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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父与子小说:龙腾传之破碎虚空 作者:光武 更新时间:2026/1/31 17:08:13 等到李善长领着群臣散朝后,朱元璋一改满脸的杀气,竟然笑出了声,一股爱才之心,溢于言表。 “嘿嘿,这个叫郑龙的家伙,干得真不错!标儿,你常叔(常遇春)解甲风暴卒之后,我还以为世上再也没有这等纵横天下的将才了!” 作为皇帝,朱元璋懂得“喜怒不形于色”的道理。在公开场合,他绝不能过于明显地表现出自己的好恶。因为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所带来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父皇,亲军都尉府奏报,如今,老四、九江也在郑龙的麾下,目前,郑龙集合了三千人马,打算前往大漠草原,帮助徐叔、保儿哥一起打北元皇帝和王保保。”朱标说道。 “嘿嘿,什么叫公忠体国?这才叫公忠体国!”朱元璋大笑,“咱虽然没见过这个人,但怀远城从纳哈出犯境,亲军都尉的奏报从来没有断过!这个郑龙,单枪匹马杀进纳哈出二十万军阵中,只为了给骑兵烧毁纳哈出的攻城器械赢得时间,他难道就那么有把握,自己能全身而退?他难道那么有把握,北元国师呼巴音会逞匹夫之勇和他单挑,而不是大军一拥而上将他乱刀砍死?不!他是抱定了必死的决心,他可以死,但怀远的老百姓必须得活!” “父皇,不说别的,据儿臣所知,在郑龙的培养下,四弟和九江已经成为了他军中的千户,他们自东向西,不断袭扰元军,焚烧元军粮草,缴获元军的火铳弹药,四弟和九江屡立战功,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哼!老四这个臭小子!”朱元璋哼了一声,骂道,“不在大本堂好好读书,和李景隆那个纨绔子弟跑出京师,等他回来,老子扒了他的皮!” “是是。”朱标连声答应,心中却哑然失笑,他的老爹他最清楚,这个老东西虽然脾气很臭,动不动就砍人杀人,但对于自己的儿子,一向是刀子嘴豆腐心。朱棣虽然不是马皇后亲生,但也是马皇后抚养长大、视若嫡子,平时又聪明过人、胆大心细,深受朱元璋和马皇后的宠爱。 本来,朱元璋也有意安排朱棣隐姓埋名进入徐达的军中历练,如今也算歪打正着。虽然朱棣跑出宫时,让朱元璋抓狂了好几天,但自从朱棣加入了郑龙的军队,朱元璋悬着的心也放下了不少,更多的是对朱棣成长的期待。只是,这个老家伙向来傲娇,嘴上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父皇,纳哈出是大明在辽东的大患,郑龙以上千明军,一战歼灭其二十万大军,阵斩纳哈出。按照大明的军法,这是足以封国公的军功啊。”朱标躬身道,“儿臣请父皇下旨,对有功将士论功行赏。” 朱元璋摇摇头:“这个郑龙,咱还要让亲军都尉查一查他的来历。虽说咱用人唯才是举,但毕竟多了解一些没有坏处。从功劳上来看,郑龙确实应该重赏,但却不应该由咱来赏。” “父皇,这是为何?” “开国的公爵、侯爵都是咱册封的,他们忠的是咱,对你,毕竟少了几分恭敬,多了几分倨傲。”朱元璋冷笑道,“据亲军都尉府奏报,这个郑龙,年纪还未及弱冠,和你是同龄。如今,又算得上是燕王和李九江的老师……你懂咱的意思吧?” 朱标是何等聪明的人?他立刻听出来了,朱元璋的话里有两层意思——其一,对于郑龙这样朱标的平辈人(至少生理年龄是这样),朱元璋打算留给朱标用。毕竟去年,朱标刚和已故开平王常遇春的女儿常氏喜结连理,常氏成为太子妃。 朱元璋安排这一联姻,除了看重常氏的人品,更是要笼络常遇春的小舅子蓝玉,作为年轻一代最有才华的将领,蓝玉毫无疑问要成为太子朱标的擎天保驾之臣。然而,蓝玉虽然骁勇善战,但性格桀骜不驯、狂傲不羁,素有“疯狗”的绰号,无论是汉人,还是蒙古人老百姓都成蓝玉的部队为“蓝祸”,为什么?因为蓝玉的部队属于打仗和抢劫“两头冒尖”的类型,所到之处,如蝗虫过境,荼毒的不仅是敌军,老百姓也是哀鸿遍野、生灵涂炭。这一点,颇为朱元璋所忌惮。 在郑龙出现之前,朱元璋无疑是以蓝玉为中心打造太子朱标的武将团队的,毕竟,明朝将领有帅才且健在的就那么几位:徐达、李文忠、冯胜、傅有德。徐达、李文忠的身体一直不好,冯胜不是朱元璋的嫡系,傅有德年纪又大了,至于景川侯曹震、长兴侯耿炳文之流,要么有勇无谋,要么守强攻弱,始终不是独当一面的人才。 而现在,虽然未来还有太多不确定的地方,但至少,朱元璋有了第二选择。 其二,虽然朱标是皇太子,但历朝历代,太子并没有独立署理政务的权力,更无法封赏臣下,而朱元璋如今却暗示并鼓励朱标封赏郑龙,这就意味着——朱元璋给予朱标监国之权,已经是只是时间问题了。 “不过,父皇。”朱标说道,“如今北方战事正灼,还是应该授予郑龙合适的职位,让他有节制军队的权力,才能发挥他的作用。” “嗯,有理!”朱元璋想了想,干脆地说,“如今,我明军和王保保的元军已呈现出对峙的状态,双方犬牙交错、你来我往。在这种平衡的情况下,就需要一枚棋子,来打破这种均势。相信,郑龙,这匹火红的怒马就是这样的棋子。传旨!封郑龙为东路军副将,授都督佥事衔,此诏广发前线诸将,务必让郑龙得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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