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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关于两位大佬的些许传闻小说:时间俱乐部Ⅰ未来禁区 作者:吴梦芹 更新时间:2020/11/20 13:56:09 春哥见他酒快没了,亲自到吧台酒架取下一瓶酒。 酒瓶是一个弯曲的S形,手感极佳,撕开包装着的一层铂金纸,露出浅红的瓶身,美酒隔着酒瓶也足以叫人酒虫大动了。 他用一个很别致的开瓶器打开瓶口的天然软木塞,斟满两杯,酒色也是浅红,杯子轻晃,情调顿生。 叶小加大笑道:“我好奇的反而是鹰老大为什么那么给你面子?” 春哥食指动了动,说:“说到点子上了,这正是我要说的。” 他对叶小加解释,在江湖上,黑道之间,讲的就是井水不犯河水,你不犯我我不犯你,你若犯我,我必还击。小弟未经老大安排去惹事,如对方老大找上门来,那么老大只有处决了小弟,才能维持表面的和平,老大们有句黑话叫“乃伊组特”,这话流传了快几个世纪。 叶小加表示听懂了。 春哥说:“那天,鹰老大还留我在老鹰会跟他喝了几杯,那酒很带劲儿,是他从遥远的东方大国搞来的。” 叶小加对鹰老大很感兴趣,闻言后没有打断春哥的话。 当时,鹰老大甚至开玩笑地对春哥说:“我绝不允许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若再有这样的事情,我就把那闹事者的心肝挖出来给你下酒!” 春哥敬了鹰老大一杯,说,我也是同样! 一场仇杀风波就此告终。 对春哥而言,谈起鹰老大充满了怀念,还有折服。 对叶小加来说,谈起鹰老大则充满了神秘。 此时正值凌晨,可这两个人竟一点困意也无,那个值班的小服务生已仰倒在吧台后的椅子上打起了瞌睡,却又不敢真的睡,脑袋耷拉着一栽一栽的,时而昏沉,时而猛然惊醒,春哥不禁微笑,这让他想起自己的当年。 叶小加接过酒喝了一小口,赞道:“好酒。” “来自班尼顿的波西米亚,自是好酒。”春哥边饮边道:“刚刚说盖麻子的后宫,我看你很羡慕的样子。” 叶小加打了个哈哈。 春哥说:“盖麻子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贪慕色相,他斥巨资把城外一座山买了下来,取名月魔山,在月魔山上建了一座月魔宫,有点像东方风雅国历史上的皇帝,他挑选了无数美女养在宫中,酒池肉林,夜夜笙歌。” 叶小加说:“那现在月魔宫还在吗?有机会去见识见识。” 春哥说:“没那个机会了,鹰老大摧毁了月魔社,月魔宫也未能幸免,那座山现在就是荒山。” 据说,有人建议鹰老大将月魔宫改造成自己的行宫,鹰老大予以了拒绝,他认为这座宫殿对他来说是个耻辱,耻辱只能清洗,而不能留存于世。于是下令放火烧山,那月魔宫也堪称宏伟,大火足足烧了一周。 叶小加连连叹息说:“太可惜了,太可惜了。” “鹰老大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恩仇分明。”春哥递给叶小加一支香烟,他略作思索,接着说:“当时,鹰老大撞到盖麻子的宫中事,看了一眼不赶紧溜了,竟然躲在窗户底下看了足足半个小时。” 叶小加哑然失笑,一口酒喷在桌子上。 春哥说:“这下好了,汤池外有人发现了他,大喝一声惊动了盖麻子。盖麻子呢,生平最讨厌被人窥探,勃然大怒,叫来一群花臂大汉先胖揍了鹰老大一顿。” 叶小加手中的筷子颤了颤,他可以想象当时鹰老大被打的惨状。 “唉,每个**的早年都不容易。”春哥感慨着,他很喜欢吃蚕豆,吃完一颗又一颗,他说话的声音夹杂着蚕豆的味道:“这鹰老大被人打得半死,命在顷刻,盖麻子竟然说:‘别弄死他,绑起来,扔下悬崖去喂野狗,让他享受享受生不如死的滋味!’手下们说着是,盖麻子左拥右抱大笑不止。” 叶小加骂道:“真他妈不是人。” “这些细节大多数坊间添油加醋,真实情况恐怕只有当事人知道了。“春哥像是在梳理关于这些传闻的零碎记忆,咀嚼蚕豆的声音忽快忽慢,略停片刻,他说:“鹰老大被扔下悬崖,刚好挂在一棵树上,被一只老鹰给救了。” 叶小加啊了一声,说:“啥?这也行?不过这故事听着就像是瞎编的。” “哈哈,名人嘛,都有些传奇的际遇,不然拿什么来卖弄炒作?“ 这话叶小加很认同,作为“记者”,也乐于名人们不断炒作、随时炒作。 春哥吐出一个烟圈,说:“谁让鹰老大是一个喜欢炫耀的人呢?他发迹之后,又出书,又演讲,又上电视,这些事已被他说得世人皆知了。” 叶小加说:“他一个黑道人物还敢到处抛头露面?” 春哥无奈一笑,说:“他在明面上,当然不是黑帮老大了,而是另一个身份,大有来头呢。” “不是吧?“叶小加睁大了眼,问道:“什么身份?他是谁?” 春哥却提醒他:“记者八卦是天性,不八卦的记者不是好记者,只不过哥还是要提醒你,有些人、有些事就当不存在。” ——这话他对叶小加说了不止一次了。 他还说:“有时候,你的身份是什么,或许你自己也不清楚……” 自己也不清楚? 叶小加愣了愣。 春哥说:“是的,也许你并不是所谓的记者呢?” 叶小加笃信自己就是记者,对春哥这番话感到莫名其妙。 他怎么会不是记者呢? 明明就是,怎会不是? 春哥抽着烟,喝着酒,吃着蚕豆,好像有很多的话要讲,却不知该从何讲起…… 叶小加不以为然,说:“那,他是怎么发迹的?” “鹰老大捡到一条小命,当即发誓,总有一天,他要亲手摧毁月魔社。”春哥说这些事情的感觉仿佛他亲眼目睹亲耳听闻一般:“那只老鹰带着他进入一个山洞,告知了他一个秘密。至于是什么秘密,谁也不清楚。但是,据鹰老大说,老鹰让鹰老大把它吃掉。” “吃?吃掉?“叶小加打了个寒颤,突然,他脑子里闪过一个类似影片般的镜头:一个男人龇牙咧嘴、面目狰狞、张牙舞爪地将一只鹰的身体撕开,鹰的灵魂竟然飞入了那个男人的身体。 “对,吃掉。“春哥点点头说:“他吃了老鹰,不知为何忽然体型巨变,比之以前更加魁梧,还拥有了矫健的身手和惊天的神力,一跃可纵上三层高的小楼。” 叶小加惊叹地说:“嚯嚯,这太夸扯了。” “反正没人敢让他证实。”春哥与叶小加碰了一杯,两人一饮而尽。 春哥摩梭着那把开瓶器,续道:“离开山洞,鹰老大改名为魔鹰,加入了当时尚名不见经传的老鹰会。和很多黑帮**一样,历经拼杀,终于坐上了龙头的位置,也渐渐显示出性格之中嗜杀的一面,有时候,他会在镜子面前对着阴狠的自己说:要想在江湖上立足,要想强大,就必须要冷酷,要心狠手辣!” 叶小加说:“这算是顿悟?“ “别人顿悟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他却是拿起屠刀立地成魔。“春哥语意唏嘘,对叶小加说:“那个美女你以为是谁?她就是鹰老大的女人。” “哦?”叶小加心底生起一丝说不出的滋味。 “红粉骷髅而已,也不必过于挂怀。”春哥慨然说道,叶小加被他逗得一笑。 “不说她,说正经的。”春哥认为谈论女人不是什么正经事,一颗蚕豆落在酒杯里,发出叮的一声碎响,和他的说话声杂在一起:“老鹰会崛起之后,消灭了月魔社,其他大小帮派纷纷归附,能与之抗衡的便只有蘑菇社了。” 叶小加问:“月魔社的老大呢?” “盖麻子原本也是个豪杰,由于权势的做大而变得嚣张跋扈,刚愎自用,最终没轮到鹰老大动手,就被手下暗杀了。”春哥的语气带着几分叹息:“其后,他们将盖麻子的头装在一个锦盒中送到老鹰会去邀功,鹰老大看也没看,只说了一句话……” 叶小加揣测道:“他说,找个悬崖扔去喂野狗?” “对,没错。”春哥眼角皱纹因笑容压成几条细细的线。 “蘑菇社的老大楚飘香也不是个善茬,鹰老大不能将他怎么样,两方相持一直延续至今。”说到此处,春哥用手指扣了扣桌子。叶小加却暗想春哥知道的秘闻可真不少,不由暗生疑惑,他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呢?这些事真是他听来的?他说给自己听的目的又是什么? 春哥没在意叶小加表情的细微变化,接着道:“而另一边,与老鹰会分庭抗礼的便是蘑菇社,他们楚老大喜欢香水,所以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楚飘香。“ “楚飘香?“叶小加调侃道:“这个名字听着像花花公子。” “纵然是花花公子,也是个杀伐决断、吹刀拔枪不眨眼的花花公子。”春哥眼中现出一抹茫然之色:“这个楚飘香的经历就更为神秘了,甚至都没什么人见过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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