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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读书>历史架空>大汉中兴录>第七章 得遇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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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得遇名师

小说:大汉中兴录 作者:中国神鹰 更新时间:2020/4/11 9:12:35

前一天刘烈拿着从太守府领来的十吊钱后,先回到军营把张杨的钱还了,还带了一大堆吃食进去。

张杨没想到刘烈竟然这么仗义,还钱快不说,还在他面前不断道谢。心情愉快之下,张杨领着刘烈到马棚,指着一匹膘肥体壮的黄鬃马,“兄弟,这是你的战利品,哥哥特地给你留的!”

战马在这个时代对一个军人的意义实在是太重大了,刘烈毫不客气就收下了这份礼物,兴奋了一整个晚上后决定第二天一大早就拉出去兜风。

这感觉就像是后世一个人得到了心爱的跑车一样迫不及待想要驾驶一番。李彦找到他的时候,他正顶着初升的太阳和他的爱马在原野中狂奔。

但也仅仅是狂奔而已,没有任何技术含量,更谈不上什么骑术。战马没有高桥马鞍,马镫也只是供上马所用的单边木质马镫,刘烈骑在马上的时候相当痛苦,因为双腿必须时刻夹紧马腹以免滑下去。

骑马尚且如此痛苦,更不用说什么马上作战的感觉了。如果非要说有,那他唯一的经验也许就来自于那场血腥的孤胆作战,即使那场让他名扬北疆的作战,他也仅仅是在马背上向后射出几支命中率不高的箭矢而已。至于战术、兵器以及如何在马上杀死敌人,刘烈真是一点感觉没有。

他就是带着这种感觉见到兴致勃勃观看他遛马的李彦的。

“见过先生。”刘烈从马上下来后礼节性地作了个揖,这种礼节是大汉经常用的礼节,他必须尽快熟悉起来。

“元贞对骑兵怎么看?”李彦居然开门见山问起一个技术性问题。

“嗯,比起步兵,骑兵最明显的特征是速度快,可以完成远程奔袭和迂回包围。”

李彦对这个回答并不太满意,这是常识。

刘烈又说道:“比起鲜卑匈奴等草原民族,我汉军骑兵劣势非常明显。战马数量和质量不足,骑兵培养周期长,骑兵装备不足等都是致命因素。”

李彦暗暗点点头,看来太守大人眼光不错,此人并非只是靠武力,还很有脑子。

于是他说道:“前朝孝武皇帝时,大将军卫青和骠骑将军霍去病曾击败匈奴,但彼时国库充盈政治清明,非今日可比。若是元贞为将,又该如何?”

“先生说笑了,我现在只是边军屯长而已。这些不是我要操心的,我关心的是,今后我的斥候屯能有更多的人活着。”刘烈把马牵到一条小河边,准备给马洗洗毛,其实他心里也在嘀咕,这位李彦先生到底想说什么。

李彦果然跟了上来,“依老夫看,北方游牧部族,无论是鲜卑还是匈奴,均有其致命弱点。”

“嗯?”这话刘烈爱听,他忙回头,愣愣地看着李彦,“请先生赐教。”

李彦道:“鲜卑匈奴均是轻甲骑兵,机动性自不待言,攻击手段主要以弓箭为主,并不长于近战格斗,更不长于攻坚。昔日李陵以五千重步兵深入大漠,匈奴三万骑兵竟不能克,足以说明问题。”

刘烈一撇嘴,指了指战马,“那是他们没有完善的骑兵装备,若从战马装备着手,骑兵不但能完成迂回奔袭,还能完成正面突击。若再遴选精锐组建,以少胜多不是难事。”

李彦哈哈大笑,“元贞曾以区区一人之力斩杀数十鲜卑骑兵,不知是在马背之上还是步战?”

“自然是步战,不瞒先生,晚辈骑术不精,更何况于马上杀敌毫无经验。”

李彦点点头,但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继续,忽然问起政治来,“元贞对天下大势怎么看?”

刘烈苦笑,这古代人动不动就喜欢问天下大事,如果在21世纪遇到人,一开口就问天下大势,不被人当成神经病才怪。

也罢,谁让俺是个穿越人士呢,不搞出点惊世骇俗之言都对不住俺的身份。

刘烈故作思索想了想,“先生,若我说天下即将大乱你信不信?”

李彦一怔,旋即正色道:“我信!若有这一天,元贞有何打算?”

刘烈沉默了,作为一个后世的军人,他很清楚天下大乱的后果,人的生存尚且无法保障,何谈文明发展?有人说中华文明就是在什么“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规律中不断走向完善的,这话虽然有些道理,但着实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他生在这汉末,而且是一个出生草根的平民百姓,恐怕就不会说什么“分分合合”的言论了,因为每一次大乱都伴随着流离失所,伴随着饥饿、寒冷、疾病、杀戮和死亡,伴随着文明的毁灭。

“我是大汉军人,”刘烈的眼睛望着远方,“我会为大汉而战,为大汉千千万万百姓而战!谁敢乱我大汉,谁就是我的敌人!”

李彦肃然,他虽然感觉刘烈不是一般人,但万没想到其志向居然这么大。但随即想到刚才看见他骑马的一幕,又不由自主摇起头来。

“先生,晚辈说得不对?”刘烈疑惑地问。

“话谁都会说,但能不能做到又是另一回事,”李彦笑笑,“元贞,你骑术不精,更别说马上兵器战法。这天下武猛之士比比皆是,你若没有过硬的本事,又如何能实现这远大抱负?”

刘烈叹口气,放开战马,缓缓走到李彦跟前,忽然双膝跪地,“恳请师傅收我为徒!”

李彦喜上眉梢,“也罢,为师就收下你了!但你我要约法三章,学武之道在于修德,第一不可滥杀无辜;第二不可见利忘义;第三不可助纣为虐。你能做到吗?”

刘烈挺直胸膛,“师傅,我能!”

拜师之礼就这样简单结束,一个找到好苗子恨不得倾囊相授,一个恨不得多学本事,好在今后有所作为。

“元贞准备用什么兵器?”李彦问,“需知马战不比步战,兵器一寸短一寸险。本身要长,还要有重量。太短则不能先发制人,太轻则缺乏力道。”

“师傅,徒儿离家之时,带来一支矛头,精钢锻制,矛尖长约一尺,双开刃。”

“矛?你会使矛?”李彦大喜。

刘烈摇摇头,“不瞒师傅,我只会使短刀,弓箭也只是略懂一二,至于长兵器,完全不会。”

李彦点点头,“好,为师就教你用矛!”

按照李彦的吩咐,刘烈首先到军械库找一支长约两米四五、直径四厘米的枣木杆,套上矛头后即成为一支长兵器。

两天后师徒二人在广武城外再次见面,李彦第一次见到他的矛时惊讶万分,矛头长约一尺半(注,一尺相当于22厘米左右),纯钢制成,矛头呈扁尺状,浑身黝黑且不反光,除矛尖处极为锐利外,两侧也是锋利无比,很像是读书人习惯用的剑,但在矛身正反面又多了两道血槽。

“临战对敌,招数固然重要,但你要记住!力量,力量才是根本!”李彦伸手掂了掂刘烈的长矛,“此矛重不过二十斤(汉代计量),以你本身之力使起来倒不费力,但你要记住,若想在大汉名将中立足,兵器的重量今后还需增加!”

刘烈当然明白师傅的意思,长矛的重量轻,自己这个初学者能很快上手,但要和一流武将对敌,兵器没有重量的话被人一磕就飞,还谈什么杀敌?

“事情得循序渐进,为师就先教你基本招数吧!”

李彦不愧是枪术名家,教给刘烈的都是根据他本身力量、体型和性格制定的招数,攻击手段包括刺、挑、削、劈、划等五式。

“临战对敌,招式固然重要,速度和力量才是根本。你不要小瞧这二十斤的长矛,要想做到如臂指使,甚至是随心所欲的话,没有三年五载是做不到的。好在你身体基础不错,只要肯用功,应该能有所成。”

对刘烈,李彦没有投入太多时间,毕竟他还有一个更需要辅导的徒弟。

刘烈学得非常用心,有时候他甚至自我陶醉一番,认为自己的穿越不是偶然,因为他对冷兵器实在太有感觉了。这种感觉已经超出当初单纯为了防身保命的需要,变成了近乎狂热的喜好。

一连几天,刘烈都沉浸在招式之中,师傅李彦每天都会过来指导,每天都在进步,直到雁门郡的屯长任命公文下达。

大汉光和四年五月下旬,刘烈正式成为大汉军人,官职为斥候屯长,下属是雁门郡边军中遴选的一百名斥候。

公文中写得很清楚,要求刘烈尽快接手军队并加以强化训练,因为鲜卑人随时可能会南下。

刘烈拿着公文跪在师傅面前时,李彦并没有过多的表情,这位已经年过五旬的老人缓缓走过来扶起刘烈,半晌才说道:“你天资聪颖,加上本身体质强健,事实上已经无需为师每天指导。”

这话在刘烈看来其实就是给面子的话,开什么玩笑,学东西不要师傅指导,那还要师傅干什么?

“你记住,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只要肯下功夫,未来必有大成!若你只想着投机取巧,就算为师天天在身边又有何用?”

“师傅!”刘烈抬起头,两眼充满疑惑,“师傅不再教徒儿了吗?”

李彦笑着摇摇头,“你先去上任,太守大人把一百士兵交给你,也就等同于把他们的生命也托付给了你,甚至,等于把整个雁门的安全也交给了你。这里面孰轻孰重,为师希望你能权衡。”

刘烈点点头。

李彦说完后忽然爽朗地笑起来,“为师也正好偷点懒,若都是像你这般,为师就轻松了。元贞,为师一个月后再来查看你的习练,若是能让为师满意,那我们就继续;若是你偷懒……”

李彦说到这里没有继续,刘烈连连磕头,“请师傅放心。徒儿一定勤加苦练,定不辜负师傅苦心栽培之心。”

李彦离开后,刘烈正式上任,不过,即使他的威名已传遍雁门,可要想在这时代当好一名军官,还是很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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