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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读书>历史架空>大唐最后一个道士>第5章 王家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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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王家的命令

小说:大唐最后一个道士 作者:凭鱼跃 更新时间:2022/3/7 17:16:24

“剑名多情,人名士美。”

这是乐寿县地面上流传的一句话,说的是一把剑,一个人。剑是多情剑,人是王士美。

虽然窦建德号称长乐王,自起事以来屡战屡胜,如今手下已经聚集了将近十万之众,乐寿县又是他的老窝所在地,但是在这块地方最有名的可不是窦建德。

这片土地上,真正被万众敬仰的是乐寿堂王家。乐寿堂王家是太原王家在乐寿县的分支,本时空,王家是真正的望族。王士美就是乐寿堂王家的**,他上面还有个哥哥,正是窦建德麾下大将王伏宝。

只不过王伏宝从小就不在乐寿,所以在这片地面上的名气反倒不如弟弟王士美大。

王士美年方十七,身量高挑,浓眉大眼,不但耍的一手好剑,还读的一筐好书,他就是整个乐寿所有大姑娘小媳妇的心头所爱。

葛清禅的那封信,就是他写的。葛豪是乐寿县最好的铁匠,王士美偶尔也来这里打个东西。那日恰好在葛家看到了葛清禅,顿时被这女子惊艳了一番,于是马上找机会私下偷偷塞了一封情书到清禅手里。

这样的书信,王士美一般随身带两三封,看到喜欢的就偷偷塞一个。不得不说,王家的人的确聪明绝顶,尤其是王士美。他将信送出去,如果人家对自己没有意思,自然就没反应,但是如果对方找人去读这封信,那就是对自己有那个意思,这就容易上手多了。

整个仁寿县能为人读字的地方不多。一个是学堂老师,另一个就是县衙。显然谁也不敢找衙门的人读,所以只能找学堂老师。学堂老师是王士美的眼线,只要有女人找他读这一封信,他就会添油加醋的解读一番,说这是王士美对那女子的赞美。基本到了这里,就可以顺水推舟……

王士美虽然年纪不大,但是靠这一手已经祸害了不少女子的名节。但是这种事谁会声张呢?所以乐寿县没几个人知道王士美私下的丑事。最起码葛清禅一点不知道,否则她也不会如此欢喜了。

乐寿堂王家的二郎王士美喜欢上了自己,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如果自己能给王士美……

葛清禅都不敢想下去,那太美好,她怕不能实现,但是她绝不会什么都不做就放弃。现在她就要找个机会,将手里的信送到王士美手里。只是怎么送呢?

她不能去王府——葛清禅可没这个资格。

想来想去,只能偶遇了。好在王士美每天都在乐寿县街道上晃悠,到是不愁见不到他。葛清禅就在街边耐心等待。只是这一次她还真没等到,因为正好两人想岔了。

王士美也在等,他在等学堂老师的消息。这封信送出去,葛清禅肯定看不懂,她不认字啊。就算认字都看不懂!这可是曹植的洛神赋!这么精妙的文字,可不是随便认识几个字的人就能看明白的。

你知道什么叫“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吗?你明白“匏瓜牵牛”是什么吗?别真以为是一个瓜一头牛吧!你只有请教学堂老师,只要你一请教老师,老师就送消息过来,这样王士美就可以胸有成竹的前去会佳人了。

他断定葛清禅今天就会去请教老师,所以他今天特意在家等消息,只是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这让他有点着急了。

就在他实在忍不住准备出门看看的时候,王夫人派人来叫他见客人。

这可是正事,王士美马上将葛清禅丢到了脑后。乐寿堂王家这一代的男丁只有王伏宝和王士美兄弟俩人,俩人仅差三岁,按说应该感情很好,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

王伏宝的娘生完他不久就去世了,之后他爹又娶了新媳妇,生下了王士美,所以王伏宝和王士美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而且王伏宝很小就离开了乐寿,一走二十年多年,去年才回来,兄弟俩感情很淡。

王伏宝对于王士美是很大的威胁,按理说他是嫡长子,王士美只是**。可是王伏宝一来亲娘死了,二来他有二十年没在家,所以从感情上,似乎他都不是王家人。王士美觉得自己才应该继承王家全部衣钵,所以来客人必须他出面。

王士美一路小跑来到了前院会客厅,只见客人和父母都在,大哥王伏宝也在,不过嫂子窦红线没在。

等王士美坐定,王老爷才给他介绍了客人。客人姓黄,黄君汉,是安阳堂王家的女婿。这次来乐寿,是有秘事商量。

王士美闻言大喜!秘事,这么说自己总算能接触一些真正的大事了。他不由得瞟了一眼大哥。王伏宝双眼望向远处,根本就没搭理这个弟弟,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七叔。大郎二郎。”黄君汉开口了。七叔,就是王伏宝兄弟的爹,论辈分黄君汉叫他七叔:“相信你们乐寿堂也接到了消息,大隋唐国公李渊,已经起兵直奔长安。”

“什么!”王士美吓了一跳。怎么李渊都要造反了吗?他可是大隋皇帝的亲戚啊!

这一声引起了所有人的不满。就连他亲娘都白了他一眼。临大事不静气,太给我丢人了!

王士美连忙收声。

“十天前,李渊正式起兵,打的旗号是志在尊隋,这骗的了谁呢!谁不知道他是公开造反了。如此一来,局势就大变了。”

“请讲!”王伏宝淡淡说道。

“早在三年前,太原老家就判断天下即将大乱,所以让我在安阳挑选人才。最终我看中了翟让。此人有乱世枭雄之姿,可为王家所用。所以我设下巧计,让他犯下死罪,将他拿下大狱。到了这一步,他不想造反也不可,不造反就是死,他只能按照我的指点,去了瓦岗,拉起了一支瓦岗军。”

“黄大哥好计谋!”王士美这才知道翟让的瓦岗军竟然是安阳堂王家暗中支持的。这真是厉害!

“若是做不到这点,那也枉称王家了!”黄君汉很为自己是王家人而自得:“翟让的瓦岗军本来发展很好,可是坏就坏在来了一个李密。翟让毕竟只是一个干吏,不是世家出身,格局有限。那李密来到瓦岗,拉起了一只蒲山营,自号蒲山公,很快就将翟让的权力夺去了大半。”

“这李密敢和咱们王家做对?真是不怕死吗?”王士美怒了。

“二郎休要动怒。”黄君汉轻笑道:“如今的天下,随着唐国公李渊进攻长安彻底变样了。大隋失去李渊,就失去了最后一支支持他的力量,接下来,天下必然大乱。秦失其鹿,群雄共逐之。以前我们可以容忍李密暂时夺取瓦岗军的控制权,但是现在不可以。长安没有可以抵御李渊的力量,马上就要丢掉。大隋丢了长安,洛阳就是孤城,瓦岗军很快就能杀进去。这时候我们绝不能让李密占有洛阳。占洛阳者,必翟让也!”

“安阳堂的意思是?”王伏宝开口了。

“这不是安阳堂的意思,而是太原老家的意思。老家命令,安阳堂和乐寿堂配合,将李密除去,让翟让夺回瓦岗军的控制权。”

“好。”王伏宝从怀中取出一封书信,认真的摆在桌上:“我也得到了太原老家命令,配合安阳堂,除去李密,夺回瓦岗军!”

听到王伏宝这话,王士美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合着你们跟老家都有联系,就拿我一个人当外人啊!这……

会议开完,王士美一个人溜达出了门。他感觉到莫名的烦躁和恐惧。

王士美曾经以为乐寿王家的一切,从土地到奴婢,在爹爹百年之后都是自己继承,可是哪成想突然杀回来一个大哥。

大哥就大哥吧,他多年不在家,他亲娘也没了,最终自己还是能占大头的,可是今天这次会议让王士美彻底明白了。自己在王家才刚刚有点资格参加正事,之前老爹都没拿自己当大人看。

反倒是大哥,他不声不响的就和太原老家联系在一起。这以后家里还有自己说话的空间吗?王士美烦闷异常。

他只想找个地方发泄。怎么发泄?最好当然是女人了。乐寿县有妓院,他不想去。他想起来了那个铁匠的女儿。对,就是她了。

王士美正想去葛家的铁匠铺找葛清禅,却在这时候就听到远处有锣声响亮。

这可不是官府的锣声,也不是军队的锣声。这是百戏团来了!

这可真好。

王士美立刻来了精神。走,看看去,看看这次百戏团有什么新货!

百戏团,放在后世来说,就是流动的马戏团。不过这时候的百戏团和后世肯定有许多不同,比如一个不同就是,百戏团不仅仅有各种杂耍魔术舞蹈等娱乐大众的玩意,它还是一个流动的妓院。

一个县城的人口有限,县城的妓院来回也就那几个姑娘。而百戏团就成了最好的补充。他们来自天南地北,去向四面八方,带来不同的姑娘不同的快乐。所以每一次百戏团来到乐寿,都是乐寿城的节日。

即便是王士美也抵御不了百戏团的诱惑。再说为什么要抵御呢?这正是他喜欢的。

百戏团的到来,让明革有了一个意外的休息时间。葛家父子也要看百戏,所以暂时停业了。

本来明革作为奴隶是没有资格出门玩的,可是葛清禅却跑了回来,将他拽了出门。葛家这个姑娘谁也管不了,她要带着明革出门,那就随便吧。奴隶不就是为主人服务的吗?葛清禅也是主人。

葛清禅来拉明革到不是为了看百戏,她是总没等到王士美,心里越来越虚,这时候她的小心思全天下只有明革一个人知道,她不放心明革在家里,怕他大嘴巴乱讲,所以干脆给他拉了出来。

带他看看百戏,给他点好处,让他嘴严点,不要乱讲。葛清禅很聪明,这时候就知道胡萝卜大棒一起上了。

百戏团的到来,让乐寿县变成了欢乐的海洋。这比最大的集市还要热闹的多,几乎每一个人都来到了街上。

这时候,葛清禅突然发现了一点不对劲。她不由得停下脚步,拉着明革仔细端详了半天。

“小光头,你这个皮是怎么回事?”

明革其实早就发现自己的皮肤有点问题。他之前肤色很白,可是来到这个时空之后,他的肤色变得又黄又黑。

一开始明革还以为是穿越的福利,在自己心脏好了之后,皮肤变坏了。皮肤黑就黑吧,他一点也不在意。可是没想到十几天之后,明革发现自己的皮肤变得斑驳杂乱起来。

有的地方黑,有的地方又恢复了之前的白色。

这就让他有点觉得恐怖。难道自己变斑马了?最近这两天,他身上的黑色越来越少,白色越来越多,渐渐的他有点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只是他作为一个奴隶,葛家哪管他黑的白的,反正你干活就行。今天出门,葛清禅带着他去看百戏,明革也是她身边的人,这才让小姑娘发现了异样。

“葛娘子,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许我是一条蛇,在蜕皮。”

“哼,小光头,谁给你的胆子,敢跟本姑娘开玩笑。当心吃鞭子。”葛清禅厌恶的扭过了头。

此时的明革的确比较吓人。他的脸上就好像腻子开裂一般,一半白一半黑,还搀杂在一起。不知道的还以为患了多严重的皮肤病。

“你就在这里玩吧,不要去远了吓着人。”说着话,葛清禅丢下明革就跑了。

百戏团来一次可不容易,因为这可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这是一个长长的车队。几十辆甚至近百辆马车,拉着行囊道具人员等一切。

这时候可不是后世,现在行走江湖全靠自己保护自己。一个百戏团,就是一个小型军队,他们除了没有铠甲,别的武器什么都不缺!

只是不能置办铠甲,否则就不是百戏团,而是反贼了。

庞大的车队也是流动的商队。他们游走四方,正可以将这里的货倒到那里,满足各地人的需求。

百戏团,就是一个商业娱乐的综合体,走到哪里,就给哪里带来繁荣和热闹。葛清禅也不肯错过这次的买买买机会。

明革被人流裹挟着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广场。专业就是专业,短短时间内,百戏团已经借助车马搭起来了一个一人多高的舞台。

舞台近十米宽,上有篷布遮风挡雨,有两三个乐师已经在台上咿咿呀呀的拉着弹着。

明革抬头望去,见舞台顶端拉着一块蓝布,上面有一行白字:“窈窕百戏团”。

看来这就是这支百戏团的名字了。

不错,来到这个时空不久,就有马戏看,这让明革一时有点感激老天爷。是不是看自己工作太辛苦,及时来一个放松呢?

可是他不知道,老天爷并没有眷顾他,真正光临他身边的,是死神。

一双眼睛躲在人群中,正紧紧的盯着明革的脸蛋。

朱立双手抄在袖子中,手中紧紧握着一只匕首,正一步一步的穿过拥挤的人群,越来越接近明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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