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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杀胡令》小说:重生之冉魏帝国 作者:程志 更新时间:2013/10/10 17:17:18 1、为什么要杀胡? 【公元304年,正是“八王之乱”之时。幽州刺史王浚引进段氏鲜卑来对付成都王司马颖。鲜卑乘机大掠中原,抢劫了无数财富,还掳掠了数万名汉族少女。回师途中一路上大肆**,同时把这些汉族少女充作军粮,宰杀烹食。走到河北易水时,吃得只剩下八千名少女了。王浚发现后,要鲜卑留下这八千名少女。鲜卑一时吃不掉,又不想放掉。于是将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于易水。易水为之断流。】——如此行径,该杀还是不该杀?放在今天,定个甲级战犯外带“反人类罪”是不是都嫌轻了? 【晋书》记录当时永嘉丧乱,中原士族十不存一。 唐编《晋书》卷65《王导传》据说:“洛京倾覆,中州士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这就是说,南迁的人超过了半数。凶奴、羯等族军队所到之处,**掠地千里。】 ——如此行径,该杀还是不该杀? 【史**载羯族军队行军作战从不携带粮草,专门掳掠汉族女子作为军粮,羯族称之为“双脚羊”,意思是用两只脚走路像绵羊一样驱赶的奴隶和牲畜,夜间供士兵**,白天则宰杀烹食。】——如此行径,该杀还是不该杀? 【冉闵灭羯赵的时候,中原汉人大概只剩下400万(西晋人口2000万)。冉闵解放邺都后一次解救被掳掠的汉族女子就达二十万。这些汉族女子是被羯族人当作“双脚羊”来饲养的家畜,随时随地被奸yin,也可能随时随地被宰杀烹食。有五万多少女这时虽被解放,但也无家可归,被冉闵收留。后来冉闵被慕容鲜卑击败,邺城被占。这五万名少女又全部落入食人恶魔慕容鲜卑的手中。慕容鲜卑奸yin污辱,又把这五万名刚刚脱离羯族魔爪的可怜少女充作军粮,一个冬天就吃了个干净,邺城城外这五万名少女的碎骨残骸堆成了小山。在今天听来就如同《指环王》里所描述的魔兽世界。五胡乱华时代的中原是汉族的人间地狱,胡族的欲望天堂。】——如此行径,该杀还是该杀? 2、杀胡令的内容 在正式颁布《杀胡令》之前,冉闵曾经给了胡人机会,也就是现在那些嚎叫着“大汉民族要汉纳百川”的人所希望的,民族大融合。 《资治通鉴》:“闵使尚书王简……下令城中曰:‘近日孙、刘构逆,支党服诛,良善一无预也。今日以后,与官同心者留,不同者各所任之。敕城门不复相禁。” 于是赵人百里内悉入城。胡、羯去者填门。闵知胡之不为所用,班令内外:‘赵人斩一胡首送凤阳门者,文官进位三等,武官悉拜门牙。’一日之中,斩首数万。” 第一道杀胡令:“内外六夷敢称兵杖者斩之” 发布此令的背景是:李城回师,冉闵、姚弋仲、苻洪、段勤四将拥立了石遵为帝。三个月后,石遵欲杀冉闵,冉闵奋起杀石遵,立石鉴。自己被封为大将军、武德王,与李农等组织“新内阁”,掌握了后赵实权。这种安排激怒了李城回师的其他将领,姚弋仲、苻洪二人合兵,发布檄文,既反对石鉴,也反对冉闵,转而支持在襄国的石祗。石鉴乃一反复小人,暗地指使他人杀冉闵。冉闵忍无可忍,将石鉴软禁于御龙观,击斩孙伏都等,才发布以上命令的。 第二道杀胡令:“与政府同心者住,不同心者各任所之。” 冉闵发布第一道命令,盖缘于当时形势严峻,“内外六夷”之说只是一个概称,不专指羯胡。但胡人心虚,自认前期为非作歹,残杀汉人过多,目前冉闵、李农、郎闿、刘群、卢谌等汉将汉官控制邺城大局,自忖落不到好下场,一时间斩关逾城而出者不可胜数。在这种情况下,冉闵才发布第二道命令,这道命令其实很开明,但容易被解读为驱逐令。所以“胡羯去者填门”,而邺城周边的汉人闻之大喜,额手称庆,载欣载奔,亦纷纷入城。当时只恨城门太小,道路太窄,爹娘生的腿少,外出者凄惶惶如丧家之犬,内入者兴冲冲如稚子之望父母。 第三道杀胡令:“其令内外赵人,斩一胡首送凤阳门者,文官进位三等,武职悉拜牙门。” 第二道开明的命令反而引起更大的混乱,胡人出城,而晋人入城,有如泾渭,冉闵至今还保留着石姓,希望能以石家后人的身份继承后赵政权。但是,石虎子孙个个不是善类,同父同母尚且不共戴天,何况他一个外人。冉闵见胡人终不为已所用,发布第三道杀胡令。此令一出,杀戒打开。一日之中,斩首数万。冉闵见民心可用,散仓库钱粮以树私恩,亲率赵人诛杀胡羯,无贵贱男女少长皆斩之,数日斩杀二十余万,尸诸城外,悉为野犬豺狼所食。 第四道杀胡令“传檄境内,敕各地将领杀胡、驱胡。” “各地承书诛之,无月不战,高鼻多须者多被滥杀。”斗争的范围从邺城扩大到整个北方,连在关中的麻秋也承书杀胡。胡人不会等着被杀,只好西遁北逃,后赵掳掠的各地汉人也返还故乡。一时间,数百万人上路奔走,道路交错,互相杀掠,能返乡者只有十之二、三。又因饥疫灾患,人相食,无复耕者,中原大乱。 第五道杀胡令:“羯胡逆乱中原,今已诛之。若能共讨者,可遣军来也!” 严格说来,这不能归到杀胡令里,这是冉闵称帝后临江告晋之语。冉闵称皇帝位于邺城南郊,大赦,改元永兴,国号大魏。恢复本姓,随后,“遣使者持节赦诸屯结”,诸屯皆不从。冉闵遣使临江告晋,东晋朝廷以冉闵已称帝,不答其使。冉闵陷入孤军奋战之中。 《杀胡令》的存在,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请那些站在所谓的“卫道士”高度的精英们,不要再用你们那些灌满不知所谓的“历史知识”的脑袋来评价一个历史人物所作出的行为,如果你们一定要批判冉闵,批判《杀胡令》的话,我只能说那是因为你们在嫉妒,嫉妒你们没有资格像冉闵一样,成为历史上重量级的人物,成为广大真正中国人的偶像。或许如果你们有机会穿越一把,你们会不会把自己的亲友长辈、父母兄弟、妻儿老小送给胡人欺辱、折磨、生撕煮食,然后来实行你们的“民族大融合”呢?我看是不会的罢,或许你们会戴上蓝颜色的隐形眼镜,把自己的头发染的金黄金黄,然后高呼:“老子也是胡人!”回过头来,给自己的族人颈脖上狠狠砍上一刀,然后像一个吸血鬼般扑上去,当然,懂事的也许会先孝敬了自己的新老板,然后才是自己“享用”那同宗同源的血脉。 不要说什么“海纳百川”,一沟污秽,送给我们,我们都不要,谁愿意喝那些臭水的,自家去吧,不要扯上我们。至于说“五胡乱华”的历史会影响民族大团结,那更是个笑话,各个民族最终的结局我在前面已经说清楚了,实在是想不到这些民族到底跟我们现在的中华民族有什么关系。团结,是建立在平等、和平的基础上,没有这两个先决条件,你跟谁团结去?你乐意捧人家的臭脚,人家还嫌弃你太软弱了!如果不是冉闵的大开杀戒,十六国的那段历史,将会成为汉民族的绝唱!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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