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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公孙大家小说:大唐最后一个道士 作者:凭鱼跃 更新时间:2022/3/7 21:31:27 祖长桑,窈窕百戏团的团长。他山一般宽的肩膀搭配上满脸的络腮胡,显得极为彪悍。他可不只是看起来彪悍,而是真正的彪悍敢干,非如此怎么能带领这么庞大的戏团满天下晃荡。 不过这个时候,祖长桑正恭敬的站在一个妙龄少女身边,仿佛一头熊老实的待在主人一旁。 俩人站在舞台的幕布后面,避开了台下观众的视线。他们全没有看台上纵情歌舞的绝色舞姬,而是让目光扫过全场,仔细在观众中搜寻目标。 这一次戏团来乐寿县可不是兴之所至随便前来。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一定要探知乐寿县的动向。 翟让是什么底子,李密非常清楚。如果没有太原王氏的支持,翟让一个草莽汉子怎么能拉扯的起来这么庞大的一支队伍。 一支队伍和一支拦路抢劫的小毛贼团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毛贼团伙以利合。有人就抢没人散伙!军队能这么干吗?一支军队绝不是毛贼团伙,这里涉及到复杂的组织建设工作。翟让之前只是个吏员,都不是官。他没有接受这种教育的途经。 翟让能从瓦岗寨这么一个盗抢集团发展到到瓦岗军这么一支能争天下的军队,背后有着世家大族的支持。李密很清楚,翟让背后就是太原王家。 李密来到瓦岗军夺了大半军权,这不是夺翟让的权,这是不给太原王氏面子。太原王氏的强大李密当然清楚,所以才有了窈窕百戏团的乐寿县之行。乐寿王氏是太原王氏的分支,这里又是窦建德的地盘,李密不敢不弄清楚。 只有天下间最优秀的探子,才能将乐寿县的情况调查清楚。祖长桑身边这位妙龄少女,公孙玉音,就是天下间最优秀的探子。 普天之下,没有男人能当得起她一颦一笑。她的美丽,就是她最强大的武器。更何况她不只是美丽,她还是天下间最美丽的刺客。 一柄宝月剑,砍尽男人头颅——如果她愿意的话。 目标终于出现了。祖长桑给公孙玉音指点出了刚来到台下的王士美。好,就是这一刻。 一曲奏吧,窈窕百戏团的头牌歌姬公孙玉音终于登场了。 此时的台下已经挤得水泄不通,这一刻的明革身不由己的被推的向前好几步,刚好又和身后的朱立拉开了一段距离,暂时避过了致命一击。 朱立和明革非亲非故,也可以说无冤无仇,本没必要杀掉这个小和尚。但那是朱立之前的想法,那时候朱立并不准备留在长乐军为窦建德效力。当时他的帐篷被明革从天而降砸破,让他的玄匿阵提前破功,自己也显露了身形,情况非常危急。 好在当时窦建德的人马都忙着抢东西,而且他眼前掉下来的是个光屁股身子,没得可抢,这才让他躲过一劫。 因为明革身体实在太白,太扎眼,所以朱立不得不给他涂了一层自己特制的药水,弄的明革全身又黄又黑。 那时候朱立准备等局面不那么紧张了,自己找个机会开溜,可是窦建德一场演讲让朱立改变了计划。他觉得窦建德说的对。遍观天下,在目前局势下河北岂不是最佳的龙兴之地。 别的地方打生打死,只有这里,一面是大海,剩下三面全被互相牵制,窦建德反倒可以安心发展自己的势力不虞被人打搅。 这么说窦建德最有可能赢得天下。这个念头一起,朱立就决定不走了。他投降之后,凭着一身本领,在长乐军中继续当军官。这时候他必须要解决掉一个之前留下的小问题,就是小和尚身上的颜色会掉色。 那药水本来是朱立给自己用的。他每三五天就要给自己涂抹一遍,好维持现在的伪装,避过仇人的寻找。现在小和尚被卖身为奴,不在自己的手下自己抓不到他,就算他在自己手下,朱立也舍不得浪费药水再给他涂抹。再说这样做必然引起小和尚的怀疑,他也未必肯答应。 当时是朱立一拳打晕了小和尚才方便操作的。 根据时间判断,小和尚现在身上的药水快要掉光了,就要显出原来的底色,这让朱立比较紧张。一不做二不休,找个机会杀了他就一了百了啦。 乱世人命不如狗。现在死个人太稀松平常了,何况是个奴隶。 朱立也出来看百戏团的演出,正好看到了小和尚,真巧,今天就是你丧命的绝好日子。这么多人拥挤之中,朱立敢百分百保证,自己杀完人能轻松逃掉,谁也不知道是自己出的手。 只可惜这里人真的太多了。这个百戏团请到了公孙玉音大家,整个乐寿城都轰动了。公孙玉音是东都洛阳最出色的歌姬,多少公子王孙献百金都难得一见,小小的乐寿城有何德何能,能欣赏到公孙玉音大家的玉颜! 琵琶声响,铮铮如铁!一股杀伐之音传遍全场,瞬间观众安静了下来。 明革感觉身上毛发突然炸起,那琵琶声宛如冬天的北风,让人瞬间冷到心底。这是什么样的技艺?自己在二十一世纪也听过各种演唱会,从大到小,何尝有一人有如此本领! 他不禁感觉到一丝期盼。这个隋唐,果然不同凡响! 幕布拉开,一声惊叹如湖水中绽放涟漪,刹那传遍全场。 一个盛装美人,宛如仙女下凡一般,清冷的矗立在天地之间。这一刻,所有人都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他们似乎觉得自己不配和这样的仙女站在一起,都下意识的退了一步。 琵琶声再次响起。百戏团的团长祖长桑亲自弹琵琶,为公孙大家伴奏。 一道寒光闪过,前排的观众激灵的缩了一下脖子。 剑舞!竟然是剑舞!以剑为径,以舞入道,此为剑舞。 当世之间,竟然还有人会剑舞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宝月剑一出,仿佛为夏天的炎热注入了一缕凉风。凉风一丝又一丝从舞台上向四方发射,似乎是公孙玉音清冷的眼神扫过每一个人。 所有人都觉得身上凉爽,心中烦躁渐渐除去。 琵琶阵阵,剑气森森,明革就感觉一座冰山似乎正在自己眼前出现,又似一朵冰雕的牡丹正渐渐绽开。 真是神乎其技!明革即便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科技高度发达的后世,可是他真没有见识过如此奇妙的剑舞。 这次隋唐之旅似乎没有白来呀。能看到这样一场剑舞,明革感觉这十几天的奴隶生活都不算辛苦了。 “铮”的一声,琵琶声歇,剑气四散。台上又显出公孙大家绝美的玉容。 所有人都沉浸在奇妙的享受之中,没有人开口,他们都呆呆的望着仙女一样的公孙玉音。 公孙玉音看惯了这样的场面,她嫣然一笑,顿时如冰山融化,让所有人的心都变得火热起来。 祖长桑走上台前,对着台下观众高声说道:“我等能观赏到公孙大家的剑舞,乃是三生有幸。只是公孙大家每每有一点遗憾。这样的剑舞,却没有绝妙好诗与之相配,岂不是让剑公孙大家孤单寂寞?本人,窈窕百戏团团长祖长桑,在此宣布:如果某人能为公孙大家的剑舞做诗一首,让公孙大家满意,公孙大家愿送百金。” 百金! 观众中顿时响起一片嘈杂声。百金求诗。现在一个奴隶的价格,比如明革这样的,只花了葛家不到一千文。现在一首诗的价格不知道能买多少个明革。这下连明革自己都动心了!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吗!现在明革逐渐弄明白了这个时空的一些规矩。现在买卖奴隶是合法的,也就是受到朝廷保护的。如果自己逃跑了,抓到就可能被砍脑袋。 但是也因为买卖奴隶很平常,所以只要价格高,葛家也会很自然将明革卖出去。他们是九百五十文买的明革,如果价格翻倍翻倍再翻倍,葛家是忍受不住高额诱惑的。 明革顿时有了主意:我买我自己不好吗? 不就是一首诗吗!巧了,我别的不多,就是诗多。 明革虽然不了解历史细节,但是大概齐他是清楚的。这时候有窦建德,自然就有李世民,那么李白杜甫白居易都没有出生呢。 你们还不在,那不就都便宜我了吗。钱我是没有,但是诗要多少有多少! 公孙玉音静静的站在台上,手中宝月剑寒光四射,然而这样美人凶器的绝妙组合却让人不由得浮想联翩,谁也不舍得离开。 这样的美人,就是东都洛阳的公子王孙都看不到,现在白给我们看,谁肯少看一眼呢? 公孙玉音似笑非笑,眼神望向台下,似乎每一个人都被她看到,却又让每一个人都觉得她是在看我一个人。 这让台下的王士美心里百爪挠心。他一见公孙玉音的容颜,三魂七魄少了一半。乐寿的美人他见得多了,可是这些人加一起也比不过公孙大家的一个小脚趾。 如果公孙大家允许,他恨不得马上就去舔人家脚趾,即便当着这么多人也不在乎! 只可惜啊,人家要的是诗!王士美看的明白,公孙大家似乎也想结识乐寿本地的才俊,所以才用了这么一个计策,要大家写诗。但是这就难为王士美了。他虽然聪明伶俐,可是却不肯下苦功学习。 洛神赋他是会背,但是他自己却不会写诗。学习这么多年,一首都没做成过。他没有这个天赋。 这可怎么办呢?在场的本地才俊不少,但是他们都知道王士美的厉害,现在王士美不敢开口,他们也不敢抢先。 公孙玉音有点恼火。真如王士美猜的一样,她这是故意给王士美制造一个机会,让他好接近自己。哪成想这个人是个草包,白给的机会都不捡。 你那怕随便写几句都能过关啊。这笔墨纸砚都摆在眼前了,你不上台,我怎么收场! 就在公孙玉音准备再次强烈暗示的时候,突然台下有人说道:“我有一首。” 咦,有人揭榜啊。所有人眼光都望了过去。 正是明革。他分开眼前的众人,一步一步走到台下,然后不等人请,自己顺着台阶走到了舞台之上,站在公孙玉音身边。 这下场中一片哗然!此时的明革有点吓人。他脸上一块白一块黑,露在衣服外面的腿脚胳膊上也是如此,就和犯了严重的皮肤病一样。 你这样的病人,竟敢接近公孙大家,你别把你的病过给美人身上。快滚下去!有人就要开口轰人。 祖长桑第一时间也是如此想法,要将这个皮肤病人赶下台。你这样的演丑角都不敢用你,太吓人了! 公孙玉音一个眼神阻止了他。 这倒不是公孙玉音慧眼识英雄,看出来明革来自遥远的未来。她没这个本事。但是她一眼看出来明革的皮肤没有病,而是涂了一层药水,正在剥落。这样公孙玉音好奇心大起。 这药水明显是为了掩人耳目躲避追踪的,怎么你就这么大摇大摆的上台了?这是什么原因? 好奇心一起,她就没让明革滚下台。 “你是?和尚?”公孙玉音好奇的问。 “我不是和尚,只是前一阵刮了一个光头,以后头发会留起来。” “你叫什么?” “明革。” “哪俩个字?” “明天的明,革旧鼎新的革。” 公孙玉音点点头。此人言语清楚,不是疯子,而且言谈中展示出有一定的学识。虽然他穿着破旧麻衣,地位底下,但是人不可貌相,他说的作诗未必是假。 如果他真的能做一首诗,那也算能糊弄过去现在的尴尬。 “你可曾看过剑舞?” “不曾。” “那你看一次就能做诗?”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我观公孙大家之剑舞,就有一篇文字要汹涌而出。此乃天赐予公孙大家,某不敢贪天之功。”明革的一番话让公孙玉音第一次为这个怪异的男人动容。 这个又黑又白跟患了大病一样的年轻人,一张嘴就说出了让她心动不已的一句话。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绝妙啊。 “请!”公孙玉音抬手示意。 明革也不客气,他来到桌子边,拿起毛笔沾满浓墨,笔走龙蛇一挥而就。 自明革写下第一个字开始,公孙玉音就被他的字完全吸引住了。因为明革的字太特殊了。 中国书法艺术的高峰有两个。一是晋朝,一是宋朝。 晋朝的二王,王羲之和王献之,是当时的高峰。而后到了唐朝也没有人能超越他们。但是到了宋朝,出现了苏黄米蔡四家。在中国书法史上,四家的书法个性突出,甚至有人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四家是现代书法的开山祖,由此可见,四家在中国书法史上的超然地位。 晋代书法尚韵,也尚法,二王把中国书法的韵律美发展到极致,后人难以逾越。四家独辟蹊径,开书法尚态之风。 后人认为,四家中黄、米多以优势取胜,所不同的是,黄字横张,行笔方拙;米字鹰展,行笔圆润;苏字丰腴悦泽,绵里藏针;蔡字端明方正,土偶蒙金。米芾对于四人书法有过这样的评价:蔡襄勒字,苏轼画字,黄庭坚描字,臣书刷字。如今细细品来,确实如此。 黄庭坚曾这样评价米芾的字:如快剑斫阵,强弩射千里,所当穿彻,书家笔势亦穷于此! 明革学的就是米芾,这种字体在当今尚未出现,所以明革第一个字刚写完,就彻底吸引了公孙玉音的全部精力。甚至当明革全部写完放下毛笔的时候,她都没有看到明革全诗写的是什么。 明革的每一个字都好像一式剑招,真如从纸中穿射而出,让公孙玉音看的怦然心动。 “今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一首诗同时看傻了祖长桑和公孙玉音。可不是吗。这首诗是诗圣杜甫写的。此时是隋末唐初,所有的大诗人都没有出山,甚至连初唐四杰都没有呢。 明革这首诗是这个时空的开荒牛,奋力的掀开了大唐盛世的帷幕。他一出手就是杜甫,而且还是杜甫看了剑舞之后有感而作,和今日的明革正好共情!诗圣强大的艺术感染力,顿时让两人失去了往日的从容镇静。 “祖团长,公孙大家,如果这首诗还看的过眼,那就如前所约。我先回去了。” 明革趁着两人发愣的时间,留下了葛家的地址,赶紧下了台。他很清楚自己现在的社会地位。一个奴隶和公孙大家如此接近,那是招人恨! 如果不是为了赚钱赎身,明革绝不会这么贸然上台的。 算他跑的快,又加上公孙大家实在太迷人了,没人舍得离开,所以明革到是顺利的溜走了。百戏团带给了乐寿一场盛大的集会,明革趁着今天放假可劲的转了半天,临到晚饭时间他才回到铁匠铺。 刚进院门,就见葛豪正和一个人站在院子中说话,见到明革进来,他立刻开口说道:“小光头,以后你就跟着朱功曹了。我把你卖给他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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