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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我是赵叔

小说:小甜甜复仇记 作者:天之助 更新时间:2018/10/7 8:22:11

我就是那位小女孩嘴里喊的赵叔,我在这里打了几年工了,可从来没有让人擦过皮鞋,一般都是我自己用一块黑布抹两下。我那皮鞋是老家三四十来块钱一双买的,只是作为工作鞋而已,根本不值得一擦,更不值得请专业人士来擦。

可是我今天却让那小姑娘将鞋擦了,看不出这小女孩手艺还真不错,将我这双乌七八糟的破鞋擦得铮亮铮亮的,我穿在脚上,竟有一种飘然自得的感觉。到底是专业人才,真有一种化石头为元宝的本领,使我这双不起眼的鞋子焕发出耀眼的光芒。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让她为我擦鞋的,是她小小的年纪就来擦皮鞋,打动了我的同情心,还是她那清纯的乡音,勾起我的思乡之情,我不由自主的站住了。

在这里打工比起在乡下,的确有他的特点,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作泥巴,也不用日晒雨淋,而且每天在食堂里吃,比家里的生活还好,就是有一点,不能跟老婆孩子在一起,而且每天还得操作半生不熟的普通话跟人交流,唉,我这个土包子,一开口说话,我的心里就发虚,这哪里有家乡的话好听呀。

可是我们这里虽有几个家乡人,但他们谁也不愿意说家乡话,我一开口他们还嘲笑我,这些忘眼狗在外面打了几个月的工,就连老祖宗都忘了。可我却憋不住,时时都有一种想用家乡语音说话的冲动,为了抑制我的这种渴望,我有时候不能不偷偷地来到没人的地方,对着故乡的方向,用家乡的话大声地嘶叫着。一直将喉咙喊哑了,这才肯罢休。

唉,我这是患病啦,人家说有什么精神病、相思病什么的,可我这叫什么病呢,思乡病吧,可惜这种我发明现病,根本无药可治,也许只有回家才能治疗吧。

其实我的心里早就想回家了,只是为了女儿将来能考上大学攒点学费,才不得不离乡背井来到外地打工。

我那妹仔可会读书呢,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就因为这样,我才觉得有盼头,才愿意一个人在外面辛辛苦苦的干下去。为了我的女儿我什么苦都愿意吃,只是埋在心底对家人的思恋之情,却使我难以自禁。

哦,我明白了,为什么我会破天荒的让小女孩擦皮鞋呢,是因为她的满口乡音吸引了我。当听到她那甜润的声音时,我的心里一愣,仿佛听到我那妹仔的声音,我的脚步不由自主的停住了,我望了这位女孩一眼,的确和我的女儿差不多大,不,应该说比我的女儿还小一点呢。真可怜这么丁点儿大就出来谋生活了,我心里这么想着,人就这么朝那孩子走去了。仿佛是鬼使神差,我不由自主的将脚上的鞋子伸了过去。

通过和小姑娘的交谈,我才知道这个叫甜甜的姑娘心事可重呢,才多大一点,竟一个人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找叔叔。这孩子也怪可怜的,这么小爹妈就双双过世了,留下她孤苦一人,真令人心酸。

可是这孩子太懂事了,胆子也真大,敢于独自的闯到深圳找人,真了不起,而且看她的眼神,还有一种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倔强劲。

我看了她画的那张头像,觉得十分面熟,真的我肯定见过,因为这个人脸上的一个红色胎记,给人的印象特别的深,而且这人还是老乡,所以我敢肯定。我很想帮这孩子一把,可是我就是记不起是在什么地方见着那人的。

小女孩听到我说见过她叔的时候,我看到她的眼睛里闪过了一道亮光,可是当我回答不记得在什么地方的时候,我又看见她眼里的亮光突然暗淡了。

看到她目光的黯淡,我的心里一紧,我无法再坐下去,逃也似地走开了。

走了很远很远,我的脑海里仍然浮现出她那忧郁的眼神,而且一直挥之不去。

我为无法帮助她而感到内疚,我真的很想帮助她,我拼命追寻我的记忆,可是始终无法回忆起来。回到屋里,我苦苦的思索着,可那种记忆总是若即若离的在我眼前闪现着,遗憾的是我总是无法抓住它。

我在宿舍里坐立不安,感受到一种失魂落魄。记忆就如一个淘气的孩子,老是喜欢和我捉迷藏,我越想找它,它越是远远地躲着我。

其实,我这人记性本就不好,除了上班的事,什么也记不起,我原来还为我的忘性大而沾沾自喜。你不知道,我们在外面打工,天天都会撞见乱七八糟的事,有许多事都是不能对外人说的。可是,有的人偶尔撞见了不该撞见的事,而又管不住自己的嘴风,一五一十的将自己的撞见对别人说了,有的甚至还添油加醋添枝加叶,结果就挑出许许多多的是非来。

我就不一样,见了的事马上就忘,忘了就是想说也说不出来了。因此任何事过了我的眼,转背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而我这种忘性,反而得到了大家的喜欢。

可现在我却为我的忘性懊悔不已,想到擦皮鞋女孩的眼神,我就感到揪心的疼了。原来我见了就忘的事,脑子里还是有底,硬是要抠还能抠出来,可偏偏这件事,我想破脑子也想不出。

唉,我这记性,就是忘惯了,现在要想也想不出来了。我握着拳头,狠狠地击打着我的头,很想依靠拳头的震动,将丢失的记忆给打回来,谁知我这不争气的记性,越打越打越乱,越打躲得越远。

就在我为寻找记忆焦虑不安时,同宿舍的大刘走了进来说:“老赵,老板要你去一趟。”

听到老板叫我,我立即往工厂跑去。我知道老板对我特别信任,一遇到外面送货的事,总是喜欢喊我去。当然他也是看中我做事踏实。

我虽然累一点,但是有加班的机会我是不肯放过的,我们在这里打工为了啥,不就是为多挣几个钱,力气算什么,用完了,吃两大碗饭,睡它一觉,就回来了。

跑到老板那里,果然是要我送一车货到外地,我二话没说,就到仓库帮助装车。哦,我忘了介绍我工厂的情况,我们这个厂是一家生产电动玩具的工厂,而我的主要工作就是将各种各样的玩具组装,别小看这个工作哟,它虽然没有多少技术性,不过也有很多窍门罗,也就是说有一种熟能成巧的过程,我这个人脑子虽然不管用,接受不了先进的复杂的难度大的东西,可是做呆事还是不错的,比如说经我的手组装的玩具,还从没出现过失误,虽然我的手脚有点慢,可是成功率还是蛮高的,因此每天的定额,我都能如期完成。

应该说我们厂的玩具是很畅销的,每天都有大批大批的产品运往各个地方,我们经常还用汽车送往附近几个区、县的各个大商场。由于送货量比较大,装卸工人就有点忙不过来,我们这些搞装配的下班后就经常被抽调来加班搞装卸工了。

我本来不在这征用的装卸工之列,原因是我的个子不够高大,外表看起来也不够强壮,我是个小个子,只有一米六多一点点,我虽然看起来小巧,其实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的力气还是有的,在家乡修堤坝的时候,我一担土可挑两百多斤呢,村里可是出名的强劳力,只是这地方谁都不熟悉,我又不喜欢张扬,谁又能了解我的特长呢。

不过人的运气是老天定好的,那天如果不是同宿舍的大刘不舒服,这个热馍馍根本轮不上我来尝。我的忘性虽然大,可能是因为关系到我每月收入有所增加的大事,因此那天的事牢牢地扎根在我的记忆里。

那天大刘犯了感冒,身上正发着高烧呢,我跑到旁边的药店给他买了一包速效胶囊,我端了一杯开水让他服了药,用被子给他盖好,想让他出身大汗。我们这些打工仔都是这样对付感冒的,谁能够动不动就上医院,那地方可是要钱的祖宗,只要进里面去,吊几瓶水,一个月的工资就全部贡献给它了。因此,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敢去医院,小病小痛的就这么硬扛着,实在抗不住才去药店卖点药对付一下。唉,我这人就是这么啰嗦,总是废话连篇。还是说说正事,那天大刘刚盖好被子,有人来喊他去装车,我告诉那人说大刘病了,那人看了看我说:“你有事没有,要不你去算了。”

我点了头,回宿舍换了双鞋子,便来到厂里的仓库。当时那司机看着我,用一种不信任的眼神看着我说:“你行么?”

我笑了笑说:“试试看吧。”

我并不怪那位司机眼里呈现的轻视,毕竟大刘是个一米八的大个,我与他比起来就变成一个小娃娃了。从外表看就是一个小娃娃也能断定谁强谁弱了。不过这种局面,当我正式装车的时候,马上就得到改观。

前面说过我修堤坝的时候,我一担可挑两百多斤,主要是因为我的肩膀很管用,这肩膀用于扛东西可正是英雄有用武之地了。我不知道别人是扛几箱,但是我一次就扛四箱,而且还不感到吃力,走起来脚步飞快,一车装完就比别人要快一个来小时,这一次我将几位司机全镇住了,司机是按跑的趟数拿工钱的,谁都想一天多拉几趟,就是因为装车耽搁了时间,既然我能够将装车的时间提前一个小时,那么几车下来,就节省了一趟的时间了,于是我便成了装卸车的香饽饽了。

想到我的光荣史,我禁不住嘿嘿笑了起来,而就在这时我的眼前一亮,留在脑海中的记忆被激活了,我突然想起是我第一次干装卸时,在惠州的一个小区,见到了那位画像中人的,他正在一个小区做保安。想到这里,我恨不得立即将这个消息告诉小甜甜,车子走出厂门的时候,我看见小女孩还在低着头帮人擦鞋,我请司机停下车,疾步跑到小甜甜跟前,我将在惠州遇到她叔叔的经过告诉她后,这才上车安安心心地走了,我知道我的性格,假如我不能将这些事告知小女孩的话,我即便是去做事,也会心神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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