和小桃摸黑就给秦牧穿衣。

任潇潇心里害怕,手有点的不受控制。小桃却毫不在意,连摸带蹭,三五下就把衣服给秦牧穿上了。

有了衣服鞋子,秦牧心又定了几分。至于小桃顺势揩油的举动,那也是管不了了。

“开门开门,快给爹爹开门。”

秦牧想用桌子顶住大门,不过这只能躲得一时,躲不了一世。在人家屋子里,三面是墙,一面堆着人,自己能跑哪里去?所以干脆放弃堵门的计划,悄声的来到窗户旁边。

窗户没有玻璃,窗愣上糊着一层油纸。秦牧对穿越又信了几份。

他伸手沾了点唾液,轻轻捅破窗纸,向外张望。

一看,吓了一跳。

窗外院子里面,竟然有七八个汉子,俱都举着火把,手里提着明晃晃的刀子。这是要闹哪样啊。大喜的日子,怎么跟强盗进村了似的。这究竟是什么人家啊。

“大郎,快醒来。”门外公公的声音又响起来:“七娘,快开门,咱家遭了贼了,赶紧叫起大郎快走。”

任潇潇不知什么时候也凑到了秦牧身边,有样学样的捅破窗纸向外看着。

院子里面刀光火光一片,把任潇潇吓的浑身哆嗦。这是要砍了自己吗?难道连公堂都不过一下了?审也不审就要问斩?可怜那些状元郎……

不过转眼听到公公说遭贼了,任潇潇立刻就放松下来。看来不是捉奸,也不是追究自己,只是来了贼人,公公要带自己和新郎官跑路。可是她转念一想,还是不对呀!新郎官还能跑吗?早死的透透的了。

如果自己打开房门,公公进屋看见儿子死透了,再看见一个陌生男人,那不用说,先不管贼人,也得宰了眼前这一对。

这可怎么办才好?

她不由得望向秦牧。如今是一根绳上两个蚂蚱。跑不了你,也蹦不了我。

秦牧脑袋一个有两个大。

怎么偏偏今晚遭贼呢。大宋这治安也太不靠谱了吧。

新婚夜啊!

人间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洞房花烛夜遭贼,你说得多腻味。这得对新郎新娘这对小夫妻造成的多么大的伤害,一百吨够不够?更何况牵连到自己。自己没招谁惹谁,穿越也不是主动要求的,就这么懵懂懂的被牵扯进来,简直万吨伤害从天而降。

他举目四望。

房梁太高,估计有三米多,自己肯定跳不上去。床下倒是有空间,但是毫无遮拦,空荡荡的一眼能看到多半个空间,就是一个小姑娘藏里面都够呛,别说自己了。

关键这都不是事。如果这形似武大郎的新郎官没死,怎么都好说,就算凭空多了一个男人,但是新郎官在,往大了说,不过一个小偷小摸而已。可是现在他死了。他死了,自己就从小贼升级为杀人凶手,再加上这一身新郎的衣服,又可以兼一项“荣誉”:奸夫**。

当然奸夫**,肯定不能是自己一个人。奸夫是自己,**是任七娘子。还真就是谁也跑不了。

这可如何是好。

秦牧不禁有点埋怨任潇潇。

你就不能再等等吗?等我穿越完了,离开之后你再杀人。

任潇潇要知道秦牧的心思,那绝对气炸了肺。

她本来都收手了,如果不是秦牧从天而降,一脚把剪刀踩进新郎官胸口,新郎官根本死不了,现在哪能落到如此的境地,左右都是个死。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任潇潇小脸越来越白,身子开始打摆子一般颤抖起来。

秦牧也额头见汗。实在是无解的局面。

“砸开!”门外的公公忍不住了。

万没想到,自家儿子娶媳妇的当口,闹出这样的祸事。

不是昨天,也不是明天,偏偏是今天,就这个夜晚,一群佃户造反了。以吴强领头的几十个汉子,拿着棍棒刀枪,叉子靶子,一路杀进了吴家大院。

连杀带烧,打了吴庄主一个措手不及。

今晚儿子大婚,护院的家丁都喝了不少,正醉醺醺的,完全挡不住佃户的进攻。没多久人家已经杀进了**,连片的房屋已经起了大火。

还好吴庄主为人精明,知道轻重缓急。这时候也顾不得其他,只叫了身边的几个护院,着急忙慌的来到儿子的院子。

幸亏吴强等人是从西面进来,新郎官的新房在东跨院,现在还一点没被波及到。儿子虽傻,却是吴庄主的心头肉,那是毫毛也不能伤的。所以他连妾室都没顾得上管,直直的就来救儿子。

眼见怎么叫都不开门,吴庄主也急了。

砸开!

逃命要紧,这时候哪还管的了什么伦理名节。

两个身形壮大的护院马上冲了过来,以身子当攻门的木头,一下,一下,拼命撞击着房门。

房门眼看着就要被撞烂。

此时的秦牧,却莫名的有点想笑:“人的思维一旦固化,真是太可怕了。明明窗户比门脆弱的多,却偏偏没人想得起砸窗户。”

任潇潇如果知道秦牧现在脑袋里的想法,估计会掐死他。

都什么时候了,火烧眉毛了,你还觉得人家傻不成?他们要是聪明的话,我们现在都死翘翘了。

还好,任潇潇无论如何都猜不到秦牧脑袋里面的想法,所以也就没先给秦牧抓个满脸花,让秦牧临死前尝尝,女人的暴怒。

“怎么办?这可怎么办?”任潇潇只急的跺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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