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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读书>军事科幻>沉默的枪刺>第一百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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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小说:沉默的枪刺 作者:真的是落后 更新时间:2008/1/17 22:11:25

还好,我没有多少时间来烦恼,因为“罐子”刚刚给我传来了最新的消息,目标会在今晚出席一个宴会,如果要杀他,今晚无疑是个绝好的机会。

既然是宴会,那自然少不了喝酒。“罐子”这家伙的情报工作做得十分详细,竟然连目标喝酒时喜欢跑厕所这个习惯都给搞到了。

这让我忍不住一阵好笑,因为刚来的时候,我还在想,如果可以的话,我绝对会趁目标方便的时候干掉他。而从眼前得到的消息来看,我这最开始纯粹不过是玩笑的想法,现在倒很有可能成为现实。

宴会开始的时间是晚上9点,不过,基于国人的习惯,这场宴会真正开始的时间,至少得等到10点以后。为什么?因为领导们总喜欢以工作繁忙的理由姗姗来迟,越大的领导,拖的时间就会越久,领导不来,宴会又如何能够开始?但愿,今晚这种商业界的宴会,这些惜时如金的商人,不要染上那种官僚的作风才好。

“罐子”说他在酒店的服务生里面找了一个内应,当然,这内应不会帮我干多少事情,他要做的事情,只是在目标离席去厕所的时候,给我发个信息。而在收到他的信息之前,我就得一直躲在厕所的天花板里,等着猎物自己送上门。

这样的等待对于我来说自然是小菜一碟,任务完成后,我就可以从厕所的窗户溜之大吉,从而避免与他的保镖,特别是那个刘志刚交手。从感情上来讲,我不愿和刘志刚交锋,并不是说我怕他,我只是狠不下心对他下杀手而已。毕竟,他和我一样,曾经都穿着中国特种部队的迷彩马甲,都是响当当的中国特种部队的大老爷们儿。虽然我们都因为各自的原因不得不脱下那身马甲,但有句俗话叫穿过军装的人都是战友,对于自己的战友,我自问我狠不下那个心。

静静地潜伏在厕所的天花板内,等待着今晚猎物的出现。厕所里不时有人进出,“稀里哗啦”的水声让我不觉有点小小的郁闷。要是石榴这家伙在,他八成会嘲笑我变态,没事儿居然跑到厕所里玩**。他肯定会说,你说你**也得有点品位才行啊,要是我,肯定会到女厕所**去,可你到好,居然**人家男人上厕所,你说你这不是变态又是什么?

还好,这令我有点小郁闷的等待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大约两个小时后,我收到了“罐子”的内应传来的信号,目标已经离开席位往厕所来了。

过了约一分钟,厕所的门被推开了。在厕所门推开的那一刹那,我立刻凝神闭气,就好像武侠小说中的武林高手一样,将自己的气息降低到最弱。这个时候进到厕所里面来的,绝对不会是我的目标,因为,他的保镖得先替他进来观察里面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目标才会进来,而保镖则出去在门外守着。

他的保镖们很尽责,听下面的响动,保镖们肯定是把每个大厕坑位的门都打开检查了一遍。大约10秒钟后,保镖们拉开门走了出去,同时,我听到了轻微的对话声。

“老板,可以进去了!”

为了避免被细心的保镖们发现问题,我事先并没有在天花板上钻个洞**,所以,就算石榴知道这事后嘲笑我,我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可没有那种变态的嗜好去**男人上厕所,顶多、顶多,我那也只能算是偷听。

下面的脚步声停了下来,紧接着是一个男人的喘气声和拉裤链的声音,再然后,是“稀里哗啦”的水响。

等的就是现在,已经事先处理过的天花板被我缓缓地移开,稍探头打量了一下情况,我便轻轻地跳了下去。整个过程,我的力道掌握得很好,厕所门外的保镖,绝对听不到这里面的动静。

当我站到目标身后的时候,这家伙还在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惬意地撒着尿。

没有任何过多的动作,连以往猎杀目标时习惯性地冷笑也没有,抬起左手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等着他回过头来。

大概是突然被人拍了下肩膀打扰了他原本畅快的“放水”,这家伙居然还打了个尿颤。回过头来,他正准备开口骂骂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打扰他撒尿时,却只剩下用手捂着脖子“嘶嘶”喘气的份儿,而那表情上的惊愕,表示着他还不敢相信自己现在的遭遇竟是事实。

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是一个华丽的抹喉,不过,要是石榴混蛋,一定又会嚷嚷我亵渎了他杀人的艺术。因为,我是在厕所里挥刀切断了目标的脖子,显然,厕所这地方,肯定与艺术那两个高雅的字眼儿搭不上边。

轻轻扶住目标倾倒的身体,让他慢慢地滑坐到地上。他的眼里写满了惊恐,他的左手正死死地捂着自己不断冒血的脖颈,他伸出右手想要抓住我,可他显然不会成功。

摇了摇头,我放轻脚步走到了窗户边上,然后,轻轻地拉开窗户,将绳子的爪勾往窗户上一挂,右手抓住绳索,一个轻巧地腾身,便从六楼滑了下去。从六楼滑到地面,只需要短短数秒的时间,等目标的保镖们察觉不对劲儿进去察看的时候,我就早已经溜得没影了。

一击必杀,然后远遁千里,这是杀手生存的不二法则。那个被我一刀抹断了喉咙的“投机商”不可能有活下来的希望。所以,我不用担心这家伙没死而导致任务失败。如果他要真是命大的被人抹断了喉咙还能活下来,那只能证明这家伙还不该死,或者说,不该被我杀死。

如果真是那样,这个任务只能换个人来进行了,反正,我是不会再来杀他第二次。因为,杀手界有个不成为的规矩,或者说是一种迷信。如果你的目标不能被你一次杀死,那么,你就不要抱希望再第二次杀他,如果哪个杀手有这样的想法,甚至把这想法付诸于行动,那只能证明这个杀手是个笨蛋,而通常,这种笨蛋,会死在向那种命不该绝,或者说不该被自己杀死的目标的第二次出手上。

我不是那种笨蛋,我对自己的手法很有信心,从切开他的脖颈到他因大量快速失血而死忘,整个过程不会超过5秒钟。也就是说,等我从六楼滑到楼底的时候,这个身价过百亿,有着众多保镖日夜保护的风险投资商,已经成为一具肢体还在抽搐,尚还温热的尸体了。就算是华佗再世,也不可能把他救活。

一击必杀已经被我完成,剩下的,则是远遁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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