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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发枪小说:红途 作者:银月光华 更新时间:2021/3/28 15:17:07 虽然没有勋章,但是也发了证书,证明郑红在清剿敌人的过程中智斗伪县长,以一人之力抓获十几人。 郑红在绍雨玲的帮助下读懂了证书上写的字,那一次也是她第一次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 红军在长征,不能逗留太久,第三天就起程了。 出县城后红军一路向西北行军。 根拒侦察人员报告,滇军就跟在后面不到五里的路程,最近的一次就是在县城,红军这边出城,滇军那边进城,但是对方并不想打,又不敢抗命,双方就这样一直保持着接触。 必须想办法甩开这条跟屁虫。 红军也不想和滇军结死仇,于是把目光瞄向了金沙江。 江是要渡的,问题是反动白军不可能让他们顺顺利利渡江,渡江的地点必须选好,不为敌人所注意,又要出奇不意。 郑红从来走过这么远的路,即新奇又兴奋,她一点儿也没觉得赶路有多辛苦,平时在山里爬上爬下也是很消耗体力的,此时正是她一腔热血的融入革命的大好时光,怎么会感觉到累呢? “前百就是鹤庆,滇西北最繁荣的县城。”绍雨玲说。 郑红一直很奇怪,这位指导员比那些大户人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还要秀气,可是却什么都知道。 “你去过?”郑红问。 绍雨玲摇摇头。 “那你怎么知道?” “看书呀。” “书里还有这个?” 绍雨玲笑而不语。 我以后也要看书,郑红暗暗发誓,可是自己才学了几个字,什么时候才能看书呢? 红军先前部队抵达鹤庆的时候,介于宾川县的前车之鉴,鹤庆的地方武装没敢负隅顽抗,还未交火,就四散而逃,红军也没打算抓俘虏,很顺利的进了县城。 也许是红军早已在滇西声名大噪,也许是因为鹤庆是市井商人云集的地方,总之到了这里不仅没费一枪一弹占领了县城,还缴获了大量敌方物资。 “发枪了发枪了啊。” 装备多了就有了剩余,这些平时做宣传和医护的女兵也配发了枪支。 一直想有一支枪的郑红领到了平生第一支枪的的时候顿时傻眼了。 “连长,这是什么枪啊,怎么这么长?” 郑丽珍拿过来,熟练的拉开枪栓,借着光向枪膛里看了看,很失望地说:“老套筒,膛线都快磨平了,这是谁发的枪?糊弄我们妇女同志呢?” 负责带头领枪的正是艾巧儿,她慌忙摇摇头说:“连长,你可不要去哦,发枪的那个干部凶得狠。” 这句话反而激起了郑丽珍的争强好胜心,她把盒子枪往腰间一挎,说道:“走,我倒要看看他有多狠。” 女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好奇心战胜了一切,悄声无息地跟在郑丽珍身后。 县城的中心是钟鼓楼,这里有不少红军战士正在换装,一位大胡子军官负责发枪工作。 这位大胡子军官身材高大,左腮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看起来十分凶恶,怪不得一向能说会道的艾巧儿也怕得不敢与之理论。 “这位同志你贵姓。”郑丽珍丝毫不惧,叉着腰迎面问道。 这位大胡子军官双目一瞪,宛如铜铃,声音也瓮声瓮气的怕人:“你要干什么?” “我就是想问问你,凭什么给我们特务连发的全是破枪?” “女人又不能打仗,要枪干什么?” “谁说女人不能打仗?花木兰是不是女人?梁红玉是不是女人?往近了说还有革命先驱秋瑾,还有我们红二军团特务连!” 郑丽珍针锋相对,竟然在气势上压过了大胡子军官。 女战士们听得兴奋,直拍掌叫好。 大胡子军官觉得自己可能说不过对方,干脆一言不发,反正你说什么我也不给你发好枪。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县城的路上传来马蹄声,一位骑白马的红军干部由远及近。 艾巧儿眼尖,一眼认出那是郑连长的丈夫,红军团长方清河,于是连忙招手喊道:“方团长,方团长,你快过来给评评理,方……” 跳着脚的艾巧儿被郑丽珍瞪了一眼,这才把舌头吞了回去。 方清河刚刚视察前沿布置回来,见到这种情况翻身下马,对着大胡子军官说道:“老赵,你这是做什么呢?怎么和妇女同志斗起嘴来了?” 大胡子军官这才说:“我可什么都没说,是你家那口子没完没了。” 方清河又把目光落在郑丽珍身上,似乎在询问。 两人一直很有默契,这一次失效了,郑丽珍根本不理他,对着那位叫老赵的军官说道:“赵同志,我想你是不是戴有色眼镜看人了?瞧不起我们妇女?” 老赵连忙摇摇头:“我哪有,不过女人就该干女人的事儿,发枪已经可以了,干嘛还要跟前线战士抢好枪,你们也用不上。” 郑丽珍不服气了,干净利落地抽出盒子枪说:“谁说用不上?要不咱们比比枪法?” 老赵苦笑着说:“比什么枪法呀,谁不知道你郑大姐枪法好,可是枪法再好首长们也不会派女兵上前线的,所以好枪给你们没用。” 郑红气不过对方的语气,跳了出来说:“谁说我们用不上?在宾川的时候要是手里有枪,我的好姐妹也不会死了。” 说着,她的眼泪就那么自然而然的流下来了。 看起来凶凶的大胡子似乎很害怕女人流眼泪,一下子慌了。 见到大胡子军官露出这一面,艾巧儿不怕了,莞尔一笑计上心来,跳出来说:“你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空手抓了伪县长的大功臣,当时要是有枪她还会用那种伎俩吗?多悬呐?咱们女兵要拿起枪来自己保护自己。” “对!自己保护自己……” 艾巧儿一挑唆,特务连的女兵们群情激愤。 老赵看看方清河,两手一摊,苦笑起来。 方清河只好出来主持,他笑道:“不是还有十几支法国枪吗?那枪和咱们队伍上的制式枪口径不一样,子弹得不到补充,我看可以分给女兵连。” 老赵思索了一下后点点头,这也是最好的办法了。 就这样,女兵连几乎人手领了一支枪。 女兵们兴高彩烈的抬枪的抬枪,抬子弹的抬子弹。 郑红抬着一箱子弹从大胡子军官身前走过时,只听得瓮里瓮气一声对她说道:“小英雄,别乱玩枪,这枪容易走火儿。” 郑红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也就没有作答。 于是,人生第一支枪转眼就变成了人生第二支枪,那支老筒套迅速退伍了。 抗着枪上街做宣传的特务连女兵们可威风了,她们结着队唱着红军的歌儿。 如绍雨玲所说,鹤庆果然是个繁华之地,这里的商贾不怕红军,还不断向红军兜售商品。 一间间店铺和五花八门的商品把郑红的眼睛看花了,她想不到世间还有这么多好玩的东西,在这个容易记忆烦忧的年龄,挎着枪,享受着路人另眼相看的目光,郑红只觉得当兵真好。 “别美了,枪发给你了,看看你的字写得怎么样吧。” 一面已经刷得粉白的墙上,绍雨玲把粉刷递给郑红:“你写一条标语,就是昨天我教过你的那个。” “哎。” 郑红欣然答应。 按照绍雨铃教的旧式写法,从右向左写下:“紅軍是工農自己的軍隊” 她的字歪歪扭扭得实在有些不像话,“农”字还由于字体太复杂遗忘写了错白字。 不过这是她生平第一次写标语,绍雨玲也不打算太严苛,说不上满不满意,点点头走了。 就在郑红欣赏自己的“杰做”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了她。 “阿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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