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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导游几乎都是要吃回扣的,在现在中国的这种旅游大环境下,这也是导游生存的方式,谁都要过日子不是。明面上看可能收入不少,但导游所吃的回扣并不是全部进了他们的腰包,这部分钱盯着的人多了去了,要分给司机(一般的陆地旅游团)和船方(走水路的的旅游团),甚至还要交些回旅行社。让导游担当所有的罪名对他们是很不公平的。 这次所说的事发生在2003年年底,也是一个因为利益分配分歧产生的事件。 2002年年底,三峡大坝导流明渠截流,到2003年的时候就已经蓄水了。蓄水后,三峡大坝作为一个游览点就热闹了。但在一般旅行社的包价旅游行程里,都是不包括三峡大坝的,这个景点也就成了导游和我们游船工作人员挣外快的地方。 当我在做了船陪导游的工作后,在船上向客人介绍、收费,以及联系当地的接待旅行社就归我负责了。对三峡大坝这个点所能赚的钱做了一个大体的分配计划。在每个客人身上总共大约能挣50到55块,船上固定收1000块,这相当于全船人的福利了(其实分到每个人头上也不多,就是个意思,多干活就要多拿钱嘛)。导游我保证他们每出去一个客人有20到25的利益(由于船上的1000块是固定的,人多人少一个样,那么出游是人多他们就能多分点,人少则就只能分少点了)。剩下的我会毫不客气地私下抠出一份(毕竟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我在干),然后就是在高级船员中做分配了(主要是船长、大副、轮机长、厨师长、水手长、客运主任等),当然还有我自己。由于我们的船属于涉外的旅游船,虽然也有很多国内的游客上我们船,但价格比内宾船贵他们都花了不少钱来玩一趟三峡,一般不会在乎再多花一点多游览一个景点(而且还是很出名的景点),所以还算比较好做,一般只要不是身体有什么问题都会去。 我的分配计划大体上还是很公平的,照顾到了方方面面的利益,操作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事,大家都还能接受。但这一次就出了个和我对着干的! 那导游姓什么我忘了,是个女的,宜昌的,以前没打过交道。在听了我的计划后,她提出了反对意见,不管话说得怎样的冠冕堂皇,中心意思就一个,不管是向客人收钱还是联系旅行社她都自己干,所得的收入她也要独吞。还好,当时在船上的其他几个导游都是以前和我合作过的,没有跟着她起哄。但我也不能就让她这么着得逞了,那就坏规矩了,以后我还怎么干啊!在不影响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我被迫答应了她的要求,但也在酝酿下面该怎么做! 首先,我提出,由于三峡大坝不属于必须停靠的景点,而且又是她自己联系的地接旅行社,而不是我们船方联系的,那么就必须给我出一份证明,声明客人是由她带下船的,在岸上所出的任何事情我们船方概不负责。如果不肯出证明的话,那我就会以游客的安全得不到保证为由,拒绝她将游客带下船。 证明在手,那后面的事情就简单了。首先在下船的时候我将她的客人安排在最后,然后告诉来接我自己客人的旅行社的导游,我不管他们用什么方法,我的客人必须比她的客人先回船半个小时(老关系了,他们肯定会照我的要求办事的)。 事情照我的预想在发展,当我的客人全部回船后,她的客人才在秭归茅坪港的广场上下车。我毫不犹豫地让水手收跳板,通知船长开船(这也事关他们的利益,都很配合的)。等她的客人到了趸船上,发现船已经不在了,我们已经开走了。我完全可以想像她当时的心情,二十来个客人要她负责,船又不在了,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黑灯瞎火的,怎么办啊!找不到船当然就要给我打电话了,装傻充愣咱们还是会。先装做很惊讶,说并不知道他们没回来(谁都不会信),然后说船已经要进三峡大坝的船闸了(其实就在河中间停着的,只是把船名灯关了,他们看不见而已,我是准备好随时回去接他们的,不会把事做绝,也就吓吓她),谁让她给我出了证明的,让她自己想办法了,或者等四五个小时后我们船在三峡大坝船闸下找个码头接他们。 在后来的一个多小时里,很多人的电话不断,从船上到岸上,从宜昌到重庆。最后达成的协议是由宜昌的一家旅行社的老总做保(我声明我不信任她,怕她回船后反悔),那导游将该我收的那份钱退出来,我们船回码头接他们。 这世道,谁能不要赚钱,不想赚钱,导游也是人,都要养家糊口,但蛇有蛇道,鼠有鼠道,挣自己该挣的那一份,别去侵犯别人的利益,那样会付出代价的。 谁都别想吃独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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