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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王侯将相

小说:汉汉 作者:日月大同 更新时间:2022/2/17 22:44:28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陈胜和吴广的故事,想必大家都十分熟悉了,如果在座的各位和我年纪差不多的话,那么当年一定是学过这篇课文的。

下面,我斗胆做一次你们的语文老师,我将会用三节课的时间带领大家复习一遍这个故事,请同学们翻开语文课本,找到一篇叫陈涉世家的课文。

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咱们知道,秦始皇是一个雄才大略且不甘于平凡的皇帝,所以嬴政包工头的名下那是有着非常多的工程项目的,比如修长城,修运河,修皇陵等等,而这些耗费甚巨的大工程,早已将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帝国压榨的七七八八。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对,没错,你是皇帝,你当然可以名正言顺的从百姓手里拿走粮食和人丁,但这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你得让老百姓吃饱肚子,不是吗?

事实上,嬴政在位期间,秦政府向百姓征收的各类徭役和赋税就已经很严重了,再加上严峻的刑法,此时此刻,中国所有的百姓都徘徊在崩溃的边缘,跳下去,尸骨无存,不跳下去,亦是尸骨无存,好不容易等到秦始皇驾崩,老百姓都期待着忠义仁孝的胡亥能有所作为的时候,不曾想,大家等来的不是青天大老爷。而是阎王爷。

公元前209年,这是胡亥统治中国的第一个年头,不过秦二世胡亥作为一个皇帝来说,干的实在是不咋地,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秦始皇好的地方胡亥是一个没学,坏地方是一个没落的全遗传了,比如嬴政留下的民生问题,胡亥继位以后,那可是从来没有过问过。

百姓?何许人也啊!

史记中有这么一个非常真实的故事,说的是当时咸阳城里的粮食不够吃,胡亥就下了一道命令,抽调下面郡县的粮草运送至咸阳,要说起来这也没啥,人是铁饭是钢,总不能让皇帝陛下活活饿死吧,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胡亥却提了两个匪夷所思的要求,首先是负责运送粮食的民夫需要自带粮食,自备盘缠。

这真是千古奇谈,就连两千年后的周扒皮同志都知道,剥削归剥削,饭还是得管的,如此看来,胡亥的革命觉悟还没周扒皮高呢,实在不是一个合格的资本家。

其次,这批粮食由于是胡亥的特供,所以周围的郡县不得私自食用,违者,秦法伺候!

娘的,这还有没有天理了,据知情者透露,在胡亥统治下一年时间里,秦帝国的老百姓只要有一件粗布衣穿就十分满足,而食不果腹的饥民竟然觉得有糟糠吃,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综上所述,太史公对胡亥的评价堪称精准:人头畜鸣。

同学们,请大声的告诉我,此时此刻,天下的百姓需要什么,两个字:公平!公平!还是他妈的公平!

公平来了,在胡亥这种昏庸的统治下,有越来越多的人表示了不满,而在这群人中,陈胜和吴广当属意见最大的两个人。

逼上梁山

秦二世一年(前209),地处大泽乡也就是今天的安徽宿州,有一批百姓奉秦政府之命准备前往北京打工(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一次北漂),工作地点是渔阳(今北京密云),服务的对象自然是秦帝国了,工作内容呢,是给秦始皇和他的宝贝儿子戍边。

戍边大家都很清楚了,就是在国家的边疆站岗,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守卫边疆绝对是一项神圣且充满了荣耀感的职业,但是在秦朝那个年代却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

虽然此时的中国已经由秦始皇之手完成了统一,但是实际上,在秦帝国的北边,也就是与蒙古草原接壤的地区其实并不安稳,马蹄声和惨叫声是这块地区的常客,欧亚大陆的噩梦登场了。

就在那片广阔无垠的蒙古草原上,居住着一支擅长骑马射箭的游牧民族,他的名字叫做匈奴。

这是一个不太好惹的邻居,在秦末风云动荡的那段时期,他们时常骑着战马,挥舞着马刀,越过秦匈之间的边境线,来到中原地区搞一些强买强卖的勾当,当然了,是不给钱的那种,由此可见,在秦朝时期,戍边应该算是个高风险工种。

因为要是你的运气不太好的话,那你很有可能在站岗的时候碰巧遇上匈奴南下来和你搞点文化交流,要真是这样,不好意思,你这个戍边人员最后的下场很有可能是死于某次与少数民族的械斗。

与其说是戍边,不如换句话说,秦政府就是让这些人去送死的,有没有工资咱们不知道,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你死了以后,你的尸体,胡亥和赵高这爷俩肯定是不管埋的,甚至连安家费可能都没有。能留下个全尸就算不错了,还想要啥自行车,反正活该你死,谁让你是普通老百姓呢?

然而就连“为国捐躯”这么光荣且宝贵的机会,陈胜吴广这一伙人竟然都没有抓住,因为老天不让!

天意

公元前209年七月,当时秦政府在楚地共征集了九百人前往渔阳戍边,而陈胜,吴广二人则是这群戍边人员的头目。没说的了,兄弟们,勒紧裤腰带,上路吧!

可谁知天公不作美,亦可以说是天公作美,陈胜吴广等人才刚刚走到大泽乡就遇上了罕见的暴雨。那个时候不像现在,没有柏油马路,没有高速公路,连接郡与郡,县与县的全是那种坑坑洼洼的泥路,这种路不下雨还好,一旦下大雨,那简直就是一片沼泽,寸步难行。

“完喽!”陈胜吴广心想“这下我们是死定了!”

各位想想,天降大雨,道路不通,后果是什么呢,迟到!

迟到的后果是什么呢,按照秦朝法律,兵役迟到,死罪!

难道就这么等死吗,难道就不能再做点什么了吗?

天上滂沱的大雨,地下泥泞的道路,眼前九百颗待砍的那袋,天边还有一个永远喂不饱的胡亥,好像没有其他选择了,只剩下那最后的一条路了。

造反!

造反需要理由吗?

非常需要。

什么理由?

能吃饱饭,能活下去。

我们只是想活下去,胡亥,我们我们只是想活下去,这有什么错!

“天下苦秦久矣!”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壮哉!!!

反正都是死,那就反了吧,没错,反了吧,反了他娘的!

当陈胜喊出那句“天下苦秦久矣”以后,接下来所有的一切就都显的那么顺理成章,而秦王朝的丧钟也正式被陈胜敲响,并且陈胜敲的还挺有节奏感的,我仔细一听,那旋律还非常的喜庆,没错,就是那首歌,今天是个好日子!

接下来就让我们好好看一看,陈胜吴广是如何组织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

信仰

别看陈胜吴广这哥俩慷慨陈词的讲了一番大道理,口号是喊的震天响,可是真要到了见真章的时候,他们却又放下了手中的木棍,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真的出手。

咱们也别怪他们,毕竟,这哥俩是要做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情———以一个农民的身份去推翻一个大一统王朝,这事光是想想就觉得很刺激,但也只限于想想,因为真要是轮到你去干的时候,没准你哭的比笑的还难看。

做决定总是轻松的,上嘴皮碰下嘴皮的事情,可是当你要去执行这个决定,尤其是一个有巨大风险的决定时,你会退缩,你会犹豫,你会瞻前顾后,你会居安思危,这很正常,没什么丢人的,我们只是个普通人而已。

两千年前的陈胜吴广也碰上了这个问题,不怕各位笑话,为了下定最后的决心,于是啊,陈胜和吴广二人选择动用科学的力量,让科学告诉自己答案,而这个所谓的科学的力量其实就是算命,没错,陈胜和吴广决定找个大师来算一卦,测一测此事的吉凶,各位呢也别笑,在那个年代,算命那就是科学,毕竟老天爷还能说错话嘛?

“足下事皆成!”

这是算命大师最后给到陈胜的回复,至于这位没有留下姓名的大师算的准不准,这事能不能成,得六个月之后才能见分晓。

得嘞,有老天爷给自己撑腰,这事还会搞不定吗,放开手干吧,且慢,你见过哪家公司是董事长干活的?

就在陈胜和吴广下定了决心,准备大展宏图的时候,这哥俩突然发现了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原来他们发现自己手上的人手实在太少,其实准确一点说,一共就俩人,总司令陈胜和副司令吴广,这是名副其实的光杆司令,显然,仅仅两个人,四只手是不可能扳倒庞大的秦帝国的。

“不是还有九百个士兵吗?”

这位同学,你的提问非常好,可如果换做是你,你愿意去造反吗?

“不愿意。”

那不结了吗。

造反可不是请客吃饭,也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搞不好,这是要掉脑袋的!

陈胜吴广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如何拉他们入伙成了陈胜吴广的燃眉之急,经过一阵苦思冥想以后,这出演了两千年,屡试不爽的新把戏,登场了。

一日,士兵们正在吃饭,可是吃着吃着有一个士兵就发觉今天这鱼的味道不太对劲,仔细一看,豁,原来是这鱼肚子里面藏着一张布条,士兵们打开一看,不得了,有三个用红笔赫然写着的大字———陈胜王。

这前两个字士兵们是明白的,第三个字士兵也是明白的,但是组合在一起,就有点不明白了,带着这种疑惑,士兵们吃完了饭也就睡下了,可是更加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是夜,正当大伙睡觉的时候,突然被一阵男不男,女不女的叫声给惊醒了,仔细一听,原来是从不远处的一座残破不堪的古庙里传出了狐狸的叫声:

大楚兴,陈胜王~~~大楚兴,陈胜王!

哎呦,这就更不得了了,狐狸这两句人话可把士兵们给吓坏了(卒皆夜惊恐),毕竟狐狸开口说话,这可是自打出娘胎以来的第一次,再回想一下白天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第二天,这事可就在士兵们之间一传十,十传百的说开了。

眼见时机已经成熟,是时候亮出自己最后的底牌了

“因为大雨的关系,今天在座的各位都已经延误了戍边的抵达日期。”

士兵们没有说话,因为他们无力反驳。

“因为秦法的关系,今天在座的各位都将于不久之后死于秦法。”

士兵们还是没有说话,因为他们无力反抗。

“男子汉,大丈夫,不死则以,若是死,定要扬名立万!”

匹夫一怒,血溅七步,随后,陈胜振臂一呼,说出了那句令后世所有王侯将相都为之胆寒的一句话: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没错,凭什么他们生来便是王侯,而我们生来就是供人驱使的奴隶?

“反了!”

“对,反了!”

“娘的,我们豁出去了!”

你待我不仁是因,我对你不义是果,因果循环,公平,非常公平!

事实上,这鱼是谁买的,纸条是谁写的,狐狸是谁假扮的,咱们心里啊,都有数,也不用着急去拆穿他,也别着急去给他贴上一个“封建迷信”的标签。

封建迷信,只不过是一种手段,究其目的,也不过是为了给推翻暴政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罢了,大可不必去指责他们。

不过说老实话啊,这种老套的把戏,咱们都看腻了,每逢改朝换代的时候,总少不了这些低劣的表演,而且形式都分毫不差,简直就像从同一本教科书里学来的一样,真是绝了,比如史书中经常会出现以下桥段:

在某年某月的某一个夜晚,当夜,天有异象,接着流星坠地,然后紫薇星闪耀,第二天,大伙种田的时候,从土里挖出了一个九天玄女的石像,而且石像的身上写着一句反动标语,诸如此类的,历史上层出不穷,我们也就见怪不怪了。

行吧,不管是真命天子还是神灵护佑,中国历史上第一支农民起义军,到底还是诞生了,去创造只属于你自己的历史吧,陈胜!

“叮~叮”

好了,我们第一节课的内容到这里就差不多结束了,最后,我来为大家总结一下这节课的重点内容。

公元前209年的夏天,在大泽乡这个地方,有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登上了历史舞台,一个叫陈胜,另外一个叫吴广,因为不满秦政府的高压统治,这哥俩卷起袖子,抄起了木棒,组织了我们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

目标:推翻秦帝国的残暴统治,然后,砍下胡亥和赵高的狗头。

同学们,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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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见

似乎有人发现,所有来自于秦末的故事都是与“暴秦”以及那句“天下苦秦久矣”有关。

然而可疑的是,不管是四史还是通鉴,对于秦朝苛法的正面描写,其实不甚详细,并且根据近些年考古出土的一些秦简记载,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人开始为秦王朝翻案了,比如“秦法严苛”的说法并不能站住脚。

相比于证明秦王朝的残暴,我们似乎更热衷于推翻秦王朝残暴的这个已有设定。

可是若当真如此,假设秦末的老百姓生活在一个国泰民安,轻徭薄役的小康社会,又何苦冒着全家老小掉脑袋的风险,跟着两个疯子,去做一件在此之前几千年都没人做过的事?

别说小康,恐怕温饱都是一大问题。

如果嬴政知道秦帝国的破灭竟然来源自于一条鱼和一只狐狸的话,他一定会在秦朝法律加一句,禁止老百姓吃鱼以及半夜鬼叫,违者,灭族。

在浩浩荡荡的秦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

普通老百姓,五户人家为一伍,二伍为一什,但凡伍什之中有一人触犯秦法,伍什之中,全部遭殃。

其作者便是商鞅,而且不仅是邻里关系,在亲属关系和职务关系上,此法也同样适用,反正总有一款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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