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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读书>军事科幻>清明天地>第一百一十七章 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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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狼人

小说:清明天地 作者:凭鱼跃 更新时间:2020/6/29 15:45:49

毛人第一时间就被一股大力给打的倒飞了出去。

巨力符!

秦牧带着林柔正是有这方面的考虑。有林柔在,可以睡个踏实觉。

他和林柔睡一间帐篷,当然,就不是一个被窝了。

他们各自睡一个睡袋。每天睡觉前,林柔都会在帐篷里贴好巨力符,任何人进入帐篷,都会被打出去。

敌袭!

秦牧和林柔同时惊醒。

他们第一时间就从睡袋里面站了起来。秦牧手里握着一把狗腿大砍刀。这把刀简直成了秦牧身体的一部分。现在他都不用和智障少女交流,只要心思一动,刀子马上就出现在手里。

而且这把刀的材质经过了巨大提升,用的是甲板钢,坚硬无比,同时刀子还附加了几百度的高温。

这是一把滚烫的刀子。

秦牧一刀就斩开了睡袋,跳了起来。

林柔的速度一点也不慢。她用的是冰刀。一冷一热两把刀,握在一对真正的金童玉女手里。

毛人被巨力符打的措不及防。但是他第二反应极为迅速。

几乎当秦牧两人刚站起来的时候,毛人就再一次飞快的冲了进来。

秦牧现在的眼睛,不但大幅度提升了动态视觉,而且夜视能力也有所提升。

月光下,他几乎和白天一样毫不费力的就看清楚了敌人。

这是个怪物啊!

人的身子,狼的脑袋。

这是个狼人。

玛德,秦牧暗骂了一句,这真是个疯狂的世界。不过对于这种超凡者,秦牧见多了,所以连惊讶的心都没有了。

来一个,宰一个。他都不问对方属于哪一派了。

林柔的法术抢先发动,一滴水珠悄无声息的飞向了狼人。

狼人随手一爪子就把水滴给扇飞了。

法术攻击无效。

秦牧也没指望林柔次次立功。对上超凡者,林柔就几乎没沾过什么便宜。看来她的层次不够啊。

不过这不是还有自己吗。

“天马流星拳。”秦牧随便大吼了一声,一刀就捅了过去。

他现在的体能有了巨大的提升。严格来说,他也不算是凡人了。

凡人绝对没有他的视觉和速度,更没有他的力量。

这一刀,让秦牧都有点得意。他感觉自己离雅典娜好像也差的不多。再快点,都能炸出音爆了。

当然,这是秦牧的错觉。

狼人再次挥起手掌,格挡住秦牧的手腕。

秦牧觉得自己的手好像砸在花岗石上面,对方的腕子简直不是人类。

当然,敌人也的确不是人类。

不过现在秦牧的反应比凡人强大许多。虽然狼人挡住了他的手臂,可是秦牧正好借力抛出了狗腿大砍刀。

若是正常的一把刀,就算是甲板钢做的,也砍不破狼人的皮肤。可是这把刀不同,它温度太高了。

大砍刀才被变出来,虽然现在天寒地冻,但是它身上的高温完全还没来得及退去。

这不是一把刀,这是一个超高温的火球啊。

火刀顿时就刺入了狼人的胸口。就听狼人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嚎叫,转身跑了出去。

“枪。”秦牧话音未落,一把突击步枪出现在秦牧手里。

接着微光夜视仪,秦牧向着狼人的背影就是一梭子。

枪声惊醒了所有的北洋军。狼人如飞一般的消失在夜幕里。

秦牧看的清楚,狼人仿佛背后有眼一般,每每在子弹要射到的时候,就跳转了方向。这一弹匣子弹,一颗也没打中。

这本事比自己可强多了。秦牧相信,换了自己在狼人的位置,即使他看得清子弹,也躲不过去。

“敌袭,敌袭。”北洋军大吼着,不断点亮了火把和手电筒。。

营地亮了起来。

“敌人在哪?”

“哪里有敌人?”

北洋军的士兵大叫着。

“都别慌。冷静。”秦牧大声说道:“敌人跑了。保持警戒。”

秦牧的话让北洋军找到了主心骨。所有人都被他的镇定给感染了,终于一个个进入了战斗状态。

井岳秀匆忙跑到秦牧的帐篷前,望着那个大大的裂缝,看着秦牧和林柔两口子没什么问题,这才放下心来。

“秦公子,哪里来的敌人?”

“不清楚,被我打跑了。”

“你和林小姐没受伤吧?”

“我们没事。”秦牧再次大声说道:“弟兄们有受伤的吗?”

“没有,我们没事。”北洋军根本就没看到敌人,他们自然也没人受伤。

“是什么样的敌人?老毛子?还是蒙古人?”井岳秀只能想到这两个可能。

“太黑了,看不清楚。”秦牧不想让这些人害怕。狼人这样的玩意,还是自己一个人独享吧。

只不过大草原上哪里来的狼人呢。他现在很清楚,超凡者有各种形态。忍者是,吸血鬼是,现在看来又多了一款狼人。

他杀自己,是为了什么?为了狼人家族?还是为了老毛子?又或者为了蒙古人?

这到是个问题。

这一夜,大家都不敢再睡了。北洋军集体警戒,守到了天亮。

李襄发现了秦牧手里的枪,顿时大是羡慕。

这是连发枪啊。目前这个时期,全自动步枪很少。

如今所谓的快枪,就是枪身里面装多颗子弹,打一枪,拉一下枪栓。这就是快枪了。

只拉一下枪栓,然后扣一下扳机射出一颗子弹,这样的半自动步枪都很稀少。

在秦牧的上一个世界,他用来打天下的著名步枪:加兰德M1半自动步枪,目前还没问世呢。

他在青海湖畔遇到的英国部队所用的温彻斯特1907,是英国才开发出来的半自动步枪,李襄根本就没见过。

可是那些枪比起秦牧手里这支全自动步枪,就差的太远了。

这是俄罗斯最新突击步枪,AK-15。

这款枪在李襄眼里看着都不像枪了。对他来说,这支枪更像一个工具。

现在的北洋军的制式步枪,是德国的毛瑟,奥匈帝国的曼利夏,和日本的三一年式步枪。

这三种枪外行看起来差不多,都和烧火棍一样。简单说,就是一根长棍子。

可是AK-15突击步枪,完全不是棍子模样。枪支带大小握把和长弹匣,而且还配有皮卡丁尼导轨,导轨上装有微光瞄准器。

这东西,也是枪?

可是夜里的一连串枪声,李襄听得清清楚楚,那简直就和放鞭炮一样,连成一片。

“秦公子,你这支枪……”李襄不知道该怎么问了。

“这个?我设计的。在欧洲找人生产的,全世界就这么一支。”

秦牧把枪递给李襄:“试试吧,挺好玩的。”

军人都爱枪。李襄接过枪来,迫不及待的就学着秦牧的样子拿在手上。

枪的基本结构还是一样的,起码有个扳机。

现在弹匣里面没有子弹了,可是即使不开枪,就是把枪握在手里,李襄都感觉到一种强大的自信油然升起。

这可比栓动步枪强太多了。更别说那个瞄准镜,从这里看目标,真是太清楚了。

他感觉自己拿着这把枪,敢一个人向土匪冲锋。

北洋军的士兵都对这把枪羡慕不已。

同时,他们也对秦牧更加的钦佩。秦县长不光是有钱,人家还是真正的军人。就冲这支枪,自己就比不了。更何况他还最早发现了敌人,还把敌人打跑了。

在这点上,北洋军多少有点惭愧。放哨的是自己,怎么就没发现敌人呢。

哨兵因为这事,被扣了一个月军饷。

等到天明,队伍继续出发。

到鄂尔多斯时候,正是中午。

这个旗,是伊克昭盟七旗中最大的旗。这个旗的主人,是杜王。

这不是人名,是个称号。是王爷。这个称号非常的长,作者就不写出来了,写出来反倒惹麻烦,所以大家知道杜王是这个旗的头儿就可以。

同时,这个旗的宗教领袖,正是吉祥寺的阿格旺日活佛。

杜王在自己的行宫接待了井岳秀。

一开始,杜王的态度极为冷淡。对于井岳秀的来访,他甚至有点不耐烦,不想接待。

这也不怪杜王势利眼。这世界上的人,大部分都是如此。嫌贫爱富,即使作者也未能免俗,只能尽力反省。

杜王还没作者的觉悟高呢,自然不会反省。

几百年前,大明廷威震四方,把草原民族打的鸡飞狗跳,他们自然臣服在中原政权脚下。

那时候,中国站在世界之巅,全世界人民都要仰望东方,草原人民也不例外。

当时真是应了一句话,“身不能至,心向往之。”

可是风水轮流转,现在的中国早不是巅峰时候的中国了。

这几百年来,中原大地一年不如一年,如今别说洋人欺负中国人,就连曾经的倭寇,都变成东洋人来欺负中国了。

这时候就没有不欺负中国的。这样的中国,杜王愿意臣服吗?可能心服吗?

你样样不如洋人,要什么没什么。你连煤油灯都没有,我干嘛要跟着你混。

老毛子又给钱,又给女人,还给好东西。我为什么不独立呢?那样我得到的好处更多。起码不用给这个北洋政府交税了。

省下钱我自己花不好吗?

这是一个非常朴素的道理,而草原人民就是这么朴素。杜王也没有那么多弯弯绕,榆林王算什么,就那么屁大的地方,能给我什么。

他对井岳秀是很鄙视的,当然,连带着对秦牧更是看不起了。他以为秦牧就是井镇守的副官,或者幕僚呢。

不过当秦牧麻利的摆好了茶具之后,杜王的态度立刻一百八十度转弯。

这东西,毛子没有啊。

再当秦牧把各种划时代的礼物摆出来之后。什么电灯,电动刮胡刀,电牙刷——这个就是我胡说了,纯属玩笑,蒙古王爷都看傻眼了。

然后秦牧再摆出一堆香水,香烟,风油精,花露水,打火机,洗发水,反正各种各样的生活必需品都给他开开眼。

杜王真是彻底的傻眼了。

目前的鄂尔多斯,就是帐篷聚集地,蒙古人还没有成型的城市。

草原上筑城极为不易。这点读者可能不太好想象。

历史上,有个统万城。

统万城位于陕西榆林靖边县城北58公里处的红墩界乡白城则村,为匈奴人的都城遗址,因其城墙为白色,当地人称白城子。又因系赫连勃勃所建,故又称为赫连城。其实这地方就是在蒙古草原上了。

作者曾经去过统万城遗址,到了那个地方,我才发现草原上筑城真的太不容易了。

草原上极目四望,没有石头啊。

传说中赫连勃勃筑城残酷无比。每一块泥土筑成的城砖,都要让士兵用长矛测试质量。就是使劲扎,扎不够深度,杀士兵。这说明士兵没能力。

扎够了深度,杀工匠。这说明砖头不合格。

就这样才建成了统万城。

这么一个小城,就是草原上的明珠了。

现在的鄂尔多斯,根本就没有城,就是一群帐篷。

为了礼貌,秦牧和井岳秀早早就下了车,扎了营。他们只是赶着大车送来了礼物,吉普车杜王还没见到。

否则他也不会开始时候那个态度。

不过现在见到不见到吉普车已经不重要了,眼前这些杂货铺一样的礼品,已经超越了杜王所有想象的空间。

他做梦也想不到,中国还有这样好的东西。

有真正的好东西,杜王的态度顿时不同了。井岳秀立刻升级为最尊贵的客人,奶茶摆起,羊肉烤上,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等秦牧再把五粮液摆出来的时候,朋友都不用做了。我们是兄弟!

杜王和井岳秀,当时就拜了把子。

(这个不是我杜撰,历史上的确有这么一笔,井岳秀安抚伊克昭盟,拜把子是其手段之一。)

丰厚到超越时空的礼物,让伊克昭盟各旗对井岳秀态度大变。

之前作者就说了,人都是嫌贫爱富的。草原人民也不例外。井岳秀之前送给各位王爷的礼物,真的很寒酸。

他的礼物是陕西的各种土特产。陕西就是内陆了,而且陕北还比陕南穷的多,井岳秀能给人家什么好东西呢。

甚至就连富平县的柿饼,洛川的苹果,临潼的石榴,都被井岳秀当贵重礼物送出去了。

这玩意,比起草原人需要的洋货,根本不入人家眼啊。由此可见,井岳秀手底的寒酸。

这也是伊克昭盟离心离德的一个重要原因。你们中原人,没好东西了啊。

可是现在不同了。每位王爷收到的礼物,全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工业产品,这东西远超本时空,别说王爷们没见过,就是现在的洋人也没见过。

同时二十一世纪的产品,早就经过了几十年上百年的发展,它们不但有实用性,更是追求艺术的美。

这不像毛子的东西,就是煤油灯都做的傻大黑粗。

现在王爷们看看毛子给的煤油灯,再看看旁边井岳秀给的精致台灯,这差老鼻子了。

看起来,中原大地又要崛起了啊。

见微知著,王爷倒向毛子的心态,被这份贵重的不能再贵重的礼物,直接给掰了回来。

井岳秀喝的大醉酩酊。

他兴奋,高兴。草原人多少还讲点道义。既然杜王和自己拜了把子,那么这事就八九不离十了。

伊克昭盟,跑不掉了。

不过他清楚这事并不算完,接下来还会有更多的考验。

草原民族更重武力。你有好东西不假,可是你也得表现出足够强大的武力,能守护这些东西。否则他们还要你送礼物干嘛,直接抢多方便。

后天就是晒佛节,晒佛节的前一日,是草原的狂欢节。

这一天,草原的人民会聚集在一起唱歌跳舞饮酒作乐。最重要的,这一天是草原英雄比武的日子。

赛马,摔跤,射箭。各种半娱乐半军事的比赛都会进行。

井岳秀带来这一个连的骑兵,不只是为了保护他路途的安全,更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要在明天给自己争光。

这一个连是抽调军中好手组建的临时连队,有各路好汉在里面。

井岳秀相信,经过今日的文斗,如果能在明日的武斗上打败敌人,或者说至少自己不输,那么伊克昭盟就稳了。

他带着醉意进入了梦乡。

这个时候,秦牧还没睡。他也没喝酒,现在又时间还早,不到睡觉的时候。更重要的是,他眼前有一个美人,正在双眼放光的望着秦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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