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网帮助添加收藏

手机版

铁血读书>军事科幻>沉默的枪刺>第七十一章
背景颜色:
绿
字体大小:
← →实现上下章节查看,鼠标右键激活快捷菜单

第七十一章

小说:沉默的枪刺 作者:真的是落后 更新时间:2007/5/9 17:29:15

我苦笑,看来我把我这兄弟惹火了。如果不是看在我现在是病号的份儿上,恐怕他早上来给我两拳了。我说,林默,你发那么大脾气干什么?听我说完行不行?见他安静下来一口口喷着烟雾,我知道他是在等我给出个解释,如果解释不好,没准这小子连我病号的身份都不顾了。

我说,我不想走的,可我有时候又禁不住想,我们都只是个兵啊,不可能在部队一辈子呆着吧,终归有那么一天是要走的,那时候,我们能干点什么呢?这个问题我想过好多次了,可每次的答案都是自己什么都干不了。真的,在外面这个世界,我们什么都干不了。最好的结果,莫过于让我们在部队一直呆下去,到死为止,可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不知道了。林默,我问你,你想家吗?

想的!他轻轻说。在这里想,他指着自己的左胸。现在都已经是老兵了,事儿都放心里了。呵呵,咱们这群人,谁不想家?

我说是啊,我也想啊!我爸我妈他们已经越来越老了,可他们连我半点儿福都还没享到,还要为我担心、牵挂。嘿,到现在他们都还不知道我当的什么兵。

林默苦笑说,他也是,他都不敢告诉家里自己是特种兵。不然,他妈妈第一个会受不了。稍有点儿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特种兵不是人干的活儿。爱儿莫如母,不担心才叫怪了。

林默说,墨尘,你说的很对啊,外面的世界,我们越来越陌生了。记得吗?我们刚当兵那会儿,多天真。不对,你小子那时候就是个闷葫芦,成天不说也不笑,让人一看就来气。

我笑着说,那你还理我?他呸道,你以为谁想搭理你啊。我是同情心泛滥,谁知道会交到你这么个杀人不眨眼的兄弟,后老悔了我。

真的?我笑真问他。后悔那咱赶紧绝交,还来得及哟。

来得及个屁!他骂道,转瞬又笑得开心得不行。他说,文墨尘你个臭小子,我跟你说,这辈子咱们是兄弟,下辈子还是。想甩掉我?门儿都没有。

然后,我们都不再说话,都那么默默地抽着烟,望着缭绕的烟雾出神。其实,我心里是有个声音在响的,那声音在不停地对我说着刚才林默说的那句话,这辈子是兄弟,下辈子还是!

住院的日子很闲,闲到几近无聊。作为狙击手,我的耐性应该说是极好的,可我对这种闲得无聊的日子却觉得有些难以忍受。虽然,有时候执行潜伏任务的时候,会趴在一个地方好几天不挪窝,可那毕竟是执行任务,尽管那也很无聊,可总有个明确的目的在那里,而且,那是性命攸关的事情,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连我这耐性极好的人都觉得无法忍受这闲到无聊的日子,就更不用说林默了。刚开始的那几天还算好,还能坐得住,可日子一长了,浑身上下就跟长了刺儿一样,怎么都不自在了。

林默说,看来,我们真属于天生劳苦命的那种,给个舒服的日子过都没那福气消受。然后,他撺掇我出去转转,权当放放风。他说,天天闷在这病房里头,骨头都快生锈了。

然后,我们便去找曹医生请假。本以为还得磨蹭一会儿的,谁知道他竟爽快的答应了,还告诉我们哪个地方比较好玩儿,哪里的小吃味道不错,而且价格公道,怎么怎么去等等。末了,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俩说,出去小心点儿啊,你们这两帅小伙出去走一遭,可别拖一串漂亮的尾巴回来。

我们打着哈哈说那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曹医生笑得蛮阴险,说什么,那可就难说啊。嘿嘿,总之你们小心着点儿就是了。这年头,人心可不是那么可靠的,别被人给骗了啊。

林默嘿嘿笑,他说,骗我们?曹医生,您也不瞧瞧我们是什么人?我们不去忽悠别人,他们就得烧高香了。

曹医生摇头笑道,不是我不信你们的本事,可你们那本事是收拾敌人的。可这外面的世界不同啊,很复杂的,更何况,你们又是很少出门的那种,跟社会接触的少,小心点总是没错的。

曹医生嘱托了半天,我和林默也只有点头答应的份儿。我也是现在才发觉,原来唠叨并不是女人的专利,过了中年的男人唠叨起来,那功夫也不会比女人差多少。

好容易等他唠叨完,我和林默才如释重负地出了医院的大门。这还是我第一次游逛这个城市。以前也有来过,但每次都是坐在车上匆匆而过,如同一个过客。其实,对于城市来说,我本就是个过客吧。匆匆的来,匆匆的走,我不属于它,它也不属于我。

就这么漫无目的地走在路上,两个人都不知道到底应该去哪里。有句话好像叫什么信步而行,听起来很潇洒写意的样子,可如果信步到了我和林默这程度,恐怕想潇洒写意也写不出来吧。

林默说,到底是省会啊,比我家那个小县城热闹多了。

我笑着问他,和你呆了一个多月的重庆比呢?他笑了笑说,我觉得没多大可比性。怎么说呢,这里,它有历史的底蕴在。你想想,从东汉开始,到三国,再到以后的历朝历代,蜀中这地方都是相当富足的,算得上得天独厚吧。尤其是我们脚下这块盆地**的平原,多的是风流人物,人杰鬼雄。而重庆呢,尽管它直辖之后发展得很快,可缺少了一股子韵味,历史遗留下来的韵味儿。

我苦笑说,我可没研究过这么多,反正哪个城市对我来说都差不多一个样。都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夜夜灯火璀璨,它们都不会属于我。

毛病!这小子白了我一眼说。别把自己想得跟个悲情英雄似的。说到底咱们仍然是个人,虽然经历的与别人不太一样,可咱们始终都是个人。

我问他,林默,你说我们还有可能做回普通人吗?

听到我的话,他沉默不语。一对浓黑的剑眉轻轻地皱在了一起,露出了一副思索的神情。我突然间发现,林默思考时的样子很好看,不对,应该说是很有魅力。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难道是因为那时候脸上都涂着伪装油彩?掩盖了这股魅力?

正因为这一时间的突然发现,我才猛然惊觉,我和他经过这四年多的生活,都已经变了,长大了,成熟了。他不再当年那个还带着些害羞的大男孩儿,而我呢,恐怕变得更多吧。不再如年少时那般自闭,却变得愈发的沉默寡言。也许,在不了解的人眼里,我这是在扮酷什么的。因为太多的影视剧和小说里都会把狙击手描绘成一个冷酷得不行的家伙。似乎,狙击手,天生就是该这样的。然而,真的是天生就该冷酷和沉默吗?

我不由想到很久之前,冷锋对我说的那句话,“有些人,天生就是孤独的。”当年,这句话令我走出了人生的阴霾,完成了一个质的蜕变。而我,也一直将这句话信奉不移,认为自己就属于天生孤独的那一种。可这几年来所经历的人和事又告诉我,一个人,只要他还活在这个世上,那就永远不可能有绝对的孤独。记得哲学课曾经学过人与社会的关系,里面讲到,人是社会的人,所以任何人都不可能彻底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其中,还举了鲁滨逊漂流记来作例子。好像历史真有鲁滨逊这个人物吧,一个人在乘坐的海船失事后,漂流到了一座荒岛上生活了许多许多年。然后,老师就给我们分析,鲁滨逊为什么能在脱离人类社会的环境下生存下来。最重要的一点,他不是生下来就一个住在荒岛上,他在岛上搭建房屋、制作生产、生活用的工具,烹饪食物等等等,都源自于他在人类社会中的学习。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在人类社会中生活的经理,以及学习的知识,掌握的技能,那他能在那种环境下生存下来吗?那基本上不可能。

现在想想,老师说的的确很有道理。就比如我们这些人吧,经常会被扔进人烟罕至的地方搞野外生存训练或是极地训练什么的。试想想,如果事先没有经过任何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训练,不知道如何分辨哪些植物可以食用,哪些有毒;不知道如何在野外选择宿营地;不知道如何识别方向;不知道怎么预测天气……等等等,我们能生存下来吗?答案是肯定的,很难!很难!基本上不可能。因为,在大自然面前,人类真的太渺小,太渺小了。哪怕大自然轻轻地吹一口气,也能让人类胆战心惊。

又傻了?林默的声音把我的魂拉了回来。抬头,这小子正拿着右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一巴掌扇开他的手,我盯着他看,目不转睛的看。不一会儿这小子就受不住了,别开脸说道,墨尘你这臭小子,别拿你那杀人的眼睛盯着我看,看得我心里都发毛。

4
QQ客服 书友交流 在线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