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颜色:
- √白√灰√蓝√黄√红√绿
- 字体大小:小中大
- ← →实现上下章节查看,鼠标右键激活快捷菜单
第一章 鸣镝小说:烈焰汉魂 作者:万村 更新时间:2021/10/18 15:13:29 入秋的草原,牧草已褪去夏日的青葱,放眼望去,只有一片无边无际的枯黄。地平线上肆掠而来的大风,裹挟着黄沙,常常一刮就是一整天。凛冽之势,似要将这萧瑟的草甸掀个底朝天。 一道山梁纵贯西东。山梁下背风处,数百只黄羊正卧在草地上休憩,它们要赶在冬天来临前迁徙到到遥远的南方,那里有可口的草食和相对温暖的天气。连日的奔跑显然已让这群草原上移动速度最迅疾的动物颇感疲累,大多黄羊几乎都是吃得饱足之后半眯着眼,静待体力恢复。 一只黄羊走走停停,时而低头觅食,时而四处张望。逐渐的远离了山梁下的羊群大部。 这是一只贪吃的雄羊。它尖窄的蹄子不停的刨着土壤,使它能不断的找到自己喜爱的多汁草管。阳光映照下,充足的食物摄取使得它棕色的皮毛显得愈加油光铮亮,腹部那一抹亮白更是随着它不停的进食过程变得越来越鼓胀。 雄羊不知道,它的前方,是为它精心设计的伏击圈。 三只草原狼互为犄角,整体呈环状伏在连绵起伏的草丛中,一动不动,像三尊磐石。似乎与周遭的一切毫不相干,只有锋刃般的眼神和嘴角不住流淌的唾液暴露了它们内心的饥渴与期盼。此刻,毫不知情的黄羊嘴里嚼着一片干树叶,亦步亦趋,正缓慢的靠近死亡地带。 风短暂的停了,一丝异样的宁静笼罩草原。黄羊猛的抬起头,停止了咀嚼,好像发现了什么。 同时,不远处的黄羊群也伸头望向草原狼的方向。 果然,三只体形硕大的巨狼猛的从草丛中蹿跳出来,带起几束杂草和尘灰,被复起的大风一刹那卷到数丈高的半空。那只吃得滚瓜肚圆的雄性黄羊猝不及防,吓得浑身一抖。不过,狼并没有扑向他们窥视已久的猎物,而是转身朝着与大山梁相反的方向狂奔,以逃命的态势。 显然,周边出现了让猎手恐惧的事物,使得它们已顾不上肥美的猎物了。 二十丈外的山梁弧线延伸,坡型渐缓,已成只比地面稍微隆起的小山丘。此刻,山丘后响起了激烈的马蹄声,一位身材高大的武士,正张弓搭箭,驱驰胯下枭马,越过山丘,向黄羊方向奔驰而来。马蹄迅疾,武士却能端坐马背上保持执弓挽箭的姿势纹丝不动,高远辽阔的蓝天下,低矮的云层映衬着一人一骑雄健的身影,由小变大,直如天神下凡一般。 武士的身后,山天之间,紧跟着出现了数百位身着短衣,胸前束着皮甲的骑手。他们手执弓箭,嘴里发出短促连贯的啸叫,任随披散的长发迎风飞舞。 受惊的黄羊群纵跳着四散而逃,如精灵般掠过草丛,瞬间消失无影无踪。只有那只离群吃得过饱的雄羊,由于离山丘最近,导致惊吓过度,后腿一软,坐倒在地上,浑身颤抖、屎尿直流。一时间竟然忘记了逃跑。 领头的武士松开紧扣的扳指。绷紧的筋弦瞬间向前弹推,弦上利箭如迅疾的流星飞射而出。 不,那不是箭,而是鸣镝。 鸣镝,箭头鲁钝,呈三角锥形状,铜质中空,表面有几个小孔贯连,显然非为杀伤之用,此刻正借弓弦之力一头扎进空中。猝不及防的气流猛然灌进箭头前方的孔隙,又挣扎着从另一头鱼贯而出,几股气流激荡中迸发出尖厉的鸣响,刺透长空大漠。最终“突”的一声,正好扎在卧地挣扎的黄羊棕红色的脖颈上。 惊魂未定的黄羊前腿用力,挣扎着挺起身躯,准备用尽全力逃命。无奈适才吃得过饱,纤细的长腿携带滚圆沉甸的肚子,使得动作迟缓乏力。 簌簌簌! 这才是锋利的青铜箭头破空之声,沉闷浑厚,多达数百支。它们紧随鸣镝破空的方向飞掠。磅礴之势就连适才劲刮的草原狂风也为之逊色。 噗噗噗! 利箭撕裂了皮肉,顽强的撞击着那黄羊的内脏、食道、骨骸……箭锋凌厉,直没至羽。刚起身跑了没几步,半个身子已经腾跃在半空的黄羊后腿一软,力已不支。旋即扑腾着倒在了草丛中,抽搐了几下,再无动静。 射手们的身形在刚才驰射中已经超过了领头的武士。这时,纷纷调动马头,散在两边。将中间的通道留给刚才射出鸣镝的武士。 武士仍旧将弓拿在左手上,右手微微搭在右边大腿,任由胯下战马慢慢踱步向前,在将要靠近射手们时,他抬起右手轻轻勒了一下马头,止住了坐骑的脚步。然后,他静静的注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幕。太阳在他的身后,没人能逆着光看见他的脸色,只有腰带上的黄金饰牌在阳光照射下随着马蹄步履偶尔的晃动时不时发出刺眼的金色光芒。他左腿后方金属雕纹饰边的熊皮箭袋里,还装着几只鸣镝,和他刚才射出的那支一模一样。 这是匈奴帝国头曼单于的太子,名叫冒顿。 随着鸣镝方向射出利箭的则是他的贴身侍卫,也是他从自己统率的一万骑兵队伍里挑选出来的神箭手。 对冒顿来说,这不是一场普通的狩猎活动,而是一场异常重要的军事训练,一个他筹备良久并即将要付诸实施的冒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计划一旦成功,将为他带来梦寐以求的权力,并为他进一步展示蛰伏已久的抱负与雄心奠定坚实的基础…… 马蹄声又起。在这群阳刚男人的身后,原来还有一位辫发盈肩的美丽女子,正策马姗姗而来。在她身后,还有一队手持弯刀、身披鳞甲的骑手紧紧跟随,贴身保护着她。这是冒顿的女人,匈奴人的太子妃。清晨,冒顿就告诉她要带她观看射猎,她虽然对猎杀动物并不是太感兴趣,但是只要能跟心爱的男人在一起,不管做什么她都是快乐的。 可是,当她靠近冒顿时,却发现她的男人竟然没有转头看她一眼,仍旧呆呆的面朝前方,注视着半空。那里除了几朵白云流走后留下的残烟,什么也没有。她微微有些诧异,忍不住伸出一只白皙的手在冒顿眼前晃了一晃。 “殿下,在想什么?”女人歪着头看着冒顿,笑意盈盈,镶嵌着绿松石的耳坠随着她的头部晃动发出清脆的碰响,“是嫌猎物不够大吗?” 冒顿这才转过头来,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身边的这位美人。这是他众多妃子中最爱的一位,当然,最爱,只是在这一段时间。平时,冒顿与她要么是在罗帐中柔情似水,要么在黄金穹庐中宴饮放歌,而带着她一起沙场练兵,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对冒顿来说,破例,只因她也是计划的一部分。 “你的弓箭手真厉害,我也想试试。”冒顿太子的爱妃笑着说道,并且作了一个射箭的手势,她以为冒顿不开心,想调节一下气氛。 “嗯,你先去看看,射出的箭有多少支?”冒顿眼望前方,似乎只关注他的猎物。 “好!”太子妃高兴的下马,小跑过去,如一只起舞的蝴蝶。 “嗯,鹿身上的,加上地上的,一共两百三十七支。”太子妃认真的数了两遍,转头说道。 冒顿“嗯”了一声。 “殿下,天色不早了,还射吗?”太子妃对着冒顿笑道。 “还射!” “射哪里?” “射你!” 冒顿太子的爱妃“咯咯咯”的笑了起来,脸上不由自主的泛起红晕。平日里,冒顿也常常这样跟他说笑,紧接着就是一把将她搂进他宽厚的胸膛。于是,她想说骗人,但话还没出口,就听到了鸣镝破空的声音。 啸叫声很快就震得她耳鼓“轰轰”作响。冒顿没有骗他,因为鸣镝落在了她胸前。跟适才箭射黄羊一样,一大束离弦利箭跟随鸣镝的去向蜂拥而至…… 太子妃横躺在地上,浑身插满了箭镞。草丛中雪白的碎花挤在她脸庞周边,脸上兀自还带着笑容,可以说,她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死的。 这一次是冒顿来数箭。他策马小跑到自己曾经心爱的女人身边瞥了一眼,插在她身上的箭和在射途中被旁箭撞落在地的,合起来只有约莫一百多支,要知道,对他挑选的这些箭手来说,即使天上翱翔的雄鹰,只要飞进他们的射程之内,那也是绝难脱逃的,何况是一位站立的女子。 “下马,出来。” 冒顿调转马头,望向错位排列的两百三十七位弓箭手,不怒而威。 红日当空,冒顿的脸庞迎着阳光,突然间异常清晰。这是一张年轻的脸,但草原上热烈的阳光已将这张脸洗练成红铜的颜色,长而浓密的黑发略微卷曲的垂散在两颊,鼻翼宽厚,鼻梁方直,浓眉阔口。仅从这张脸,并不能将他与普通的草原汉子区别开来,只有那黑褐色的双眸,闪耀着戈矛锋刃般的寒光,透露着忍耐与渴盼、自律与狂野交杂的矛盾神情。那是草原狼独有的眼神。 七十四个手上拿着箭镞的弓箭手走出横列单膝跪地。有一些身体止不住微微颤抖。对于匈奴男人来说,马就是他们的生命,太子要他们下马,后面定然有严酷的惩罚。 “记得刚才我所说的话吗?”冒顿森然道,眼神已布满杀机。 七十四人中有七十三个没有答话,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后悔,只其中一个约莫十六七岁的少年抬头回答道: “太……太子殿下说,鸣镝射向哪里,我们的箭就射向哪里,违者……斩。” 冒顿走上前来,低头直面这个年轻的射手。仿佛对他的勇气表示嘉许:“那你为何不射?” “……”少年顿了一顿,胆子壮了起来,挺胸仰头坚定的说道:“那是太子的女人,我不射。” “你敢违抗我的命令?” “不敢。” “那,你不怕死?” “怕,但我已对昆仑神起誓,护卫太子,愿为太子而死。” 冒顿赞许的点点头。调转马头,背对着他的忠勇侍卫,嘴角斩钉截铁的蹦出一个字: “斩!” 适才尾随太子妃的骑手们打马上前,手起刀落,七十余人瞬间身首异处。他们今天不光是太子妃的保镖,更是负责行刑的快刀手。 其实,就在数天之前,这样让士兵感到困惑与迷茫的军事训练就已经进行过一次了。与今天一样,冒顿在训练之前也下了军令,鸣镝所到之处,射手的箭必须立即紧谁其后,违令者斩。不过,与今天不同的是,那天参加训练的射手一共有五百人,鸣镝在指引着他们射杀了数只普通猎物后,陡然转向,啸叫着飞向了冒顿最心爱的坐骑——一匹来自月氏,曾经救过主人性命的白色枭马…… 哀叫着倒毙在地的白马身上只有两百三十七支箭,也就是说,鸣镝响后,超过一半的射手没有任何行动。原因很简单,他们知道这是冒顿心爱的坐骑,在扣弦的扳指松动的一刹那,他们犹豫了。只有冒顿刀锋般的目光掠过他们的面庞时,这些神箭手们才感到了后悔。不过,他们已没有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冒顿用他们的颈血兑现了自己的军令。 “难道,一定要我把你们都杀光吗?”冒顿看了看剩下的弓箭手们,又抬头看着天边残云,面无表情的说道。 箭手们沉默。冒顿的军令对他们来说,要厘清其中的要点顺序确实需要一些时间,特别是,对忠诚的概念,他们要重新思考理解,才能心手如一,毫无阻碍的行动。 “鸣镝到哪里,你们的箭就射向哪里!无论是羊、是鹿、是马,还是人,都必须一击绝杀。即使,这个人是我的亲人。”冒顿说到最后亲人两个字的时候,语速明显慢了半拍。左边嘴角上扬,露出一丝恨意。 箭手们看着冒顿,好像有点明白了。对他们来说,真正的困难,不是射出手中的箭,也不是担心射不中目标,而是做到不要去思考为什么。也就是说,只需要像器械一般的服从与被动应答即可,对人来说,这确实需要时间适应。 “谨遵太子殿下的军令。”箭手们右手搭在左胸,躬身回答。 “跟我来!”冒顿低喝一声,右拉马口。胯下乌青马猝不及防,嘶鸣着无奈的转头,带动身体后转,肚子两边随即受到重重一击。冒顿嘴里“誳誳”连声催促胯下坐骑,乌青马撒开四蹄,飞奔起来。 跟适才来时一样,一百六十三位弓箭手打马紧随冒顿身后。 铁蹄翻起沙土,踏碎长河。一顿饭的功夫,前方呈现一片橙黄的矮树丛,树丛背后隐隐约约看见一座金色圆顶的大帐。此处是单于本部的夏日牧场,大帐周围,帐落参差、帷幔环绕,正是单于庭所在。 冒顿扭马口转了个弧线,径向东北方向而行。 又驰了数里。转过一个豁口,冒顿一行就看到了偌大的一片平原。此处牧草尚余葱翠,直连天边,一大洼湖水像玉壁镶嵌在黄绿色毛毯上。 这是单于的军马场。正有五百匹雄壮非凡的杂色军马,在牧场上进食嬉闹,两位马倌拿着牧马杆,监护在一旁。这些马都是匈奴马中的良种,也有一些与西域马的配种,个个粗壮敦实,油光铮亮,跑动起来,掷蹄有声。 马啃食草皮厉害,一般匈奴人都将马赶到远处放牧,只有这一块牧场由单于与他的庭卫军高级领长们独享。这些卫军领长都是单于亲自挑选的各部落的贵胄子弟,他们对单于勇悍忠心,自然也享有特殊的权力。 两位马倌看到冒顿,立即在马上以手抚胸,躬身向冒顿行礼。冒顿示意他的箭手去前方不远处的山谷拗口处等待,然后转身对马倌道:“我要看看黑锥。” 马倌挥动手中长鞭,军马群应声朝着同一方向跑动起来,仿佛一大团掉落旷野的彩云。 黑锥是头曼单于最爱的坐骑,不但高壮枭骏,行立举止更有倨傲之气,如果不是骟马,一定没人能骑上它的脊背。此刻其奔跑于马群中,逐渐越过了身边群马,驰至最前方,俨然成了领抽头马。军马群逐渐形成合力,跟着黑锥的方向埋头飞奔。冒顿跑到黑锥身边扬鞭吆喝,引导其向着前方谷口的方向奔跑。 “太子殿下,那边是狼山。”见冒顿没有停顿的意思,马倌有点担心,其中一位忍不住在冒顿身后大喊。如果马群出了事,受责难的可是他们而不是太子。 冒顿根本就没理会马倌的喊叫,两腿一夹,发力冲上数十步,与黑锥渐渐平行。他举起手中马鞭,又是狠狠的几鞭抽在黑锥后臀。黑锥扬脖一声怒嘶,撒腿冲刺,迅疾将奔跑潜力释放净尽,驰出了能令所有想与之竞赛的同类绝望的速度。 十几个弹指的时间,黑锥就与身后群马拉开了二十丈的距离,一骑绝尘,眼看就要转过山谷。 冒顿拿出了鸣镝,搭在弓上,箭头对准了黑椎。少顷,桀骜的鸣响又一次贯穿冒顿带领的一百六十三位箭手侍卫的耳膜。 就像战阵上引导千军万马行动的旗帜,早已列队谷口的箭手们迅速启动,沿着山脚,斜冲而出。 马蹄掀起草沙,远远望去,犹如无数条黄绿长龙在草原上延展开来。 拨马、搭箭、奔跑、射击。一连串标准动作一气呵成,果然是经过千锤百炼的草原上准头最高的神箭手。 两位马倌只觉得眼前一晃。大黑马已悲嘶着向下栽倒,高大的身躯重重砸在草地上,一层淡淡的沙层迅疾扬起,裹住了它不停抽搐的身体。待到马倌们打马上前探视时,身上扎满利箭的黑锥早已一命呜呼,只剩长长的黑色鬃毛尚能随风扬曳。 这一次,一百六十三支箭一支不差。 冒顿拍马赶到,满意的围着大黑马的尸身遛了一圈,然后抬头赞许的看了一眼他的神箭手们。 “太子殿下,这……这可是……“马倌们惊得瞪眼张嘴。杀死单于的坐骑,这还了得。 冒顿一言不发,转头冷冷的看了一眼两个庭卫军马倌。马倌们接收到冒顿锐利的眼神,都不禁打了一个冷战。他们不知道冒顿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并且杀死他父亲的坐骑,但是他们知道,此时此刻,自己绝对无法也不敢和太子殿下理论。两个马倌对视了一眼,心照不宣的拨转马头,准备立即回去找他们的领长。 这正合冒顿的心意。他朝着马倌的背影喝到:“告诉都隆渠,我打了上好的黄羊,晚上可来我帐中品尝。” 傍晚,地平线上浑圆的红日沉沉西落,将大地蒙上一层淡淡的殷红薄暮;四起的炊烟,笔直向天,更显得广阔原野生机盎然。 一片向阳的山谷。有小河穿谷流过,河水在谷中低洼处沉淀了下来,形成一片不大的湖。冒顿与他的一万骑兵及其家眷就驻扎在这片河谷地带,穹庐三五一落,如繁星般散落大地。冒顿的穹庐在靠山的一侧,与他的骑兵们的居所并无不同,都是木杆与兽皮搭建的毡帐。唯一的区别,就是冒顿的穹庐大门左前方有一根长约三丈的桦木杆高高竖起,杆顶挂着一面狼皮制成的纛旗。夜晚半空的疾风比地面迅猛,将狼纛刮得挺立起来,犹如一只锁定猎物出击的飞狼,在空中纵横腾跃。 冒顿坐在他的穹庐**,用腰刀将白天猎获的黄羊肉片下来,穿在铁纤上。窗外,隐隐有马蹄声响起。冒顿似乎早有预料,嘴角斜歪,似笑非笑,将串好黄羊肉的细铁钎放在面前的青铜炉架上。嫩肉咋遇高温,呲的一声,冒起一股白烟。 一小队全甲骑兵由谷口驰来,负责警卫的军士没有阻拦,任其畅行无阻。这对骑兵的首领正是单于的庭卫军领长,骨都候都隆渠。显然,都隆渠已得到马倌的上报,从他紧绷的嘴角和铁青的脸色看,冒顿的行为让他颇为恼怒。 一行人径直走到冒顿穹庐前方五十步距时停了下来。都隆渠低声吩咐了随行几句,然后独自下马,快步走向冒顿的穹庐,一把推开木门。 见到冒顿正围炉大口吃着羊肉,都隆渠厉声道:“冒顿,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你来了,我的兄弟。”冒顿并不惊慌,仿佛等待已久。随即指指炉子对面的软垫,脸上洋溢着微笑:“坐。”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一切也都在按照他的计划进行,这个计划里,早就包括了都隆渠。“身为庭卫军领长,这么晚了还要亲自……嗯,正好,这是我给你烤的羊肉,肥嫩着呢,不妨跟我一起好好享用吧。” 都隆渠疑惑的看了一眼冒顿,也不推辞,径自坐到覆盖着兽皮的干草软垫上:“冒顿,你我虽是伴骑,但我不可能什么事都护着你。”匈奴全民皆兵。男子自幼便会训练骑射,五六岁的男孩就能骑在羊背上使刀弄箭。而这些童年便玩在一起,模拟战争的伙伴,成年后会结为伴骑,这是一种比血缘关系更加紧密的联系,意味着在将来的战斗中,他们将同进退,共生死。 冒顿不答话,一口咬下铁钎上的一大块黄羊肉,闭上眼,享受的大嚼。羊血汤顺着他的嘴角留下来。良久,又端起身边灰白色的头骨酒碗,仰头饮了一口,方才说道:“兄弟,还记得我们小时候,跟着草原狼的足迹找狼食的情景吗。” 都隆渠没料到冒顿跟他拉起了家常,看了冒顿一眼,神情稍稍缓和了一些:“当然记得,那时候就我俩胆最大,常常循着狼的足迹去找它们吃剩下或藏起来的猎物。” “我是说那只狼王。那只狼鬃黑黑的,像铁蒺藜一样的狼王。” “狼王?对了,有一次,狼群将黄羊赶入了雪泽,我就去雪窟里掏黄羊,你在外面接应。我将绳子套上已经冻成冰棍的黄羊腿后,顺着斜坡爬上地面,刚探出头,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一抬眼,看到半山坡上一只大狼,正死死的看着我们。” “对呀,就是那只。它朝我们俯冲下来时,我都吓得不敢动弹了。” “记得我当时脚下一滑,又掉进了冰窟窿。” 冒顿回想往事,两眼放光:“那是我这辈子看到的最大的一只狼。嚯,站在那里,足有半人高,龇着牙,眼里幽幽的冒着冷光。当时我就知道,这一定是狼王。” “我们吃了那么多狼食,估计已经激怒了它。否则狼王可不会亲自出马的。”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真是又害怕又兴奋。”炉火跳闪了一下,映照得冒顿脸上一片红光。 “当时!我可是认为你死定了。”都隆渠想起往事,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 “嗯,我也以为我完了,只是本能的双手护着脖子。不过,当狼王扑倒我那一刻,我反而不再害怕了。它的头慢慢的靠近我,我就死死的盯着它,即使我死了,也要记下这只杀我的狼的脸。” “我从冰窟里爬上来时,狼王已经走了。对了,它为什么会放过你?”都隆渠记得当时冒顿独自一人呆立在一片死寂的雪湖冰面上,脸色煞白,唇角紧绷,就像中了魔障一般,不管自己怎么问他,他都一言不发。而且,自那日之后,冒顿性情也变化甚大,不但愈加沉默寡言、钟爱独处,更再没与都隆渠一起找寻过狼食。而那只大狼怎么走的,似乎也成了一个他独自守护不愿与任何人分享的秘密。 “它的眼睛。”此刻的冒顿,对都隆渠有问必答。与平素的寡言少语判若两人。 “眼睛?” “对。我看着狼王的眼睛,觉得很熟悉,就像……就像看到了我自己。知道吗?狼王也一直看着我,它的感受应该与我相同。” 都隆渠正好端起一边冒顿为他准备好的牛角酒杯,听到这句话,手不由得一抖,杯里的酒洒了一些在手背上。都隆渠斜眼看向冒顿,却见他眼神直直的注视着前方,似要穿透一切障碍之物,浑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些微失态举动。 “我们的灵魂是相通的。”冒顿突然转过头,火光映着他的左脸,在他眼眸里跳闪了一下。 都隆渠没见过狼王的眼睛,但他现在分明已经感觉到了。 “知道吗,我后来独自找到了那只狼王,并且成功的射杀了它。” “哦!”都隆渠稍有点意外。不过,匈奴人没有同情弱者的习惯,如果是敌人,你不杀他,他就杀你,天经地义。“狼王放过了你,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不,他不会后悔。我把他的皮剥下来,做成了旗帜,狼皮筒子在空中鼓荡,它的力量与我同在。只要我活着,它就活着。”冒顿朝着大门的方向看了一眼。门外的狼纛正好被一股疾风鼓起,发出噗愣愣的声响。 都隆渠默然:“冒顿,我今天来,可不是跟你聊这些往事的。” “现在是我们匈人最危险的时候,”冒顿站起身来,根本就没理会都隆渠,像是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突然又话锋一转。“知道吗,我们需要聚集力量,即刻行动。” “聚集力量,即刻行动?”都隆渠一时没跟上冒顿的节奏。 “秦人的丝帛,在月氏西边,竟然跟黄金一样珍贵,月氏人靠着这个积累了成百上千的穹庐都装不完的财富,以至称霸西域。而秦地也已结束了战乱,汉王坐镇关中,假以时日,必然恢复往日盛况。到时候,匈人的东边有东胡,北方有丁零、昆隔,西边有月氏,南边有秦人,都是与我世代为敌的族群,我们匈人还能安心的放牧吗?当年秦人征服了义渠等西戎八部,又从单于手里夺走了阴山、黄河以南原属匈人的牧地,白羊、娄烦二部被迫远徙,秦人的货物从此畅通西域,才使月氏受益丰厚。现在,如果我们能夺回阴山、黄河以南的匈人故地,再向西征伐,将西戎八部纳于我匈人帐下,即可断绝月氏与秦人的联系,让秦地的丝帛货物为我所用,以使匈人变得富庶强大,成为草原上的狼王,再征服月氏、东胡就像风卷黄沙一样容易。到时候,草原上拉弓之人全部团结在了一起,对付那些食草的秦人,还不就像狼群猎杀黄羊一样容易。” 都隆渠点点头,又摇摇头:“可是,与秦人作战可不是那么容易。” “匈人能有今天,是为什么?最初,我们挛鞮部,与你们呼衍部,不也就是几千人的小部落吗!但是今天呢?漠北和漠南已是我们的牧场。不就是因为我们懂得结盟齐聚力量再去征服弱小部族,进而变得愈加强大的吗?现在,匈人各部散居草原,各自为政,即使单于的号令也有敢不从者。如果能将各部力量集合起来,趁秦人刚刚结束战乱,汉王立足未稳之机发动突袭,必一举功成。” “突袭?” “狼群总是出现在黄羊想不到的时候和地方。出其不意,反而阻力最小,我可不想面对组成尖角利阵的黄羊群。” “单于可不会像你这样想。” “所以,需要我们即刻行动。”冒顿回到铜炉边,踢开炉底已燃尽的一截焦木,焦木瞬间碎烂变形,原来内里早已是灰烬,只是暂时保留着木块的形状。焦木灰烬散移一旁后,暴露在空气中的炉底空隙处又窜出一丝火苗。 “匈人需要一位新单于,那就是我。” 都隆渠心里一紧,不由自主的伸手摸向腰间短刀的刀把。 “我的兄弟,事成之后,你就是右贤王,黄河以西都是你的牧场。月氏、乌孙,西域诸国,那里的子民都是你的奴隶,你每年都可以向他们征收财物税赋,享用无尽。” 寒光闪处,都隆渠已迅速拔出短刀,刀把向前,抵在冒顿咽喉:“冒顿,你这只贪狼,我要杀了你,为了单于。” 冒顿并不躲闪,也不害怕,这一切早已在他预料之中,他天生就是个赌徒:“杀了我,你跟着那个昏聩无能的老家伙,就没有忧患了?秦人迟早会结束征战,聚集成一块铁板。到时候,不光是阴山与黄河以南,也许漠南你们都无法保住。月氏实力雄厚,下一代如果是一位雄主,他会任由匈人在他旁边逐草驰猎吗?秦人将我们匈人唤做匈奴,也许到那个时候,我们就真成了别人的奴隶了!” 都隆渠的手开始颤抖,冒顿展示给他的未来,是他从前没有想过也不敢去想的场景,但又确实是一副诱人的宏图。他内心已隐隐觉得,冒顿比起头曼,更像匈奴的单于。但是,他可是单于最信任的人,护佑单于人身安全的庭卫军最高领长。 冒顿抓住都隆渠的手腕,移到一边,他了解都隆渠,知道此刻其内心的矛盾与痛苦。冒顿不确定自己的这位伴骑最终将如何选择,这也让他觉得未来刺激有趣,既然是赌博,就不要太早揭开谜底的好。 “可是,他终究是你的父亲。” “父亲?他将我送到月氏做质子,然后又派兵攻打月氏,这是父亲所为吗?这分明就是将我视作肉中的骨头,必除之而后快。”冒顿腮帮棱起,眼里满是仇恨,咬着牙又一字一句的说道:“杀我也罢了,还想找个名正言顺的借口。” “也许,是误会。你回来后,单于还拨了一万骑兵给你,可见……” “那不过是缓兵之计。他与秦人打仗,学了许多秦人的狡诈之术。”冒顿道,“他正在想一个计策,一个不但能除掉我,还能让每一个匈人都觉得我该死的理由。” 都隆渠默然。现在的阏氏并非冒顿的生母,自打去年阏氏生下儿子后,单于与冒顿的矛盾便逐渐激化。作为单于的庭卫军领长,他不是不知道这其中的门道。 “单于命人攻打月氏那日,月氏王要杀我,命他的侍从来骗我进王庭,我杀了侍从抢了一匹好马逃了出来。原本,我是想去投奔南边的羌人,不再回来了。可是,那日我夜宿冥泽,整晚听见狼嗥,骑马跑了十里,刚躺下,狼嗥又起,似乎有一只狼始终跟着我,挥之不去,让我无法入眠。 “也许,狼王就住在你内心深处,在召唤你。” “当我下定决心回来的时候,狼皋声才渐渐消失。”冒顿点点头。“既然回来,我就要做匈人的单于,真正的大单于,草原上所有拉弓之人的共主。我的兄弟,你会帮我的。”说到最后一句,冒顿已无限靠近都隆渠。都隆渠能感触到冒顿的气息,急切又沉重,像一座山往自己身上压过来。那是一股不可抗拒的无形力量。 也许,当狼王发令时,狼群就是我现在的感受吧!都隆渠暗想。 都隆渠走出冒顿的穹庐时,已是繁星满天,远处隐隐传来胡笳乐音。他抬头看了看当空的冷月,翻身上马,借着酒劲,鼓动喉咙,一阵浑厚苍凉的颤音伴着胡笳节拍,击穿了静寂的原野。 狼纛随风挺立,目送庭卫军一行远去。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