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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意外重生

小说:我与嬴政争天下 作者:爱我中华 更新时间:2022/6/20 17:54:16

第一章:意外重生

陆风华仔细的看着展柜中的青铜鼎,经历了几千年岁月的洗礼,这只鼎已经失去了原本属于它的光泽,在灯光的照射下鼎反射着冷艳的光泽。因为不是周末,博物馆内的人并不是很多,看着鼎上面栩栩如生的图案和一些神秘的文字,陆风华掏出手机正要准备拍摄几张照片,旁边的一名安保人员走了过来彬彬有礼的说到:“先生,这里不允许拍照!”

陆风华收起手机说到:“同志你好,是这样的,虽然我不是文物工作者,但是我对历史很感兴趣,你看你能不能让我和你们的馆长见个面?”

那名保安说到:“先生,对不起,我们的馆长工作很忙,如果你没有预约的话是无法见到我们的馆长的!”

陆风华掏出纸笔问到:“既然不能拍照那我能不能画下来?

那名保安说到:“这里虽然规定不能拍照,但是没有规定不能画,你可以画!”

陆风华看了一下时间,距离博物馆关门还有三个小时,时间足够了,于是把纸固定好,开始对着那只鼎专心致志的画了起来,不一会一只鼎就栩栩如生的呈现在画纸上,陆风华仔细的观察着上面的符号然后一笔一划的画在画纸上。突然鼎中间的一个神秘的符号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个符号自己在图书馆内看到过,但是一时间又想不起来是在哪里看到的,陆风华抓了几下头发开始回忆……

陆风华是一名高考状元,当年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靠近了最高学府清华大学,但是他并没有选择最热门的计算机和金融专业。他从小就喜欢鼓捣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所以上学后就选择了机械自动化的专业,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古代的攻城用的投石机的图纸后居然对历史感兴趣了,有时候去图书馆看一些历史书籍。就在他快要毕业的时候,当大部分同学都在考研或者找工作的时候他做了一个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决定:毅然报名参军。

军队里对于这样的高学历士兵非常珍惜,经过了严格的新兵训练后陆风华以全军区新兵综合比赛第三名的成绩正式开始自己的军人生涯。对于这样文武双全的士兵军区很快就把陆风华送到军校深造。经过层层的选拔培训,陆风华以全优的成绩顺利毕业后来到老部队担任侦察连连长的职务。虽然工作很忙,但是陆风华对于历史的喜欢还是没有改变。趁着休息天来到博物馆来研究一下古代的青铜器。

陆风华看着那个神秘的符号仔细的观察,那个符号好像突然之间开始快速的转动,陆风华感到了强烈的眩晕,不知道过了多久,眩晕的感觉慢慢的消失,陆风华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居然是一片青山绿水,自己刚才不是在博物馆吗?怎么突然来到这里,陆风华一看自己的衣服也变成了古代的长袍。

陆风华使劲的掐自己的大腿,一阵疼痛感瞬间传之大脑,疼痛告诉自己不是在做梦。陆风华敲了几下脑袋,自己刚才明明在博物馆,现在怎么到了这个奇怪的地方,肯定是刚才鼎上的那个符号出了问题,很有可能就是传送之门。自己想要回到现代社会,必须得找到这只鼎。而在古代鼎是皇家祭天用的宝物,自己想要看到这只鼎肯定需要机缘巧合。

逐渐冷静下来的陆风华心中想到:“既然我已经穿越到这里首先得搞清楚现在是什么年代,我在什么地方,才能决定下一步怎么打算!”

这古代的环境还是没得说的,山清水秀,鸟语花香。陆风华摸了一下身子,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唯一可以利用的就是自己左手上的一个多功能手表,手表具有计时,指南针和点火器的功能,表带拆下来是一根长约5米的高强度绳索,绳索的两端是两个高强度的钩子。并不像电影里007的手表具有各种各样的炫酷的功能。仅此而已。以前那些穿越小说中主角带着各种现代的东西回到以前的事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作为一名接受过军事训练的职业军人,陆风华明白自己首先得找一个防身武器。但是在这荒山野岭的只能先找一根结实一点的木棍。

陆风华看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是由麻布做成的,麻布的材质非常粗糙,做工也很差,根据衣服的材料和款式应该是周朝。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先找个能够栖息的地方。根据史**载,周朝是奴隶制的朝代,自己如果不能找个身份的话那么自己将会寸步难行。此刻太阳已经偏西,天很快就会黑下来。

陆风华的野外生存能力的无容置疑的,他辨别了一下方向后顺着河流开始步行,大约走了一个小时,终于看到了一个小村庄。陆风华这时才感觉到肚子已经有点饿了。

河边有一群姑娘在洗菜,陆风华走了过去问到:“姑娘们,请问这是哪里?”

那群姑娘抬起头说到:“这位公子眼生的很,不知道是何方人士?”

陆风华说到:“我是邻村的,我上山采药现在迷路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一个姑娘说到:“你一个人就敢去山里采药呀,这山里有好多野兽!”

陆风华说到:“我也没办法,我娘亲生病了!”

刚才那位姑娘说到:“既然这样,公子也是先来我家吃口饭再上路吧!”

陆风华来到那个姑娘面前说到:“敢问姑娘芳名,来日必将谢谢姑娘!”

那个姑娘抿嘴一笑说到:“公子,他们都叫我小芳,你也叫我小芳吧!”

陆风华跟着小芳来到小芳家,小芳家的墙壁是粘土堆成的,屋顶是茅草铺在上面,然后有个院子,用芦苇编成了围墙,院子里养了几只鸡。小芳来到门口就大声喊道:“爹爹,我回来了!”

推开门之间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在做饭,一个粘土做成的瓦罐里煮着糊糊一样的食物,热气不断的腾空而起。

陆风华问到:“小芳,你还有的家人呢?”

这时小芳的爹说到:“小伙子,小芳她娘在生小芳的时候因为难产离开了我们,这么多年我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公子让你见笑了!”

看着黑乎乎的碗里盛着糊糊,已经饿了的陆风华也不顾一切开始吃了起来,连吃了两碗看着还没动筷的小芳父女俩尴尬的说到:“大叔,小芳,你看我,真是失礼了!”看着快见底的瓦罐才明白自己把他们父女俩的晚饭吃完了。于是说到:“大叔,我把你们的晚饭都吃了,我身上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这样吧,我去山里帮你打点野味过来算补偿吧!”

小芳爹说到:“年轻人,现在天色已晚,山里晚上猛兽多,不安全,再说不也就一顿饭吗,我和小芳没事!”

陆风华站起来四处转了一下,水缸里的水也快见底了,那些糊糊状的东西应该是玉米面,可是玉米面也不多了。心中感动的差一点眼泪都出来了说到:“大叔,你放心,我从小就跟着我爹爹打猎,什么样的猛兽我没见过。不过这次出来采药我也没用带什么工具,你家有没有什么打猎的工具?”

小芳爹叹了一口气说到:“我们是穷苦人家,家里哪里买得起昂贵的狩猎工具呀,这样吧,小芳你带这位公子去村口的张叔家借一把弓和一把砍刀!”

小芳对着陆风华说到:“公子,你跟我来吧!”

不一会就来到村口的张叔家,陆风华看了一下,那个张叔家的房子比小芳家大一点,但是也是泥土墙壁茅草屋顶,一路上走过来整个村子都是这样的,看来古代人民的生活水平真的是太差了,想到自己在这里不知道要生活多少年,心中不仅暗暗的忧伤。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到那只鼎,现在连最简单的纸笔都没有,也不能把这只鼎画下来,还好自己已经牢牢的记住了这只鼎的模样。

张叔家的院子里挂满了各种各样的野物,听了小芳的话后张叔面露难色的说到:“小芳,你也知道,我家的弓和猎刀是我们家的传家宝,这要是有什么闪失你也知道的!”

小芳涨红了脸说到:“张叔,想不到你是这样的人!”随后拉着陆风华回到自己家。

陆风华说到:“其实没有狩猎工具我也可以抓一些猎物的!”这时太阳已经西下快要落山了,晚上是狩猎的好时机。随后陆风华拿了一片锋利的石片来到小河边。首先把一根根子削尖后来到河边,未经污染的喝水清澈见底,成群的鱼在河里游来游去,陆风华拿起棍子往河里扎了下去,一下,两下,第三下棍子成功的扎到一条大鱼。岸边的小芳高兴的跳了起来,不一会就扎了好几条鱼,这时河边的人越来越多。陆风华在天黑前扎了整整一筐鱼后把鱼都分给大家,那些大姑娘小媳妇拿着鱼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虽然大家都住在河边,但是古时候没有钓鱼和捕鱼的工具,所以村民们只是偶尔能够抓到一两条鱼。小芳拿着鱼回到家中高兴的说到:“爹爹快看,公子一下子抓了好多鱼!”

不一会村里人都来到这里看这个一下子抓到了好多鱼的陌生人。其中一位族长模样的人问到:“公子,你是从哪里来的?”

陆风华把刚才的话又说了一遍,那个族长将信将疑的说到:“公子,自从我国和卫国的战争失败后,官府对陌生人盘查的很严,你看我们村里成年的男子都在那场战争中战死。如果你不能说明你的来历我可要报官了!”

陆风华心中暗暗想到:“如果我把我的真实身份说出来,打死他们都不相信的!”于是说到:“老人家,我真的是隔壁村的,当年本来我也要被官府抓去打仗,但是那时候我因为打猎摔断了腿,后来我爹爹又给了官府一笔钱财后我才没有被抓走!”

这时旁边人纷纷附和着说到:“公子看上去也不像坏人!”

陆风华说到:“在这里我感谢大家的救命之恩,我无以回报,我把我家祖传的打猎手艺告诉给大家吧!”

族长说到:“年轻人,你能有这样的想法我代表我们全村人谢谢你,我们这个地方一没有良田,山里都是猛兽,平均每年都有人被猛兽吃掉,我们这里的人过着又一顿没一顿的日子,如果你真的能够帮助我们的话,我们全村人对公子感激不尽!”

陆风华说到:“各位父老乡亲,今天我落难此地,感谢各位的相救!”随后把如何叉鱼的技巧详细的教给了大家后说到:“打猎靠的不是蛮力,我们不能用自己的生命和那些猛兽硬拼,我们需要用技巧和各种陷阱来制服那些野兽。正好我要去打猎,大家各自回家把家里的所有能用的工具全部带过来,半个时辰后我们出发!”

因为看到了陆风华捕鱼的能力,所以大家非常信任陆风华,不一会小芳家的院子里站满了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棍子的,猎刀的还有各种农具的村民。随后大家跟着陆风华走进树林。那时候树林里的各种动物还是挺多的。陆风华教大家布置各种陷阱,然后如何利用手中的工具制作各种狩猎的工具。所有人都是第一次听到这种狩猎的技巧,然后大家根据陆风华教的东西开始忙活起来。

不知不觉天慢慢的亮了起来,当陆风华带着大家走出树林的时候,树林的外面是族长带着村里人迎接大家,看着大家抗的抗,挑的挑,整个人群爆发了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族长紧紧的握住了陆风华的手说到:“年轻人,谢谢你,从今以后我们村里人再也不用过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了,请接受老夫一拜!”

陆风华连忙扶起族长说到:“举手之劳而已,如果没有你们我或许已经饿昏了过去了!”

族长对着大家说到:“等一下大家把猎物宰杀后等赶集的时候拿到集市上卖了,剩下的放家里!”

陆风华对着大家说到:“各位,我家里还有急事,我好几天没有回家了,我爹娘一定很担心我,我现在就要回家了!”

族长说到:“既然那样,我就不勉强你了!”随后对着大家说到:“各位,为了感谢这位公子,大家回去把家里的钱都拿出来给这位公子吧!”

陆风华本来想要推辞,但是想到接下来吃穿住行都需要花钱于是对着大家抱了一拳说到:“既然各位盛情难却,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等将来我一定会报答大家!”

不一会大家把家里的钱都拿了过来,看着前面一大堆铜钱,陆风华再次说到:“再次感谢各位!”随后拿着钱离开了小山村,看着陆风华的背影,小芳一直看到陆风华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

陆风华一边赶路一边想:“现在首先要明白自己是在什么朝代,自己在什么地方。根据史**载这只鼎是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铸造的,那么自己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秦始皇,然后再找到那只鼎自己才有机会回到现实。

这古时候还真的是人烟稀少,走了半天也没有看到村庄,看来自己接下来得弄一匹马,不然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找到秦始皇。还好陆风华接受了现代的军事训练,一直走到下午的时候终于看到远处的炊烟了。陆风华加快了前进的步伐,天快黑的时候终于来到一座土城前,这座土城的城墙大概3米高,此刻城门已经关闭。看着关闭的城门陆风华心中想到自己不能胡来,于是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这时肚子又开始饿了起来,自己早晨走的时候也没有准备干粮什么的,终于太阳下山了,陆风华来到城墙脚下,找了一个位置后向后退了几十步后迅速的助跑加速随后一跃而上随后顺势跳上城墙,城墙上是大约一米宽的马道,上面有士兵来回巡逻,因为不是战时,所以巡逻的士兵也不是很多。来到城里陆风华发现城里大部分的房子也是草房,只是路面是石条铺的,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路上的行人也不多。偶尔会有一两座大宅子,肯定是官员或者富商的家。陆风华心中暗暗想到要是一直让自己住这样的房子那可真的要了老命了。

终于来到了一个酒肆门口,门口的小二大声的吆喝着招待客人,看到穿着粗布衣服的陆风华并没有非常热情的招待。

陆风华心中暗暗的想到:“原来在古代就已经有狗眼看人低这个说法了!”随后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坐了下来,一名小二屁颠屁颠的走了过来问道:“客官,你想要点什么?”

陆风华也不知道口袋里的钱能买多少于是说到:“给我来十个包子!”

小二说到:“好叻,这边十个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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