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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要来? 五小说:外时空奇幻之旅 作者:云薇薇 更新时间:2019/6/14 17:59:21 独角兽跟一路不肯离开,把大男人的心都击碎了,它还是个孩子,希望它早点找到妈妈。 不知走多久,子枫回头发现身后的独角兽不见了。 “唉……”它终于放弃。 玉米地,是玉米地,眼前出现一大片玉米地,子枫顿时精神振奋,前面就是人类居住的地界,难怪独角兽不再跟过来。 “有人吗——有人吗——” 秦子枫开心得像个离家很久,急切渴望见到亲人的孩子,向着那片种满玉米的田野狂奔而去。 “啊——”脚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没等他反应过来,整个人就被倒挂在一棵树上。 真倒霉,是踩中了猎人的陷井。 “来人——来人啊——救命啊!” 秦子枫喊得喉咙沙哑,周围却静悄悄。 不会是被猎人遗忘的陷井吧! 擦,那死定了。 被倒挂的滋味真忒么难受。子枫额头上开始大颗大颗冒汗,那缕夕阳不偏不倚照着他的眼睛,把眼睛刺得生疼。 “来个人啊……救命……” 早知道就跟着独角兽走,这样活活折磨死,还不如叫怪兽一口吞下去痛快。 会不会有人来?应该会有人来,他们总要下地干活吧。 看旁边的玉米地,玉米苞还是细细的一个青壳,离成熟还早。再看地里那长有半人高的杂草,这玉米地的主人也是懒到没救了。 这回是神也救不了他,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还真是不甘心。 不知道老秦夫妇现在怎么样了,丧子之痛该好点了吧。可怜的老人家,做儿子的不孝,愧对父母。 于飞又在卖弄文采,没良心的家伙,可别忘记帮我照看父母。不然,回去得找你算账。 老猫看起来倒是能当个考古学家,一个喜欢猥琐怪笑的考古学家,想想他跑到古墓里那么笑几声,多瘆人,简直要吓死人啊! 然后,在某一个时间,某一种机缘巧合下,他会挖到秦子枫的文物。一看时间。哇擦!2016年。震惊世界啊!到时,新闻媒体传播疯了,全世界的考古学家,科学家,都来研究为什么2016年的东西会出现在古代。 唉…… 头好胀,好晕,大脑严重缺氧。太阳光也越来越暗,世界要沉下去吗…… 子枫再次恢复知觉,在一片黑暗里。这回是真到阴曹地府了。人变成鬼后,是能飘起来的,在天地间飘来飘去的感觉想来不错。但是,怎样才能让自己飘起来呢?他反复尝试几次,都没能让自己成功飘起来。一抬手,发现身上竟然盖着一条被子。 还是没死? “风伯,少主能醒过来吗?” 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当然能,他身上流着战神的血,死不了的。” 老头瓮声瓮气地说。 原来是被人救了,终于回到人类的世界,子枫忍不住痛哭起来。 这时,挂在门上的帘子被掀开,屋子里顿时亮起,外面还是黄昏。 门外进来十七八岁的少年,轻手轻脚走到床边,看到子枫醒了,欣喜地朝着门外叫:“风伯,少主醒啦!少主醒啦!” 少主? 是谁? 门外又跑进来须发全白的老者,抱住他就哭:“少主,秦风终于等到你回来啦。” 子枫脑子里一片空白,我是谁? “我……是谁?” “你是我们的少主,战神白起的后人。” 人屠白起!子枫大吃一惊,我是杀人魔王的后代…… 瞎扯,怎么可能! “我想,你们认错人了,我不是白起后人,我是二十一世纪的秦子枫。” “人能认错,剑不能认错,战神之剑只有战神后人能驾驭,持剑者便是秦风的少主。”秦风拿出古剑,递给子枫。 子枫接过古剑,轻轻**。他是听老秦提过什么战神之剑,难道这纯属巧合? “风伯,医工来了。” “请进来。” 门外进来一位带着医箱的老者,对秦风作揖。 “医工来就好,快看看少主的脚。” 秦风退到一边,医工掀开被子,拿出子枫的脚仔细端详。 子枫这才发现自己的脚一点知觉都没有,怕是要废了。 “医工,少主的脚可有大恙,”秦风面露忧色。 “待我替少主放血,少主若知痛,就无大碍。” 医工从箱子里拿出一把锋利小刀,准备放血。 “等等!”子枫吓得不轻,医生动手术不用打麻药吗? “医生,动手术之前,是不是先打点麻药,”子枫好意提醒医工。 “麻药?”医工不解。 “麻药,就是麻醉剂,打下去可以让患者减轻手术痛苦的药。” 医工一脸茫然望着秦风。 子枫猛然想起古代没有麻醉剂,真是要命。 “少主,你的脚不能再耽误了,请让医工用刀。” 秦风点头,医工便用刀在脚踝肿胀处轻划一小口,一股黑血缓缓流出。 刀划下去时,子枫并没有感觉到疼痛,等淤血流过一阵,脚上才开始有了刺痛感。 “少主,可知疼?”秦风问。 “疼!” 医工闻言大悦,拿出几味草药,吩咐秦风给少主内服外敷,不日可痊愈。 秦风忙感激谢过。 淤血放掉后,脚肿消去许多,秦风满意地说:“让阿春来给少主上药,秦风去煮些龙骨汤,少主喝了,脚能好得快些。” “你忙,我这里没事。” 秦风带医工一起退出去,屋里只留下小厮阿春。 阿春将草药捣碎,敷在子枫脚踝肿胀处,用麻布仔细包扎好,说:“药性上来会有刺痛,少主且忍耐着。” “小兄弟。” 阿春听到子枫叫他小兄弟,吓得急忙放下手里的药,匍匐在地上说:“少主唤我阿春就行,阿春不敢和少主称兄道弟。” “阿春,都什么年代了,农奴早就翻身把歌唱,我们是平等的,你明白吗?” “平等?” “对呀,平等!我叫你阿春,你叫我子枫,我不是你的少主,你也不是我的下人,我们就是兄弟朋友,没有贵贱之分。” “阿春不敢!阿春不敢!” 阿春吓得直磕头。 “算了,算了,不跟你说这些。阿春,我来问你,这是什么地方,是大秦朝吗?”子枫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明明在另一个宇宙时空,怎么可能碰到这些秦人。 阿春说:“这里不是大秦,是福泽。” 福泽?福泽是什么地方?你们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我们是被一阵怪风刮过来的。” 啊……这是西游记里的片段吧,越发离谱。 “我再问你,天上那太阳为什么不会下山?” 阿春说:“太阳是会下山的,只是下得很慢,我们刚来的时候,太阳在这里。” 阿春指了指自己的头顶。 阿春所指的方向是正午。秦朝距今有两千多年时间。那么,从太阳升起的那一刻开始算,这个太阳已经在天上挂有大约五千多年了。这就相当于南北极的永昼和永夜。不同的是,一个是半年,一个要跨跃五千多年。五千多年的黑暗是个什么概念,足以让这个星球上的生物来一次大灭绝。 卧槽,世界末日来临了! “阿春,太阳挂在西边多久了?” “很久,很久!” 这么说来,太阳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落下去,接下来就是遥遥无期的黑暗。 天哪!子枫恨不得去撞个墙,几千年的好时光没赶上,你来的可真是时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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