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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小说:99号卷宗 作者:疏影胡杨 更新时间:2016/12/3 8:50:06

苦思冥想,一夜无眠。早晨头皮有些发麻,眼睛很困,但就是没有一丝睡意。

“小凌,我想去新君离开的地方去看看,你现在有时间能陪我一起去吗?”没想到欣君会主动打电话给我。自从欣君决定暂时留在江城,她就像从人间蒸发掉一样,打手机永远是关机。我想,欣君或许更需要一个陌生的环境,不需要任何一个人走近,甚至任何一个相识的问候。有一段时间,我有事没事就游荡在江城的大街小巷,我渴望在无意中不经意碰到,就想着夜空中的星星,即使相隔几十亿光年,但也会有流星把两颗星连接在一起。当然,我也更想有一个能我开口说话的机会。

“好啊,我也想出去走走,成天闷在在出租屋,都快闷出病了。”

“那我们在城乡公交站集合,半小时后出发。”欣君没有一丝我能陪她的欣慰,好像是与老相识相约一般,你能成行我欢迎,不能也就只是一个提议。

半小时赶到城乡公交车站,对现在的我来说也是一件非常急迫的事情,洗脸刷牙修修面颊,这头发……虽然已经有两三个月没有修剪了,但时间不够,只能凑合。再说,自从离开单位我就蓬头污面,我不想与这个城市里其他人有任何关系。当然,这幅模样也能为我少去很多麻烦。譬如,为新君之事,领导就曾气势汹汹地纠了一群人来找我,但见到我这副尊荣,只好惊讶地说道:“小凌,我看你的大脑真有问题。原先是一个多机灵的小伙子,离开单位才几天,就把自己弄成这样。大家走吧,何必与这样一个人打破砂锅璺到底。”等领导劝走他带来的人,悄悄返回来问我:“小凌,你真的恨我吗?”这个问题我不用作声就能给他所有想知道的答案。

当然,去见欣君我还是想把自己收拾利索些。其中缘由……就像这文字一样,明眼人看得清清楚楚。

我的洗漱其实就是走过场,我心里盘算的是我能否提前赶到汽车站,能否给自己留下一点时间在汽车站周围的理发馆把自己弄精神一些,我还是想给欣君一个好一点的印象。

“小凌,你还没到吗?”快要结束的时候欣君的电话打了进来。

“到了,就在门口的理发馆。我怕我的样子吓着你,收拾一下,很快就好了。”

“什么模样能吓着我?再说,我们去的新君离开的地方,又不是酒肆茶楼。”欣君再一次提到新君,这让我很别扭。

“哦,我知道的。但今天也算是我重出江湖,换一个面孔总是好的。”

“行,那我就在门口等等你吧。”

欣君的个头不似北方人那般高大,但站在台阶上,不用费神就能一眼看见。欣君手捧一束黄色**,头微微前倾,把鼻尖轻轻靠近花瓣,一袭黑衣非常突兀,与周围熙熙攘攘的人流显得格格不入,但欣君赭石色的长发如波浪般飘飘,拥着纤纤腰姿,还是分外娇娆。欣君是经过精心化妆的,那张略带悲怆的娇美面容,涂有淡淡的粉色唇膏,还有那副茶色眼睛,能把整个人的情绪都掩藏起来。

“欣君,你这是?”我的话刚出口,立即意识到可能在欣君心里面有一个劫,她就像一个渡劫人,正在挣扎。但是,这个劫会是什么?新君?更或者就是我。

“小凌,不错,收拾收拾挺精神的。”欣君是不愿跟着我的情绪走的。但,她也不可能直接绕开,就听她继续说道:“今天的新君离开的第四十九天,按照我们北方人的习惯,我应该去他离开的地方看看。”这才是欣君要渡的劫。欣君和新君是一双,更是一个人一般。我的心真的凉透了。但,无论怎么样我都得在欣君面前站直了。

“欣君,有事情你该忘记的还得忘记……”

“小凌,你要是觉得我阿姨很难喊出口,就叫一声‘嫂子’吧,就按新君那儿论。”欣君没等我说完,就打断我的话。欣君让我叫她“阿姨”或者“嫂子”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对此,我哑口无言。

“咱们暂且不说这个了,既然按照你们的习惯,今天应该去看看新君,那咱们就走吧。”我也会就坡下驴,绕开最核心的问题。

今天秋风乍起,天气有些凉。欣君身上的衣服有些单薄,车到地方车门开启,欣君打了一个激灵。我本来想脱下身上的衣服披在欣君身上,但看见欣君手中紧紧握着的**,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欣君手中的**应该就是为新君准备的,我浑身上下一片冷凉。

走到路旁绿化带,欣君伏下身去在地上划了一个圈,然后把**放在圈**。欣君做这些的时候,我仿佛看见了一个非常庄严的仪式,如同古时皇家的祭天。虽然没有器乐,但进城公路上疾驰轰鸣的汽车足以让整个现场沸腾起来。欣君站起身的时候,已经用手捂着嘴和鼻子,抽噎着。

“欣姐,我不会叫你‘阿姨’或者‘嫂子’的,我叫你一声‘姐’就算是我的让步,可以吗?”

欣君的眼神还在注视那个圈,仿佛那个圈内有一个人,一个她特别想念的人,或者那个圈里面有她无法割舍的东西,悲伤,迷茫,茫然,揪心的痛。耳朵就是没有听进去我所说的话。

“欣姐,你这个样子我想新君也不愿看到,你要走出来,重新过自己的生活,也许这才是新君所希望的。”

欣君或许听到了我所说的话,半响才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走进那个圈,穿过那个圈,直接走到路基下面。我怕欣君出事,连忙跟了过去。

欣君的举动并不是我担心的那样,而是伸手在略略发黄的落叶灌木上摘下几片微微发红的宽大树叶,递到鼻尖上嗅了嗅,回头给我说道:“他最喜欢在秋天树叶发红的时候爬山,一座两座,一天两天。他给我说过,要是他真的累了,就支起帐篷一个人在山上过夜。那个时候我就在想,要是我在他身边该有多好,做一个他的女人,做他知冷知暖的女人。”

听到欣君这些话,我还真的有点生气了。这个傻傻的女人,明知新君那种生活里面不可能有她,她还在痴心妄想,深陷其中。但是,这些话我不可能说出来。不要说我现在还没有资格和能力把她从这种幻境中拉出来,就算我有,但面对一个几近疯狂的痴情女人,我又能怎样。所以,我口无遮拦地说道:“欣姐,要是新君真的希望你这样,那他就该立刻,马上,立即请你做他的新娘。”

欣君一怔,然后凄惨地对我笑了一下,说道:“他是希望的,我也是心甘情愿的,就像他写的那样……不,小凌,咱们现在所说的话,所做的事其实就是他所写的那本书里面的。”

我惊愕,我困惑:“这怎么可能,欣君现在所作的所说的这一切,以及我刚所说的那些话都是刚刚发生的和脱口而出的,新君怎么可能在生前就知道?而且还在一年前?”于是,我斩钉截铁地说道:“姐,这一切都是你的幻觉,你只是觉得是新君要求你这样做,这样说。”

欣君苦笑道:“小凌,你可能没有看他写的那本书,就是那本写我和他的故事的那本书。不错,刚才我所做的我所说的都是我无心之中随便做随意说的。可是,那本书我真的仔仔细细看过,我们都没有脱离那本书的描写,就你刚才改口叫我‘欣姐’那当会儿,我就不知不觉想到他所写的。”

“这不可能。”我狂吼道。

“一模一样,这场景这口吻这话语就在他的书里,第一章第七节开篇不久的一个地方。小凌,不信你自己回去看看。”欣君说得非常诚恳,虽然还处在悲怆中,但逐字逐句真真切切。其实我已经忘记欣君在收拾新君遗物的时候,她从那几本书里抽出一本,曾经对我说:“凌志,按说他的遗物我是不会轻易给别人的,这是他留给我在这世间唯一的东西,也是他前妻遗弃的东西。我和他相恋一场,要说不了解那也是不可能的。但是,要说我完全走进他的内心世界,我还是对他有亏欠。这本书在他写完后就给我一本,这是一本重复的,我看还是你留下吧。”会是哪本书吗?可是我从来没有翻开过,也想不起那本书叫什么名字?还和我和欣君现在所说的话,所做的事,以及这周围的场景都是一模一样……“这不可能,除非,是欣君在按照新君所描写的那样引诱我。”我敢肯定。

欣君望着我困惑的眼神,淡淡地说道:“凌志,你不要不相信,那本书就是《99号卷宗》,除非你把它扔掉了,要是不相信,我身边那本你可以看一眼。”

“什么?《99号卷宗》?这不是我现在正写的那本书吗?它就在我的电脑里面,至今为止我还没有让任何一个人看过。”我彻底陷入惊愕之中。我不相信魅魔之事,就连儒佛道之事都从来不相信,一直认为神鬼妖仙只是文人骚客创造的另外一个世界,什么心灵感应第六感都是没事找事的人瞎诳的传奇轶闻。这个世界除了我能看见的听见的闻见的触摸到的,它的本质就是物质的世界,就像现在,我能看见欣君,也能听见欣君的声音,还能感受到欣君对新君的思念。这一切都如同我现在能看到的红叶一样,真实地存在。但,现在欣君给我所说的这些……我所写的就是我的生活,也是欣君和新君的故事,而且放在我电脑里面的那本书还只是一个开头,还不是一个完整的故事。现在,欣君突然开口说那是新君已经写好的一本书。“我,绝对不相信。或许是因为欣君可能窥察到我的想法,她只是说出来……”

在脑海翻腾的时候,欣君摘下眼镜,用红肿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我,不容置疑地说道:“凌志,你是不可能懂得的,你还年轻,很多事情还是不懂,尤其是感情。”

还是“年轻”,我都已经二十六周岁了,我有的我选择和我的追求。欣君这样说那就是轻视我,蔑视我的存在,她只愿意生活在新君的阴影下。我彻底愤怒了。把欣君一个人扔在出城公路上,我跳上公交车就回到出租屋。

回到出租屋的床上,我望着天花板发呆:“欣君,你可以拒绝我,甚至毫不顾忌我的感受地对我说——‘凌志,咱们是不可能的。’这结果我都能接受,但是我不能生活在新君的阴影下,至少我就是我,新君他只是你的过去。可是,你老拿新君说事,我就不能忍受。”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说着了。

突然一个场景展开,那是一个与现在不一样的季节,天空非常明亮堪蓝,甚至连空气里每一粒微尘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就悬在我眼前,如同小时候天花板挂着的白炽灯。我看见了新君,看见新君微笑着站在我面前。我可以对天发誓,除了处理事故的时候见过新君的证件照,我从来就没遇到过新君。但现在他就站在那儿,我只要敢伸出手去,就一定会和新君握手言欢。可是,我在欣君面前说了那些我不该说的话,欣君已经非常明确地告诉我,我们是不可能的,而且她一直在坚持让我叫她“阿姨”。“阿姨”,那就是欣君给我最明确的警示。最大的让步还是要我从面前这男人论起,叫她“嫂子”……所以,在新君面前我是惭愧的。虽然新君与欣君只是一对最终没有走一起的情侣,但心心相惜坚如磐石,执守着“你若对不离不弃,我必将与你生死相许”。不,新君已经走了,欣君就该有全新的生活。再说,欣君并没有见过新君,他们只是在网络世界认识,感情不可能有那么牢固。一句誓言,能让欣君追寻一辈子,准确地讲是后半辈子,把整个人整个心都交给新君。这不可能?一定是欣君搪塞我,或者试探我。

“欣君说的是实情,还是凭感觉只是说说?或许,我因该真的把那本书找出来瞧瞧,对照一下不就啥都清楚了。”我很困惑,但我想到这儿,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附身在床底下开始翻寻。

找到新君所写的那本书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瞧见那封面,我就相信这是新君专门为欣君创作的一本书。封面上有一个女人的素描画,不,那就是欣君头像的素描画。虽然欣君给我说过她与新君从来没见过面,但是素描画的任务毫无疑问就是欣君。长发飘飘,从肩头一倾而下,嘴唇微翘,就是欣君的那种无法言语的性感。还有那眼神,是执着,更是期盼;是爱恋,更是无言无悔。“我不相信欣君的话,什么她俩从来没见过面,只凭感觉就能把欣君画的这么传神?鬼才相信这种谎言。”

书名还真如欣君所说,就是《99号卷宗》,与我现在所写的那本书暂定的名字一样,作者毫无疑问就是新君。当然,即便这些都不谋而合,但都不重要。“巧合,纯粹的巧合。我一定要找出欣君所说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场景,一模一样的言辞。否则,我一定要找欣君问个水落石出。”我是下定决心要和欣君纠缠出一个子丑寅卯来。“欣君不是说今天发生的那些在第一章第七节吗,我就找第一章第七小节,我一定要推翻欣君所说的那些话。”我心有不甘啊。

虽然我走出校门这一年多时间没有在看过一本书,但这是童子功,现在就算无法达到一目十行的速度,一目五行我还是能做得到。书中一些情节的描写我非常眼熟,譬如,“我”与领导的关系,还有“我”与我大学女朋友的那些事情。等等,我怎么觉得我就在小说里……

暂不管这些,我一定要找见欣君所说的那些……

就在这里:

“今天秋风乍起,天气有些凉。馨儿身上的衣服有些单薄,车到地方车门开启,馨儿打了一个激灵。我本来想脱下身上的衣服披在馨儿身上,但看见馨儿手中紧紧握着的**,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馨儿手中的**应该就是为逸翊准备的,我浑身上下一片冷凉。”

“走到路旁绿化带,馨儿伏下身去在地上划了一个圈,然后把**放在圈**。馨儿做这些的时候,我仿佛看见了一个非常庄严的仪式,如同古时皇家的祭天。虽然没有器乐,但进城公路上疾驰轰鸣的汽车足以让整个现场沸腾起来。馨儿站起身的时候,已经用手捂着嘴和鼻子,抽噎着。”

除了人物的名字把“欣君”换成了“馨儿”、“新君”换成“逸翊”,其他……和我所看到所想到的,以及我就想那么写的连一个字都不差。我倒吸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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