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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读书>历史架空>大宋混世魔王>第十八章 百达翡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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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百达翡丽

小说:大宋混世魔王 作者:凭鱼跃 更新时间:2019/1/11 12:05:50

任潇潇和小桃望着秦牧,脑袋一片空白。

秦大哥手里的东西是什么呢?尺许长的一个黑棍棍,前面冒出这么亮的光,就好像一个大柱子,在黑暗的房间里穿出一个白白的洞。秦大哥说他是神话,别是神仙吧?

除了神仙,谁还有这等本事。

宋朝不似唐朝,一到夜晚就宵禁,人人都锁在各个坊里,整个城市漆黑一片。大宋朝经济极度发达,每到夜晚就流光溢彩,别说汴梁,就是韩城县也灯火通明,勾栏瓦巷更是彻夜狂欢。

她们对灯笼火把并不陌生。可灯笼火把的光哪能和秦大哥手里的光比较。就好像萤火比太阳,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任潇潇感觉这个光柱子比太阳光还亮,都晃的她有点睁不开眼。

秦牧明白两位姑娘现在的感受,就好像如果有外星人突然出现在二十一世纪人面前,那也得惊得他们目瞪口呆。科技水平的碾压,本来就是对当前常识的摧残。没有谁能面对这样的打击还能保持平静。否则科幻电影凭什么吸引人?还不是因为极度震撼,极度不可思议。

秦牧抓过任潇潇的小手,把手电筒塞到她手里。

任潇潇本能的就想丢开,仿佛那黑棍子是妖魔鬼怪一般。

秦牧紧紧抓住她的小手,不让她松开:“这个东西叫手电。夜里照亮用的。你看,是不是能握在手里,是不是能发亮光,这个亮光就是电变得。”

秦牧的声音似乎有一股魔力,任潇潇逐渐放松了紧绷的小身板,畏畏缩缩的握紧了手电。

秦牧握着她的手缓缓的动起来。

光线所到,一切亮如白昼。

秦牧买的这把手电是户外专用,亮度极高,远超家用灯具。它不是柔和的日光灯,要照顾人类视觉,防治刺激和疲劳,而是暴力的劈开黑暗,把一起都看的清楚明白,让所有现实的潜在的危险都暴露出来。

任潇潇和小桃即使第一次接触日光灯都会被震撼,更别说如此暴力的户外手电。任潇潇的小手随着秦牧的大手移动,改变着电筒的指向。这屋子本来是自己的新房,可是在暴力光线之下,一切都变得那么陌生,变得那么怪异。

若不是她被秦牧半搂半抱着,早就丢了手电逃跑了。

小桃也吓的不轻,颤声道:“秦大哥,你是把天上的闪电给关到这个黑棍子里面了吗?”

秦牧有点吃惊,没想到小桃有这个认识。严格说理论上还真就是,可该怎么跟小桃解释呢?

“我没那么大本事,把天上的闪电抓下来。不过你说的也有一定道理,手电里面的电,和天上闪电相似,你看,不都是很亮吗。”秦牧说着,也拉过小桃的手,让她和任潇潇一起握住手电。

两个姑娘手贴着手,似乎彼此给彼此增加了胆量,慢慢的不再那么害怕了。

可是一旦不害怕,好奇心就发作了。女人的好奇心就好像火山,只要被勾搭起来,那就喷发的异常壮观。

两人开始还一起握着手电小心翼翼的晃动,逐渐熟悉了之后,发现这个光柱子对她们没有任何损害,就是手指伸进去都不疼不痒,于是任潇潇立刻掰开了小桃的手,自己一个人握着手电,四处游荡起来。

小姑娘这看看,那照照,仿佛人生第一次来到这个房间,怎么看都看不够。

小桃有点颤颤巍巍的依偎着秦牧。

原来她以为秦大哥就是个家丁,和自己这个丫鬟,竹门对瓦片,正般配。可现在看来不是那么回事。秦大哥有手电呀!有这样神仙般的东西,自己还能配的上他吗?

大姑娘的心,就好像秦大哥唱的那首小曲,自己这个“痴了心的女娇娃”还能不能等到“爬墙的六哥哥”。

任潇潇很快就发现了地上的纸箱。立刻跑了过去。

秦牧也带着小桃靠过去。他早就着急想看看箱子里面还有什么东西了。刚才一直顾及两女的情绪,所以才忍到现在。毕竟一下拿出太多古怪玩意,怕吓坏了姑娘们。

任潇潇对着箱子在发呆。后世的快递箱都是瓦楞纸制造,大宋朝可没有这样的玩意。任潇潇摸着箱子,似乎不是木头,有点像纸,可是纸也没用这么硬呀。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秦牧没有注意任潇潇的疑惑。他更关心箱子里面还有什么。刚才匆匆一看,似乎自己收拾的东西还都在。

他一样一样的拿出来。

首先是一把刀。造型独特,好像一根狗腿样子。

秦牧握在手里,想了想,递给了小桃,说道:“拿好,这是一把刀。”

秦牧要马上检查箱子里面的一切,看看是不是还能用。可是刀子不同,这半夜三更的,自己突然抽出一把刀,那还不吓坏了两个姑娘。所以他把刀子连刀鞘递到小桃手里。

“刀子?”小桃从没见过这样的刀子。前面大,后面小,怎么拿的出来。

“快拿出来看看,快看看。”任潇潇年纪小两岁,好奇心更强,一旦确定没有危险,就变身好奇宝宝,什么都要弄个究竟。

小桃还是分得清哪里是刀柄的。她一手握住刀鞘,一手握住刀柄向外抽。刀子有点沉,她没**。

秦牧指着刀鞘的卡扣,说道:“这个要打开。”他知道小桃肯定没见过后世的卡扣,所以自己打开了卡扣,说道:“现在可以拔出来了,小心点,慢慢拔,当心割伤自己。”

小桃听话的把刀子拔出来。

任潇潇手电用的纯熟——本来也没啥难度小孩子都会用,光线照着这把怪异的刀子。

刀子太怪了,不但样式没见过,连颜色都不对呀。

刀子不都是明晃晃的吗,怎么这刀子黑漆漆的,只在刃口有一丝亮光。

“这叫反曲刀,你们可以叫它大狗腿。”秦牧只说不动,免的让姑娘害怕:“看看,是不是长得跟狗腿似的?劈柴砍树很好用。”

这把刀是秦牧朋友送的,那是个富二代,疯狂热爱户外,搞了一堆稀奇古怪的好东西。这把刀是他从国外搞来的,一次搞了两把,送了秦牧一把。

国内的刀具管制严格,这种超过了军队制式武器水平的刀具更是肯定买不到的。

秦牧了解了一下,这把刀子是冷钢公司出品的顶级产品,国内没有,国外也稀少。质量没得说,他在户外用过几次,手臂粗的树干一刀就断,非常好用。

“这个刀子怎么是黑的?”任潇潇奇怪的问道。

“有一层涂料在上面。”秦牧已经想好了,对于任潇潇她们的问题,尽量用后世的语言来讲解,否则越讲越不清楚。他隐约中有感觉,自己很可能会在古代现代来回穿越,而大宋这边的穿越点,就是任潇潇的新房,所以自己避不开她们。

既然避不开,就只能接受她们成为自己秘密的守护者。他可不想消息传出去被当作神棍抓进大牢。

其实秦牧这点顾虑还真是不一定对,在大宋做神棍可未必进大牢,没准还能进皇宫呢。

大宋一朝,尤其北宋,不但是文人的巅峰,也是神棍的乐园。

宋朝有名的神棍很多,现在京城就有好几个,最著名的叫林灵素。林灵素最早当的是和尚,后来受不了师傅的棍棒,跑出寺庙改行当了道士。然后一路混到了东京汴梁。到了京城,不知道怎么使出手段,让当今皇帝,也就是宋徽宗赵佶知道了他的名号,召见了他。

赵佶问他,为什么初次见面却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林灵素说徽宗是上帝长子“长生大帝君”,原本管理南方,下界做了皇帝。青华帝君是长生大帝君的弟弟,管理东方,主持神霄宫。之前请徽宗去做过客,林灵素自己是神霄宫的“诸慧”,所以两人曾经见过,是熟人,现在他奉命下界辅佐徽宗来了。

皇上一听,好吗,原来我不只是人间皇帝,还是天上神仙,这林道长和我是同班同学呀。于是大喜,赐号林灵素通真达灵先生,加号元妙先生、金门羽客,等等一堆头衔。而宋徽宗自己经常称林灵素做“聪明神仙”。

所以秦牧的担心其实有点多余。但是秦牧又不是学历史的,他哪知道这些事情,只能按自己的正常逻辑推论,要小心谨慎,切不可张扬。

刀子看起来毫无问题,和原来一样,没有变灰变渣渣,秦牧放心了。

手电筒是好的,刀子也是好的,看来从现代到古代,能传输物资。

接下来是一双鞋子,高帮软底,登山靴。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放在一边。

一个户外急救包,目前不是急需的,不管了放在一边。

一块防水手表,带指南针。有用。

还有一个花盆。秦牧记得这里原来种的是仙人掌,现在只剩下盆了,仙人掌没了踪影。秦牧拿起花盆,用手翻了翻泥土。仙人掌的根都没了痕迹。莫非生物不能穿越?

纸箱里还有一个小盒子。包装的异常精美。

身为女子,任潇潇天然对漂亮的东西没有抵抗力,不等秦牧动手自己就拿了起来。

“这个好漂亮,秦大哥,是什么呀?”

“手表。”这是上次去户外时候,富二代买的准备泡妞用,谁知道半路接到电话,人家根本不给他面子,压根没打算一起出去玩,富二代一气之下就要扔了。

秦牧拦了下来。不糟蹋东西,是人生美德。二代二话不说就扔给了秦牧。反正别让他再看到这块表,省的憋屈。于是包装都没拆的一块名贵女表就出现在了千年之前,在任潇潇的小手里。

“手表是什么?”

任潇潇刚才也看到了秦牧的那块男士潜水表,可秦牧没说她也没好意思问。但是这个小盒子不同,包裹的漂漂亮亮,还有粉的蓝的黄的彩带,也不知是什么材料做的,看起来就那么的诱惑。如果任潇潇不拆开这个盒子,简直就活不过今晚。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小桃也看的心里痒痒。听到秦牧发话了,马上把刀子丢在一旁,扎到任潇潇身边,眼巴巴的看着那个漂亮小盒子。

任潇潇把手电递给小桃。如果不是一只手拆不开盒子,她才不会把这么好玩的东西给别人那呢。

女人在拆包装上果然天赋异禀。虽然是二十一世纪的玩意,可根本难不住千年前的姑娘。三两下就拆开了包装。

这是什么东西?太精致,太迷人了。任潇潇一下就错不开眼珠了。

工业的精致和农业的精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就算是皇帝睡的龙床,镏金边镗银线,描龙绣凤,富丽堂皇的无以复加,他依然是这个时空的产物,脱不开这个时空的格局,顶多是手艺的上限。任潇潇即使见到龙床,也不过觉得皇帝真有钱而已。

这块腕表就不同了。百达翡丽,在二十一世纪也是高端奢侈品。不说别的,就是表盘这样完美无缺的一个精致的圆,就足够让任潇潇震惊了。更别说散发着金属光泽的表带,纤细的指针,而且指针还在这么小巧的一个透明罩子里规律的运动。

任潇潇觉得自己这辈子简直白活了。自以为见多识广的小姑娘,被一块手表打的体无完肤。她觉得自己现在拥有的所有一切,甚至包括家族的产业,加在一起换这样一块“手表”都值得。

任潇潇小手颤抖着把手表小心翼翼的从盒子里面拿起来。

光线滑过,闪烁的光芒好像一颗一颗小星星,看的任潇潇心口扑扑乱跳。

女人对这些简直是无师自通。不用秦牧说明,她也知道这个是戴在手上的。只是圆圈太小,她怎么也套不上去。只急的眼泪都快下来了。这么美好的珍宝,如果因为自己手腕太粗戴不上去,那不如砍了手腕算了。

秦牧哪能看着任潇潇吃瘪。这款表的腕带是金属的,有个卡扣,解开之后,秦牧轻轻的把手表戴在任潇潇白皙的手腕上,再扣好表带。

不松不紧,刚刚好,仿佛是为任潇潇订做的一般。

“这就是手表啊!”小桃两眼星星点点全是羡慕。

“嗯,其实就是沙漏,不过比沙漏高级点,也方便一些。”

才不是沙漏呢。任潇潇翻起白眼撇了一眼秦牧。沙漏怎么能和手表相比。土的掉渣的玩意,竟敢我手上的珍宝放在一块提起。简直是太可恨,可气,甚至可以宰了吃肉。

这是最好的手镯,不对,手镯也太粗俗,也不配和我的宝贝摆一起。

这个就是手表,天下间独一无二。

望着任潇潇旁若无人的陶醉,秦牧有点不好意思,毕竟手表上了她的手肯定拿不回来了,可小桃还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呢。

箱子里面还有一瓶洗发水,可是显然不够份量,沙宣洗发水和百达翡丽手表放在一起,瞎子也知道选哪个。秦牧想了想,把自己那一块潜水表捡了起来,拉住小桃的手,亲手戴了上去。

这块表是大路货,和百达翡丽不能相提并论,而且这个是实用品不是奢侈品,肯定没有那么炫目夺人,反倒很低调。毕竟功能不同,潜水表不是用来炫耀身份的,只要皮实好用不出错就行。

可再怎么说,它也是一块手表。也是工业时代的精细产品。

小桃顿时喜笑颜开。刚才黑漆漆的没注意到,现在戴自己手上,才发现这块潜水表的精美。虽然和七娘子腕子上的比不了,可除了那块手表之外,全韩城县也没有第三块手表了。

幸亏她不知道,别说全韩城县,就是东京汴梁,就是全大宋境内,就是加上大辽国,就是全世界,现在都没有第三块手表。要是小桃知道天下间唯二的两块手表有一块就戴在自己手腕上,属于一个普通的小丫鬟所有,她肯定马上晕倒。

她一时忘形,把手电对着自己手腕一通狂看。

任潇潇不乐意了。自己手腕没了光线,看不到手表了,这怎么成。一时一刻,自己的眼神也离不开手表呀。

于是一把抢过手电,对着自己的手腕,继续开始陶醉起来。

夜,越来越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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