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网帮助添加收藏

手机版

铁血读书>军事科幻>谍影无踪>第七十二章 殷墨渊的儿子
背景颜色:
绿
字体大小:
← →实现上下章节查看,鼠标右键激活快捷菜单

第七十二章 殷墨渊的儿子

小说:谍影无踪 作者:粉色袈裟 更新时间:2019/10/16 11:38:37

次日一大早,殷墨渊的管家就将请帖送到了高远森那里,说是要为他送行。

不得不说,这些人当真是神通广大,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他们。

高远森本来正想临行前再去拜访一下殷墨渊,可没想到人家早就知道了,请帖都已经送到了自己面前。

依旧是范庆忠来的。

上来轿车,没有多少时候就到了殷府。

殷墨渊居然亲自出来迎接了高远森,一见到,便握住了他的手:“高老弟,怎么那么急着就要走?上次和你长谈,大长见识,本来还正准备找个机会,再向你好好请教请教呢。”

“殷先生,这次我离开上海的时间久了,归心似箭,本来想下午来向殷先生辞行的,没想到殷先生先来请我,抱歉,抱歉。”高远森客气地说道。

“哪里有什么抱歉的。”殷墨渊拉着他的手,来到院子里坐下:“我和高老弟真正的是一见如故,将来若是有缘,那是断然要再向你高老弟请教的。”

在那聊了一会,自然而然便又说到了合作方面的事。

殷墨渊对高远森的人品是信任的,但显然对力行社不是如何放心,万一将来走私生意做得红火了,这些特务看着眼红,准备独吞怎么办?

高远森也听出了弦外之音。

这种担心在商人身上一点都不稀奇。

“殷先生,我明白你的心思。”高远森在那想了一下说道:“这样的案例不是没有发生过,未来也不是不会再次发生,远森不敢许诺什么。但远森可以郑重承诺的,是愿意拿我的人格担保,只要我还在,就断然不会允许这样事情发生。”

殷墨渊缓缓点头。

面前的这个人,虽然身为力行社的特务,但办事成熟果断,而且反应极快。

阮振祥遇刺案,他也是听说过了,就和刘湘一样,殷墨渊断然没有想到,高远森居然那么快就破案了,而且办得是如此的干净利落。

日本方面,到现在都还没有任何的动静。

合作做生意,总是要承担风险的,走私利润之大,再没有比殷墨渊更加清楚的,要他放弃这么好的机会,那是断然做不到的。

与其这样,不如干脆选择信任高远森,起码这个年轻人的人品大有保证。

“高老弟,我自然是信任你的。”殷墨渊不再迟疑:“既然合作了,总要表示一点诚意,在你在成都逗留的这些天,我准备了一批成都特产,都已经装船完毕,一路启运到上海。那是我的私人货船,你可以随船回到上海,一应货物都交给你来处置。”

高远森大喜。

本来,正为怎么把藏匿的那批宝藏运回到上海发愁呢,现在有了殷墨渊的货船,这个难题迎刃而解。

当时不动声色:“如此最好,把成都的特产运到上海,然后,再把成都的紧缺货运送回来。殷先生,放心吧,上海那边交给我来负责。”

那四川的宝兴贡砚、蜀绣等等,在上海那都是极受欢迎的。往往一运到,便会被一抢而空。

然后再把四川急缺物资运回,这一来一去之间,利润何其之大。

仔细商量好了细节,殷墨渊忽然问道:“高老弟,家中妻子孩子恐怕想念至极了吧?”

嗯?

怎么又问道家庭情况了?

头疼。

高远森也不隐瞒:“殷先生,远森到现在还未成婚。”

一丝喜色,从殷墨渊的眼中一闪而过:“先有国,后有家,国家,国家,大抵如此。高老弟年轻轻轻,身负重任,没有时间考虑个人之事,也是情有可原的。不过婚姻大事,终究还是要的。”

在那停顿了一下:“我也不瞒你,我有一个女儿,今年十七了,尚未找到婆家,我看高老弟你……”

啊?

要把女儿嫁给自己?

其实殷墨渊的这种心态完全可以理解,别说是普通人了,在中国古代,达官贵人,乃至皇帝那里,用联姻来稳固关系的事情比比皆是。

上海和重庆相隔**,如果高远森变成了殷家的女婿,那关系自然是牢不可破的了。

高远森心里和**似的。

生怕殷墨渊继续说下去,急忙说道:“殷先生的美意,远森心里清楚,只不过,我力行社有自己的规矩,婚姻大事,不是自己能够做主的。一是不能够娶同事,二来,就算要结婚,也必须得到组织批准才可。”

“不能够娶同事?”殷墨渊一怔:“这又是为何啊?”

高远森也知道殷墨渊对特务的事情一窍不通:“我们都是做特务工作的,如果和同事有了关系,自然会分心,甚至会被敌人抓住可乘之机,所以,我们家法是有明确规定的。至于成婚?殷先生,我如果在这里擅自答应,回到上海,那也是一定会受到家法惩处的。”

殷墨渊是非常欣赏高远森的,如果这个人能够成为自己的乘龙快婿,那就再无顾虑了,可是断然没有想到,力行社居然有这样奇怪的规矩。

他也知道高远森不是在那骗自己。

心里虽然有些遗憾,可也不至于就会为难到高远森:“范管家,去把景林叫来。”

“是的,老爷。”

没一会,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走了出来:“父亲。”

“嗯。”

殷墨渊“嗯”了一声:“高老弟,这是我的次子,殷勋意,表字景林,今年二十一了。也读了几年书,可惜学业无成。我呢,就干脆让他弃文从商,跟在我的身边学做生意。万幸,还不算如何愚钝,也学了几分做生意的诀窍,尚可。

我的大儿子,一门心思要学什么……什么……科学,目前正在美国,对做生意丝毫兴趣没有,想来我殷家将来的生意,都要交给这个儿子了。年轻人,总是需要多历练一下的。高先生,我想让你和你一起去上海,不知你意下如何?”

高远森心中雪亮。

殷墨渊这么做有两层意思。

第一层,毕竟自己和他刚刚合作,而且代表的还是力行社,你要让他一上来就没有顾虑,那是不可能的。

把儿子留在高远森的身边,也算是一种对策。不至于让力行社的坑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第二层,本来看起来殷墨渊是准备把自己的女儿嫁给高远森,让两家人变成一家人,不过高远森既然这么说了,殷墨渊也不好强求。

可显然,他做好了应对方案,那就是他的儿子。

高远森和殷勋意岁数相仿,一起待在上海,总有一些共同语言,而且这也是殷墨渊向高远森发出的一个强烈信号:

我把自己的儿子都拜托给你了,咱们之间也算是一家人了。

想明白了这个环节,高远森立刻说道:“如此正好。二公子天资聪慧,又是出自世家,留在上海负责最是合适。二公子,以后就要多多合作了。”

“高叔叔……”

一张嘴,高远森啼笑皆非。

自己和他岁数差不多大,怎么就成了叔叔了?

可也难怪,自己和殷墨渊平辈论交,不然让殷勋意怎么称呼自己?

殷墨渊也发现了这点尴尬。

他挥了下手,打断了儿子的话:“高老弟,我有一个厚颜之请,你二人岁数相仿,不如就在这里结为兄弟?啊,我绝不是要占你的便宜。”

在中国,除了联姻,拜把子就是最好巩固关系的方式了。

殷墨渊还存了一个私心,高远森和自己儿子拜了把子,也好让殷勋意从各方面考察高远森,将来还有机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最好,最好,我也正有此意。”高远森虽然对拜把子之类的不感冒,但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让殷墨渊彻底的信任自己。

否则将来的合作可未必就会顺利了。

高远森在这个时代的岁数只有二十四岁,比殷勋意大了三岁,理所当然成了大哥。

“大哥,请坐。”

烧了黄纸,两人结为兄弟,殷勋意请高远森坐下,倒了一盅子的酒:“大哥,请受小弟的这杯酒。”

高远森觉得这和唱戏似的。

虽然不习惯,还是接过酒喝下:“景林,以后你我之间,守望相助,在上海若遇到什么事,只管来找我就是了。”

一桩大事了了,殷墨渊心中舒坦,笑道:“好啊,好啊,以后你们兄弟俩自然要多亲近亲近。景林,你的岁数小,又是第一次去上海,将来什么事情都要听大哥的,不许自作主张。”

“勋意知道。”

高勋意虽然年轻,但随着父亲做了几年生意,为人相当沉稳:“在上海,勋意自然一切以大哥马首是瞻,绝不敢擅自做主。这殷家的生意,就是高家的生意。”

好家伙,这也是个狠角色。

殷家的生意就是高家的生意,一句话,就把殷家和高家拉扯到了一起。

问题是,你殷家家大业大,又是儿子又是女儿的,可我这个“高家”,就我孤家寡人一个啊。

高远森心里苦笑一声,脸上带着笑容说道:“不敢,我对做生意也是外行,将来这一块的事情,都要靠景林你来费心了。我在上海公司里的负责人,到时候自然会给你引荐的。你们有什么事大家商量着办。”

“好,好。”殷墨渊喜不自禁:“来,来,景林,陪着你大哥今天多喝几杯。”

3
QQ客服 书友交流 在线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